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展
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媒体观察家
单光鼐: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群体性事件专家
于建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群体性事件专家
胡
泳: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网络文化观察家
市委书记的表态晚了点,还少了点什么
单光鼐:这次石首事件,是我考察过的大规模的群体事件中一次特殊的较大的一次,场面很大,规模很大,暴力暴烈程度更强,这是令人震惊的。应该引起各界的高度重视!
博
主:6月23日,荆州市委书记承诺,提高办案层级,彻查石首事件,包括查明涂远高死因和永隆大酒店背景。而这些,正是17日晚上事发以来,死者家属所要求的,也是当地民众和外地网民所期待的。这个表态是不是晚了点?前期石首政府和警方似乎急于尸体送殡仪馆火化,在您看来,查清真相和处置尸体,哪一个是更为釜底抽薪的办法?
于建嵘:石首事件发生之后,书记的态度是应该的,但终究还是晚了,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书记的表态是为了应付事情发生之后的社会压力,而且这个表态并没有检讨在这个事情中间政府的失误和责任,也没有表明对待民众诉求的正确态度。
政府领导第一时间到闹事现场去
单光鼐:这些年群体事件频繁发生,中央领导十分关注,多次发出指示,中央政府也不断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要求凡是群体事件发生的时候,当地政府的领导应该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群众的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态!
这些年我一直在考察群体性事件,看了好几个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以后,我有这种认识,凡是群体性事件发生,首先都应该尽快地公布实事真相,把真实的情况向老百姓公布,不要掩饰,不要粉饰,更不要说谎!凡是做到这样的,都能够比较快地平息群众的情绪,取得群众的谅解!将事情缓和下来,最终求得问题的解决。但是凡是遮遮掩掩,不向群众说真话,就往往适得其反,既不能平息群众的情绪,反而激起群众更多的猜疑和怨愤。
远的不说,就说去年的事吧,瓮安事件女中学生溺水而亡以后,原县委县政府有所忽略,没有认识到当时整个县城已经是传说谣言很多了,没有及时地向群众说清楚女孩死亡的真实情况,以致整个县城民怨沸腾,县委书记浑然不知。事情闹出来以后,特别是省委书记石宗源书记到达瓮安以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还通过各种渠道向群众说明事情的缘由。这就迅速地平息了各种传说和谣言,获得了群众的谅解。
去年11月初,重庆出租车司机罢驶,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直接召集出租车司机举行座谈,当面听取他们的意见,也把政府的一些想法也当面向出租车司机讲清楚,双方面对面地进行沟通交流,也让事情很快地平息下来。薄熙来是政治局委员,直接和群体性事件的行动者面对面地沟通。这是多年来少见的!
但是这次石首事件,在事发现场,我们没有看见当地政府领导们的身影,也没听见他们的声音。所以我们认为荆州市委书记6月23号的表态实在是太晚了。他们如果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去做群众的工作,事态也不至于发展到后来这种情况。
真实信息缺乏,谣言才会有空间
单光鼐:还有一点应该值得一提的是,谣言容易发生的情境,往往是这样一些情况,真实信息缺乏,情况不明,无法从既存的信息中了解情况,情境比较模糊,谣言的空间就会比较大。所以领导更应该在事情发生以后到现场去,把真相向群众讲清楚。这才能够消除很多不真实的信息,公布真实的情况越早越好,尤其是在很多人还不太相信的时候,就把事情向群众讲清楚。时间拖久了,辟谣就很困难了。石首事件平息以后,大街又流传开酒店内有两具尸体的传说。这就说明领导不在第一现场去讲明真相,就只会让谣言到处泛滥。
警方为什么抢尸?
