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C卖掉是最好下场,那么说谁买谁倒霉了?
有句古话说的好“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说的道理很简单,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强加给别人。也可以理解为,自己弄不好的事情,别推给其他人。
一坨大便无论是在usa还是在china,都是大便而不是黄金;虽然有可能它对种地还有一些帮助。
先看如下言论,是我发起此番感慨的来源:
“业内有传闻称,本土B2C网站当当网将被一个海外资本集团收购。有长期关注当当网的电子商务人士认为,当当网不久前对外宣布盈利的消息让业内颇感意外,这不排除是将出售的征兆。
接着,当当网联合总裁李国庆在接受新浪科技连线时谈及当当网的出售传闻,称这并非空穴来风。他还暗示,有意收购当当的是一家在市场中竞争了5年的企业。据了解,此交易目前仍处于洽谈阶段,双方可能僵持在价格问题上。
不排除这个事件是当当网的PR,而且可能性还极大。但是实事求是的说,这也是当当网的最好下场,也就是说,被收购是B2C网站的最好下场。”
这是在某门户网站被推荐的博客中的文章,该文章的内容很直接就是说B2C网站做起来很累很辛苦,所以卖掉是最好的下场。
这个文章后有某网友回复,“卖掉后赶什么?”。
我也有同样的疑问,卖掉后,当当网或者说B2C干什么啊?上市吗?然后圈了资本市场的钱后继续的转手交易——
最后总要有人接手吧,最后总要有人运营吧,难道说最后接手的人就是那个捧着烫手山芋的人吗?
资本家也是人啊,资本家的钱也是钱啊;投资是要讲究回报的,更何况很多情况下,被用来投资的钱都是从普通老百姓那里募集来的啊——
如果说资本家傻到投资一个没有前途的企业,那么这个资本家真的应该破产了,就和某个深陷集资门的投资人一样了。
汇源的朱新礼说的“企业要像女儿养,要像猪卖”,我很同意。
但是卖给其他人最少是要价值的吧,如果是没有价值的,除非你是大忽悠,不然谁会买啊。
我不知道做互联网的人是否都这么急功近利,又或者是这个评论者太短视了。
别把互联网当成掘金的西部,怀着中500万的心情是做不好一家企业的。
做生意,其实不都是为了成为世界首富,很多时候可能仅仅是为了生活。不可能每家互联网公司都成为新浪搜狐分众,但是这个互联网行业确实养活了很多的公司和个人;看看传统行业的生意吧,有时候利润仅仅是几毛钱的纽扣也会有很多人在做,可见做企业不是一定要做的和沃尔玛一样大的。
“从商业模式上说,B2C是最苦最累。”
那么说,谁买谁倒霉了。谁买了都要从事最苦最累的活儿了?不知道如果当当网的老大听到这个是高兴还是高兴啊!原来谈从事的是最苦最累的工作啊,那么谁买了谁就将陷入最苦最累的状态中去了?
那么这个烫手的山芋,谁还会接手?
B2C真的这么惨吗?
如果真的这么惨,谁会买哪?
如果真的这么惨,马云的淘宝为啥想要从c到b哪?
如果真的这么惨,b2c的从业者都应该转行集体上街摆摊了!
我不认为任何一家企业的最好下场是卖掉。
当当网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如果当当网最好的下场是卖点,那么它肯定卖不掉。
即使放大到所有的B2C网站,如果他们最好的下场是被卖掉,那么他们肯定都卖不掉。
连创业者都搞不好,还能指望投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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