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楼市N个为什么之(一) 买房为什么不能分期付款?
前几天参加一个楼盘的促销活动,遇到了一个正在选房市民朱先生,聊天的时候他很认真的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不明白买房为什么不能分期付款?
朱先生说,他是第一次买房,看中了南郊的一个楼盘(期房),对楼盘位置、小区环境、户型、开发商实力等都非常满意,但他还是感到有点犹豫,因为付款方式是最大的弊端,
朱先生理想的方式是分期,比如首付50%,楼盘封顶时付30%,最后20%等交房时一次付清。而"开发商说只能银行按揭或者一次性付款",这两种方式对他来说都不能接受。
朱先生对这个问题感到有点想不通,他觉得卖房子不能分期付款没有任何道理。
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个问题一下子感到有点突兀。因为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商品房都是采取按揭或者一次性付两种付款方式。好像是约定俗成一般,多年来购房者对这两种付款方式已经习以为常,谁也不会在买房时向开发商另外提出分期付款,他们也知道开发商不会答应这样的方式。
但仔细想一下,是呀,买房子为什么不能分期付款?开发商为什么不愿意采用分期付款卖楼?
这个问题看起来很简单,其实很复杂。
说简单是因为用购房者的钱盖房是当今开发商惯用而又最为保险的手段,这是"地球人都明白的道理"。
以前业界对房地产开发有"空手套白狼"的比喻,是说房地产开发的资金主要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施工方垫资和消费者的购房款,当然,其中的自有资金只占很小的比例。而消费者的购房款包括楼盘销售过程中的住房抵押按揭贷款或一次性购房款。
对开发商来说,分期付款--或者等到房子盖好了才卖给你,傻子才这样做?--他们宁可让房子压着烂掉也不会让购房者分期买,其最根本的原因是购房者最后付的那百分之二十是开发商的大部分利润。那么,提前拿到自己的利润消费者又没有任何怨言,也许这只有房地产市场才会有的特殊现象。
实际上,从朱先生的疑问看,他只是觉得分期付款是自己能够接受的最合理的付款方式而已。但在这个问题的背后,却折射出一些买卖双方不对等以及消费者权益不能得到保障的深层次问题。
朱先生不能接受银行按揭或者一次性付款有自己充足的理由。他认为购买期房一次性付款会承担很大的风险,"房子没盖好就要把钱一次性给开发商"。如果按照许多购房合同条款中发生所谓的"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或者因为开发商资金断裂成了半拉子工程,购房者没有任何保障。
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先例。城西的XX温泉花园二期,就是因为成了烂尾,导致许多购房者一辈子积攒的钱打了水漂。至于银行按揭,“要给银行承担那么多的贷款利息,根本不划算”。
除此之外,朱先生提出,作为一种消费行为,付出全款应该拿到一个成品,并享受到最终和最完善的服务,但买房"这么大的事",购房者却在只能看到一个坑或者一个正在施工的钢筋骨架时就要讨全部的现钱。比如买一个彩电,不可能彩电还在生产线上就把钱付给厂家,"这样既不平等也没有道理"。
只是不太理解,这种消费观念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强加给的购房者,毕竟消费者应该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的付款方式。而购房者没有觉察到,所有的购房者似乎都心甘情愿接受这样的方式。
最近国内争论较大的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也是可以从根本上保障购房者权益以及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当然,现房销售只是一种理想,实际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付款方式这种简单的问题让购房者感到难受,说明目前的市场很不成熟。
很多楼盘为了抓住购房者绞尽脑汁搞活动和促销,其实分期付款又何尝不是一种好的销售方式呢。分期付款以前许多单位集资房比较常见,最近再度在国内房地产市场引起较大波澜的个人集资建房,其实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分期付款盖房。
所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开发商自以为很聪明,不曾想会失去很多像朱先生着牙那个购房者。假如真的有楼盘由第三种付款方式,相信会有更多的人会和朱先生一样选择分期付款。
既然这么有市场,那些有资本实力的开发商为什么不去试呢?记者周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