单光鼐:令人不解的是,石首的警方为什么这么急迫地要求家属把尸体火化?群众称其为“抢尸”,我至今也理解不了,近几年发生的与“死人”有关的群众性事件,有好几起了。例如,2006年11月的广安事件,2007年1月的大竹事件,2008年6月瓮安事件。广安事件中,家属把死亡的小孩放在医院大厅,当地政府没有“抢尸”,而是派出负责同志与家属谈判,取得家属的同意以后,把小孩的尸体转移到殡仪馆。大竹事件中女工杨代莉死亡以后,家属也是同意放在殡仪馆,也没有发生什么“抢尸”的情况。
去年6月的瓮安事件,死者亲属把死者放在西门河边,放了一周。但是这次石首事件警方在没有取得家属的同意的情况下,就多次要求要弄走尸体去火化,以致引起群众的很多猜疑和不满,让事情越闹越大,以致出现了所谓警方要“抢尸”,群众80个小时“护尸”的情况。
事情闹了三天,翻来覆去地,老百姓愤恨的就是这个事情。这反映了石首地方政府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老百姓人命关天的事情,怎么能够草率呢?既然事情的原因还没有弄清楚,就不能强求家属火化尸体。就应该耐心认真地做家属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联想到2007年1月的大竹事件,群众中也有这样的流传,原县委书记说“死个人是个屁大的事”!这样的说法也曾引起群众极大的愤恨,这些都是值得总结的教训。对待老百姓死人的事,一定要慎重、认真,要尊重老百姓的情绪,要尊重家属的情绪,把工作做细,做认真才行。不能强求,不能硬来。
政府信息公开,就没有“不明真相”的群众
展
江:根据2001年11月1日生效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地方官员隐瞒突发事件信息,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现在的问题是,法制有了进步,但法治跟不上,所以我们还要寄希望于法治的完善,为它大声疾呼。再发生类似事件,一定不能重复这样的错误和罪行。我们期待,依法对相关官员进行处理。
有法不依是大问题,我们好不容易有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是要相信它、推进它。这是一个困难重重的过程,但是没有这样的法律,封锁就是常态。现在至少知道知道封锁是极端错误的甚至是犯罪,这也算是一个进步,尽管这种进步经常是以人命为代价的。
天涯网友“力瑾”:请问:群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明真相的?为什么不明真相的总是群众,而不可能是官员?
展
江:真正实行突发事件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就没有不明真相的群众。所以群众不明真相应该追究官员的责任。而且这次损失这么惨重,应该有不止一位的地方主要官员被问责。
石首没有吸取瓮安教训
博
主:从6月17日发现青年厨师尸体,到21日凌晨尸体最终被送往殡仪馆,在长达80个小时内,一方面是政府的新闻发布吝于笔墨(只有两次),语焉不详;一方面是网友借助非正式媒体发布信息、寻求真相;一方面是“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有增无已,增援警力受到阻拦。特别是19日在街头已经出现“设置路障,阻碍交通”的危急关口,湖北荆楚网竟然发布了匪夷所思的新闻稿“石首市多部门联合举办公交车火灾事故处置演习”。荆楚网51条跟帖差不多一边倒质疑此时发布这条新闻,是政府王顾左右而言他。您觉得石首政府在新闻发布、案件透明方面,可以得出什么教训?
胡
泳:在去年的瓮安事件中,针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石宗源强调:“在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能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真实、准确地发布信息,正确地引导舆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至关重要。”石首市领导显然没有吸取瓮安的教训。
民众维权和政府维稳
网友“诚许”:多起群体性事件都折射出社会稳定的两大主题﹕维权与维稳。民众要维护权益,政府要维持稳定,请问嘉宾这两者之间该如何统一?
于建嵘:目前群体事件80%以上是有关民众的维权。这类事情民众一般是表现为有明确的利益诉求,而且行为相对的克制,一般能够在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框架内行动。而社会泄愤事件一般表现为参与者没有明确的利益诉求,许多是由于对分配不公、司法不公等不公正、不公平事情的一种表达。而现在执政者并不能正确区分不同事情的不同特点,把许多完全不同性质的事情混为一谈,而且用所谓的“维稳”来对待。实际上,这种做法是十分有害的,它不仅不能够很好地解决民众的利益诉求,也不能很好地化解所出现的所谓泄愤之类的事情。我认为,对待民众的利益诉求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给予解决,而不能用所谓的“维稳”来进行压制。
违规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处分
天涯网友“红胡子郑”:怎样可以限制地方政府乱用手中权力,随意调动武警?
