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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界的“损人而不利已” (2008-05-04 22:05:45)

房地产界的“损人而不利已”

 

     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目不识丁的公民,均视“损人而不利已”为最可卑可耻之行为。我有一个朋友奉行这么一个宽忍原则:假如某人A为了其自利的目的,对另一人B造成了伤害,这种伤害行为无论是政治上的出卖、经济上的诈骗、还是情感上的玩弄,均是可以理解,并可在一定长时段后被原谅的,而损人不利已的行为,绝不应得到原谅。

     鲁迅先生说一个都不原谅,是不是有这么高深的宽忍准则,我未及考证,凭已有知识的了解,似乎不是的。

     损人而不利已,有的时候似乎是一场恶作剧,从恶作剧角度看,艺术家们有时候的惊世骇俗之举,往往只能从赚取声名并依赖于名与利的圆熟转换规则达到自利。有时候,恶名也是生产力。

     房价暴涨之时,为高房价呐喊助阵的众多人士中,我认为只有炒房客和只准备一时做一做地产商的人,还算是理性的经济人,而大地产商,尤其是那些讲究社会责任、讲究可持续发展的大地产商,为高房价辩护,则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因为过度炒作会使房地产健康稳定的发展受阻。

     有一位知名的大地产商为暴利型的高房价模式辩护的理由是:非暴利无以做大。从经济现象看,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均经过了相当长的暴利阶段,才终于做大;微软也很难说不是暴利增长模式;但暴利模式必定要有技术作依托,技术的神秘和垄断维持了暴利,消费者是愿意买单的,而房地产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它靠炒作地段、景观和土地的稀缺性过日子,围绕着这些寻常道理,翻做出各种神秘的题材文章,现在看来,大地产商们参与炒作、助长炒作的模式,就是典型的损人而不利己。

     价格走高、消费者云集时,“面粉贵过面包”,还可以解释为一时豪迈;价格走低、应者寥寥时,再去对已购高价房者进行补偿,就有点儿戏了——对于开发商和购房者而言,都太过儿戏,又是一种损人而不利己也。

     损人而不利己,还表现在种类浮夸的广告辞上,皇也、御也、尊也、贵也,想造成一种对于他者的歧视性氛围,即想通过刻意标榜某一楼盘而损贬其他人的“平庸”,自己又能落得个什么?皇、御、尊、贵附身显灵了吗?

     今天看朋友老生阿泰的一篇文章《房价已触底、警惕V型反弹》,这个题目是网络编辑杜撰的,让我吃了一惊,老生阿泰难道昏了头,判断房价已下跌触底了,甚至要准备V型反弹了?原来阿泰的文章是描述春交会上的营销专家们在大肆渲染触底反弹的事,有点象蒋介石先生当年的反攻大陆宣传,现在倒好,蒋介石先生以及他的儿子蒋经国先生均已过世多年后,是大陆的地产商们准备到台湾去投资搞房地产去。奉劝各位地产大佬,到台湾去搞类似蒋公“反攻大陆式”营销就免了罢,台湾人民应该一见就生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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