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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容Ie6,Ie7,Firefox的办法(2008-05-26 11:11:05)
 

去年还在郁闷Ie6与Firefox(火狐)兼容性的问题,今年又多出了个Ie7。并且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同样的代码在Ie6和Ie7下,竟然会出现完全不同的效果,不知道微软是怎么想的。Hack是邪恶的,而且有很大部分的Hack不只是像用clear both来闭合浮动元素那么简单。动不动的负margin,再加上一堆冷门的CSS(但正因为Hack,使这些样式热得不能再热),别说是新手,就算老手也会头大。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把Hack弄懂了,那毕竟也只是一个Hack。

所以,我们还是用比较古老的办法来解决Ie6,Ie7,FireFox的兼容问题吧:

首先,要解决Ie6的兼容问题,可以用一个最简单的“!important”搞定。
!improtant是在CSS中,声明一个样式优先级的标志。
例如一个样式中声明两次字体样式
body { font-size:12px; font-size:14px; }
这种情况下,在所有浏览器中,网页中的字体都是14px。
但如果用!important声明后
body { font-size:12px !important; font-size:14px; }
在大部分的高级浏览器中,例如Firefox,Opera,Ie7中,网页字体会因为important的声明而全部为12px。
可惜的是,Ie6并不认识这种高级货,它将继续把网页中的文字,显示为14px。

Ok,Ie6的兼容问题解决,继续Ie7:
Ie有一个特殊的判断方式如下:
<!--[if IE 7]>www.czbin.cn<![endif]-->
其他浏览器,都会把这样的代码当作普通的HTML注释处理掉,但是Ie,伟大的Ie!发明了这种无敌的判断方式。

不多写了,总结一下,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来,来达到Ie6,Ie7,Firefox的兼容问题:
<style>
body { Firefox下样式 !important; Ie6下样式; }
</style>
<!--[if IE 7]>
<style>
body { Ie7下样式 }
</style>
<![endif]-->

 

 

 

 

文章来源,czBin.cn
固定链接:http://www.czBin.cn/Css.Ie67.Firefo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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