胡
泳:有关部门曾颁布过《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规定指出,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大喇叭煞有介事,小喇叭众声喧哗
展
江:有相当一部分地方官员平时高高在上,享受特权,遇到事情就想到压制。这给社会转型期的地方治理提出了严峻挑战,而像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这样的地方官还是不多,他说过:地方官员的话老百姓经常是不听的,而媒体一说他们就信了。这说明全面开放媒体,包括国内外媒体和网络,非常有必要。等到外部世界沸沸扬扬,内部不可收拾,一切晚矣,
网友“star”:请问胡泳先生,您认为“人民时评”里提到的“麦克风时代”(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有个形象的比喻,就是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麦克风。)已经来到了吗?这样一来,那些被称为“意见领袖”的精英人士还有活路吗?
胡
泳:曾经一度在中国,每个村头,每条街道,每个车间,每个人头攒动的犄角旮旯,都会树立着一个个高高在上的“大喇叭”。“大喇叭”的那头连着官府衙,这头对着你我他。“喇叭”是中国媒介史的重要隐喻——它几乎依照政府的行政网络层层蔓延分布,其最根本的功能在于向我们“喊话”。
然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一个诡异的局面出现,那就是,当一些人还在“煞有介事”的拿“大喇叭”喊话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有了“小喇叭”。一瞬间,前所未有的兴奋激荡全身,人们举起形色各异,长短不一的“小喇叭”,谈论家长里短,评说声色犬马,非议朝政,臧否人物,千军万马,千言万语,但就是再也汇不成一句话。这是一个新的时代,它的核心特征就是我所称的“众声喧哗”。在这个时代,所有以前处于传播中心的人士必须适应“去中心化”的信息流动,不论这些人士是政府官员还是形形色色的各类精英。
政府无法垄断信息源和信息流向
胡
泳:在网络时代,人人可以用手机拍下新闻的时代,人人可以使用微博客进行现场直播的时代,官方及其媒体承受的挑战是空前的。
首先是他们介入事件的时机不容滞后。在非典时期媒体报道与网络传言之间的“时间差”(广州长达40余天,北京长达近30天)已不可重演。
其次,他们介入的姿态也无法一味保持高压、扭曲、遮蔽等方式,而是应该抛弃由官方独家掌控信息的意识和行为,学会让多双眼睛观察,让多种声音说话,让民众在多种信息中进行分析判断,得出自己的结论。
博
主:过去政府部门只需要影响和把握住党报、国营电视台的宣传口径,就可以迅速统一群众思想。如今在web2.0时代,每个人都可能获得补充的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以石首事件为例,在事发后的约80个小时内,百度贴吧的“石首吧”中出现了近500个与此案有关的主帖;在用手机发布和浏览信息的“微博客”网站饭否网上,仅一名网友“实时直播”的石首事件消息约140条;在一些播客网站,出现了不止一段网友用手机拍摄的酒店起火和警民冲突的视频。在当今信息传播和意见表达呈现多渠道、互动性的新情况下,您建议政府如何做好信息发布,及时和恰当地回答公众对公共事务特别是突发事件的关切?
