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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2009-11-07 12:33:47)

1.

我有一条5th street的牛仔裤,是公元2003年左右买的。

有一年,在虎溪上课,学生叫张老师张老师,我一转身想快步走过去,被面前那张桌子角上潜伏的一颗阴险小铁钉子勾住了,我的步履实在太矫健,于是听见“撕啦”一声,一低头,看见裤子右边大腿处被扯破了,露出一小块肉,当时我非常尴尬,但在学生面前又想故作镇定,就笑嘻嘻的说了一句,“好,牛仔裤这样比较粗犷。”后半节课,我都捂着那条破相的裤子。

回到家,拿出针线,苦着脸不知道怎么补才好。于是决定请妈妈帮我补。妈妈后来用蓝色的线帮我补了一个“L”形的疤,从此它就一直在上面。我继续穿这条牛仔裤。一天,一天,时间慢慢过去,后来,每次穿它,我渐渐觉得,如果没有这个疤,这条裤子就不再是它了。

这六年来,无论我长胖还是瘦回去,这条带伤疤的牛仔裤都很奇怪的默默适应着我的身体,它的颜色也越洗越合我心意,我现在已经不记得它最初的样子了。现在,我们已经基本达到了“裤人合一”的状态。我喜欢穿牛仔裤,也一直在买新的牛仔裤,但即便如此,它在我心目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每当我没有时间考虑应该穿哪条裤子走出门时,我就会把它扯出来。有裤如此,夫复何求?!

不知道还能穿多少年。但我想,我一定会为它养老送终的。

 

2.

有一天,我沿着熟悉的路径回宿舍,途经一公交车站,地面空空如也,但我依然仿佛看见了一床破棉被正横在地上,于是不走直线,小心翼翼的绕过那块空地。是的,那里,据我了解,是乞丐甲夜里的卧室。白天,主人不在家。

乞丐甲是个恋旧的人。他很多年来一直依恋着沙坪坝的这条路。白天,他会蹲在离车站不远的坎上发呆,坎上,有名叫刘德华的著名烧烤大师的烧烤摊。发呆发腻味了,他就改个位置,蹲着看人下棋——双手交叉,笼着袖子,默默无语。

每次走过他身边,我都会悄悄关注他最近又拣到什么新衣服换上了。对于他,多年来不时出现在我眼前的这个陌生人,我既感觉亲切,又有些敬畏。

 

3.

昨天,走过沙正街的一家煎饼店,被男店主娴熟的手艺吸引住了,并不想吃煎饼,但却停下来呆呆的看:

男人的动作显然是经过了精简和剔除,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他的妻子非常乖巧的站在一边,她的主要工作是收钱,而她参与的与煎饼有关的动作是:敏捷的吹开塑料袋,让丈夫果敢的、斩钉截铁的将方才最后那一刀一切为二、对折后的煎饼“咵”一下安放进去。两个人的流水线。

在这样一家街头小店,人来人往中,煎饼大锅之前,男的很英武,女的粉贤淑。我看得很过瘾。

他们会在这样简单重复的默契中加深感情么?……哎,要百年好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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