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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做过的一件沽名钓誉的事(2009-06-24 18:51:57)

天越发热了,昨天睡前洗澡,凉水浇到脸上的一刹那,想起一件往事,瞬间觉得十分羞惭,直想钻到地漏里去。

那个夏天,好像是读大三的时候,济南夏天比较热,到了晚上却下起大雨来,我和老大、马儿在宿舍,立志、小新他们去自习了。到了下自习,雨还是下得十分狂野,立志和小新就打来电话,请求支援。

我这时正要去洗澡,便自告奋勇说我去,但是只找到两把伞。也就是说,我可以打伞过去,再和立志或者小新拼一把伞回来,但是,我却做了另一个选择——

我抱着两把伞一路冲到了东配楼,雨真的很大,我很兴奋,比冲凉来得爽多了。瞬间冲到东配楼,眼前黑压压一片人,都是刚下了自习的勤奋好学的山大学子们,被堵在门口,东张西望地看大雨,七嘴八舌地讨论着。他们突然看到我湿淋淋地从外面黑漆漆的雨帘中急匆匆冲过来,纷纷躲让。

我冲到东配楼,一下子找到立志和小新,把伞给他们。当时我回想了很多次,他们表情真的很愕然,我把伞给他们,兴奋之情还未减,说我先回去,你们慢慢走。便欲转身冲出去。

小新赶紧拉住我,说一起走;而立志则坚决不肯让我再淋着雨跑回去,坚持要我打伞,他要把书本包到塑料袋里冲回去——立志几乎从不带书包,只用塑料袋装书。我说没关系,我反正要去洗澡了,你们还带着课本,你们打伞好了。然后在周围大家愕然的眼神中,我又冲出去了。

洗完澡,立志和小新已经回来了。大家对我的举动大加赞赏,只有马儿不屑地撇着大嘴,说“这算什么”。小新马上反驳,说人家兔子宁可自己淋雨,也要来给我们送伞,怎么叫不算什么?马儿又撇撇嘴,不说什么了。说实话,我当时,还觉得挺自豪的,觉得自己很够哥们。

然而时至今日,阅历了人情世故的我,不论想法和做法,都早已不是当初的莽撞少年。昨天夜里,冰凉的水再次敲打我的头时,我突然想起了这件事。我在想像,在我把伞塞进立志和小新的手中,转身冲进雨中时,周围的同学将会怎么议论这件事?怎么议论立志和小新?怎么议论我?他们回来的路上,又在想些什么?

立志、小新还有马儿,你们如果看到这个,不妨说说看,我当时是不是沽名钓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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