胡
泳:政府要明白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传播内容的变化,博客使文字的自我出版成为可能,图片和视频分享网站使图像的自我出版成为可能,政府无法垄断信息源了;二是传播渠道的变化,信息的抓取、推送和聚合都在一系列社会性工具的发明和应用之下成为可能,政府也无法再行主导信息的流向。在源和流两方面,政府的控制力度都在减弱。正是这样,“不明真相的群众”才不容易受单一信息的遮蔽,能够做出更符合自己实际利益的判断。
传统媒体权威报道,可抵消网络“麦克风效应”
天涯网友“zawy1123”:请问砖家:面对麦克风时代,中国是否有可能在一定幅度放开,给传统媒体更独立,更强大的监督权?通过传统媒体比较权威的报道,来抵消网络的麦克风效应,这样是否可以更有效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胡
泳:政府应该逐渐意识到,官方媒体还是要尽可能地起一个主要媒体渠道的作用,让人们能够了解到更多信息。这就是为什么在瓮安事件之后,新华社几乎是立即对骚乱进行了报道,这与以往在类似事件发生数日后才予以披露的做法形成了鲜明对比;瓮安当地官员在骚乱发生不到两天后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此事给出他们的解释。相反,这次石首弄出“演习”新闻,成为新闻史上的一个奇观,这只会让民众更加愤怒和不耻。
体制内舆论监督,有效但不稳定
网友“三点水”:最近中央级媒体都加强了舆论监督,尤其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作为党的喉舌和宣传机器,他们干嘛去批评监督自己人啊,是不是疯了?
展
江:需要一部新闻法来保障媒体的权利。中国的媒体已经在转型,十多年前,《焦点访谈》就开始产生影响,2004年以前达到顶峰。如果《焦点访谈》在石首事件发生之初就介入,事态不至于扩大蔓延。很可惜,中央级媒体最近几年的舆论监督困难重重,这当然说明在现体制内舆论监督仍然是可能的、有效的,但又是不稳定的,我们确实需要制度,尤其是需要一部新闻法来保障媒体的权利,抵制地方官员的阻挠。
取消对媒体异地监督的限制
天涯网友“大人被”:几名家属为何能得到上万群众昼夜支持?为什么不调查就要武警强行抢尸火化?掩盖什么?活活摔死的现场没半点血迹?为何封锁网站消息,删除网友帖子和照片?为何不让任何新闻媒体采访?
展
江:如果当地的媒体被官员控制了,外面的媒体又进不来,信息就容易被封锁。好在有了互联网,但是外地媒体的报道仍然非常重要,因为它比网络信息更准确、更客观。所以,我主张取消对媒体异地监督的限制,当然也更希望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及时报道。
面对民众质疑,政府应有检讨自我的心态
于建嵘:现在的信息时代已经给我们民众多种表达的机会,特别是博客的兴起,使我们能够比较自由的把我们的语言变成一种公共的话题。也要看到,虽然我们有表达的机会,但是每一种语言表达的效果还是不一样的。总的而言,主流的媒体和主流的话语权还是在执政者手里,所以,执政者应该有能力主导社会舆论。现在的问题是这种主导往往是不能体现民意,而是受到民众的质疑。面对民众的质疑,执政者应该有一种检讨自我的心态,而不应该采取控制、压制的办法。
推进县政改革
网友“燕麦王”:请问于老师:一边是群体性事件屡屡发生,一边是政府的应急方案层出不穷,政府的能力却不见提高,您如何评价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幼稚病?
于建嵘: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不当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地方政府不能正确地对待民众的诉求,不能够客观地评价民众的社会不满情绪,不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化解各种纠纷案件。如果要进一步追究,与我们压力性的政治体制密切相关,我们的地方政府不需要对民众负责,只需要对上级负责,这样的政府,这样的官员,怎么能够很好地治理好各个地方?一旦发生问题,他们首先想到的是上级怎么看?对自己的前途有什么影响?想尽一切办法做的就压制各种信息的外泄,或者对有经常诉求的民众进行打击。最近几年发生的问题都充分说明这一点。要提高他们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首先要改变目前官员对上负责、对下不理的这种状况。为此,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特别要进行县一级政权的改革。
领导遇事要敢于担当 不要把警察推在前面
网友“清风朗月”:请问嘉宾,几十年了,为什么一出事,政府总是喜欢指责少数不法分子煽动别有用心的大多数群众,却几乎从来没有承认过是政府自己做事不到位、不恰当呢?
