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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钉子户的房该不该强拆?

(2016-06-15 08:15:26)
标签:

房产

深圳钉子户的房该不该强拆?

2016/6/15 微信公众号“叶檀财经”

樟坑华侨新村3号的7层小楼,火了。

在深圳龙华北站寸土寸金地,一幢7层的孤独小楼兀立23年不倒,总面积950平米,外立面裸露着红砖。2012年有记者采访过产权主人陈美兰,从购置土地到2012年,整整19年,至今23年。

首先为深圳点赞,各地都出现过钉子户,结局不外乎皆大欢喜或者鱼死网破,因为价格谈不拢,允许钉子户长时间存在,不在晚上鼓捣出个第二天在朋友圈四处流传的大事件,在地方政府算是相当不容易的尊重产权的行为。

这幢楼成为深圳城市溢价、高房价飘摇的旗帜,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深圳市政府文明程度的试金石。

陈美兰,河源人,23年前以18万元人民币购置了这块宅基地,2011年广深高铁开通,她拒绝了2000多万元的拆迁费,提出的要求是,6个孩子一人一套房,加底层商铺。陈美兰本人有三个孩子,她哥嫂有三个孩子,加起来6个。

不同的住宅、不同的商铺价格完全不同,参照目前深圳龙华北站附近的价格,我们姑且假设中等价位的150平米的公寓房一套1000万元,考虑到老一辈也得有地方住,七套房就是7000万元左右,再加上底层一套商铺,估计在8000万元到1亿元上下。

18万到1个亿,23年翻了555.555倍,反过来计算,从购买这块地的角度,现在的钱只值23年前的千分之一点八。这是非常扎眼的投资业绩,在陈美兰面前,做金融的恐怕都不好意思说话。这个没什么文化、现在还在房子周围做农活的妇女,一辈子就做了一项投资决定,就成了赢家,前提是政府不强拆。

深圳城市发展的溢价都体现在陈美兰身上了,并且,作为中国发展最快的移民城市来说,深圳房价的上涨速度比广义货币发行量还要快,尤其是最近两年。

《南方都市报》报道,2011年年初,正是深圳北站的建设初具雏形的时候,除了陈美兰的楼,还有多栋这样的红砖楼矗立在北站的正对面。这些楼的用地原为宅基地,但后被多方转让。一些拆迁户获得了每平方米7000元的赔偿。折算下来,一户能获得的赔偿大约在600万左右,当时陈美兰所获得的赔偿款在2000万元左右,也有人拒绝了赔偿方案,陈美兰就是其中之一。

短短四年时间,一方的赔偿额在2000多万,虽然达不到6套房和商铺的要求,买个四套房和商铺是可能的,现在呢,六套房加一套商铺价格到8000万,翻番还不止,住宅和商铺的价格在火箭般窜升。62日下午,深圳龙华上塘商住地(A816-0060),最终被中国电建集团和广州方荣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以82.9亿的高价拿下,地面价高达56781/平方米,甚至超过周边在售房的价格,加冕新一代“地王”,2014年年底当地地块楼面价是3万不到。

接下来怎么办?

陈美兰开出的要求政府得兑现,才是市场价,如果政府根本不打算拆,就跟成田机场那幢小楼似的,那么陈美兰一家只能通过周围环境改变,通过租金提升,享受到深圳龙华北站发展带来的溢价,对地王之类的新闻,他们听听就好,根本没有关系。除了卖给政府之外,他们的土地也不可能卖给其他人,这原本就是宅基地。陈美兰一家的生活质量不会因此好转,他们的小楼房没有了自来水供应,只能喝自己从井里引来的水。所以,陈美兰希望拆,她的坚持是对于溢价的坚持。

网络上,很多人站在陈美兰一边,认为一户成年人一套房子,这是现在拆迁的基本价格,政府不应该也没有权力强拆。如果政府今天不能与陈美兰一家达成协议,明天会更贵。

也有人表示这是狮子大开口。网友小神说,好多人说人权,财产权,是没错,但应该还是要完善法规,建立一套大家都能接受的补偿标准,法院判定需要拆迁的如果房主还不同意那就只能强拆了。修一条铁路公路涉及成百上千的拆迁户,一家不拆要改道,改完又碰到另一家不拆,工程搁置损失的还不是纳税人的钱。

这就牵涉到一个原则问题,城市发展溢价,是不是由被拆迁的家庭完全享受。从理论上来说,除了买一块地,陈美兰一家没有为城市发展做出多少贡献,这样搭便车,对于其他做出了重要GDP贡献却没有购房的人是不是不公平?在土地国有的大背景下,拆迁是不是应该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多数人通过可以强拆的原则?

被拆迁户享受溢价,是到目前为止约定俗成的做法,即使再不合理,我们只能修改规则,而不是强拆。目前城市发展溢价主要体现在房地产市场上,对政府来说,早拆比迟拆成本低。拆迁是由多数人通过、法院判决原则来进行,但整个程序必须公开、透明,禁得起时间的检验。

        无论如何,在一方掌握公权力的情况下,法治与透明是保护产权最重要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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