单光鼐:领导干部遇事要敢于担当,在群体性事件中领导干部要走在前面,听取群众意见,做群众工作。我考察过万州事件、汉源事件、池州事件、东阳事件、广安事件、大足事件、永州事件、瓮安事件等群体性事件现场,亲身体验到事发地各层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有不少场面,至今想起,依然觉得感动。如万州事件发生时,群众把区政府包围了,在家的区委负责人,除了在北京学习的外,几乎都到场了。他们向老百姓喊话,言语恳切。有的负责人喊话说:“万州的父老乡亲们,我是***,我来这个地方时间不长,我希望把万州搞好,发展经济,搞好人民生活。出现这样的事情,我感到很不安,向大家表示歉意!”目前看来,万州可能是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唯一没有主要领导干部被撤职的一起。
当初处理汉源事件时,四川市委书记张学忠亲赴现场,而且询问汉源地方官员,当地哪里群众意见最大。当地官员说是大树乡,张学忠当即说:“走!我们去!”结果,张书记到了大树乡,待了一个晚上,大家围着省委书记反映各种问题,张学忠耐心地听取了乡亲们的各种意见,带着农村基层存在的各种问题的反馈和思考,深夜冒雨坐着农用车,离开大树乡,回到成都。
去年的瓮安事件,前期基层政府把板子完全打在群众这边,简单地指责是瓮安“黑恶势力”导致局面失控。事态稍息,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瓮安县城访问普通居民家庭,召开各种会议,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实事求是了解瓮安社会治安、官民关系等真实情况,检讨政府工作的失误,多次给当地民众鞠躬道歉。在此基础上“华丽的转身”,启动问责制,追究县公安局长、县委书记、县长的责任,在相当程度上挽回了民心,重塑政府形象。现在看来,贵州省委处理瓮安事件很有章法、很有水平。石宗源书记曾经总结说:瓮安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是主要领导干部没有在第一时间到群众中间倾听群众呼声。一些干部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在池州事件中,老百姓烧了派出所和警车,抢了超市,因为怀疑超市老板跟打人者是一伙的。事发时,市委书记何闽旭(当时已经被任命为副省长)没有到场,四处寻找不见其人。事后查明他是跟情妇跑到九华山去了,在温柔乡里逍遥。陇南事件中,王义书记也是躲避群众不见,不敢与群众见面。
把群众不满说成敌对势力,掩盖执政能力低下
单光鼐:石首事件,拖宕这么久,不能说跟当地主要负责人不能勇于任事没关系。突发事件不可怕,群体性事件不可怕,如果领导干部不能守土有责,不能勇于担当,能躲则躲,习惯于把群众的不满说成敌对势力的煽动,把警察推在前面,借以掩盖自己执政能力的低下,强力压制住一时的骚动,却不去努力夯实执政党、政府和国家民族的百年基业、万世太平,那才是最可怕的!
各种监督体系在地方不起作用
展
江:各种监督体系在地方一级经常不起作用,也是突出问题,比如人大、政协、工会都干什么去了?真的是橡皮图章么?为什么不能多少发挥点作用?没有制衡的权力必然腐败。
网友“crest”:中央三令五申的指出,发生群体事件后,一定要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为什么还有像石首这样的可以算是“超大型”的群体事件,嘉宾认为问题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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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这说明过去对这样的官员惩罚不够,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不完善,还缺乏刚性,法律位阶还不高,还是一个无牙老虎。
胡
泳:政府要首先从“绿坝”思维转向开放思维。尤其不能觉得到处都是敌人。
web2.0时代,信息如何能封锁?
网友“crest”:请问嘉宾,最近几次群体事件引到作用的往往都是网络,这会不会造成政府对网络的监管越来越严,让网络也变成哑巴吃黄连?
展
江:相信官员们会有不同看法,但是越来越多的人明白,web2.0时代信息如何能封锁?所以会有博弈,会有反复,但是长期压制是不可能的。
胡
泳:我的一个朋友说得好:常有人说管制者愚蠢,从他们的决策和行动来看的确如此——比如绿坝,比如新华社报道“石首消防演习”——可以无限列举下去,但实际上这是有原因的。一种解读是,这也仍然是因为管制者和被管制者之间拥有的资源和实力实在太不成比例了的缘故。超强的一方从来不需要考虑什么战略战术的智慧,强者的傲慢是:我就吃定你了,你能怎样?!于是在被管制者们每天感受的无力、屈辱、顺从和荒谬中,“草泥马”出现了。
“上纲上线”既构陷群众,也绑架上级
博
主:谈到群体性事件牵扯出的干部问责问题,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顾虑:问责了某些官员,会不会影响政府的威信、破坏社会稳定?实际上,基层部门和个别官员有时也有意识地用“维稳”甚至维护党的执政合法性来要挟中央,为其执政阙失或罪错而“背书”。前不久的巴东邓玉娇案似乎是一个突破,在媒体和网民的舆论压力下,政府果断与基层某些无良官员(股级)果断“切割”。在您看来,“切割”能不能成为政府危机管理的一项基本战术,不能为了袒护少数人和小集团的利益,伤害党和政府的崇高威望?
胡
泳:最近若干年里,中央实行重大责任事故负责制,一旦出现公共事故,当地领导人就很可能被撤职。其结果一方面促进当地领导人去防止公共事故的发生,但另一方面也促使他们在发生公共事故时,第一反应就是如何封锁事故的传播,争取时间和空间去自己处理、自我消化。在地方政府不需向民众负责、而是向上级负责的政治传统下,官员被激励去选择封锁消息。民间将此称做“惟上不惟下,瞒外不瞒内”。一旦瞒不住了,内部无法消化了,地方政府就会转而把社会运动说成是有计划、有组织的行动,甚至具有“反党反政府”的性质,这样政治上的“上纲上线”在构陷群众的同时,可以把上级党委、政府也绑架进来,从而掩盖地方吏治的极度恶化和自身的严重失职。所以,我是赞成“切割”的。
民众警察权威不认同咋办?
博
主:在酒店发生大火后,石首警方恢复社会秩序的努力,受到民众的强力阻拦,街头筑起了路障,这在各地群体性事件中是极其罕见的,令人忧虑。有人担心,如果警方无力和缺少权威,来强力维护社会秩序,社会稳定就得不到有效保障。怎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如何避免政府和司法的执行力滑坡?
于建嵘:警察的权威来源于民众对国家权力的认同,这种认同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种自愿的服从。现在,由于民众对分配不公、司法不公等等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不满,会在某些事情中间表现为对警察权威的不认同,甚至抵抗。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特别是要改变现在地方政府或官员为了某些利益乱用警力的情况,要让警察成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中坚力量,而不是为某些官员或富人看家护院的武装力量。只有这样,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自然而然就有了必要的权威。
服务型政府培养责任型网民
博
主:从石首街头的暴力行为看,除了要求命案真相,官民之间缺乏互信,基层社会似乎还存在某种戾气,也就是于建嵘教授常说的泄愤型冲突。您建议从行政、法制、意见表达、社会协商沟通等方面,如何有效地化解戾气,减少政府和民众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隔阂,促进社会和谐,促进国家的政治共识?
胡
泳:我想仅从网络社会建设的角度谈一点看法。全能型政府孕育暴民型网民,服务型政府培养责任型网民。共建和谐网络社会,离不开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网民、企业、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在多方利益博弈中,共同制订游戏规则,共同遵守游戏规则。任何单边主义——无论是政府的全能主义,还是网络暴民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网友“水娃”:胡泳老师您好,一直很敬仰您。请问您,类似石首事件,地方政府即使在事后纠正了错误,但是造成的影响已经难以弥补。您觉得此次石首事件将在哪些方面产生严重的裂缝?
胡
泳:最严重的裂缝,一是地方吏治的极度恶化,二是官民对立的权力冲突已经转换为善恶对立的道德冲突。这是非常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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