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让孩子远离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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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点点滴滴,女儿成长 |
电视作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工具,给人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获取信息、娱乐放松等等,它传递信息的便捷、快速、直观是其它媒体工具无法比拟的。譬如,汶川地震后急速穿梭的救援队、直升机、伤病员等等通过电视影像最直接地传递给全中国全世界,它的感染力、影响力是无与伦比的。但过度看电视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健康,尤其威胁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引发了要不要看电视的讨论。
前几日读到博文:让孩子远离电视。晴对其中观点很不以为然,故反驳一下,呵呵——
一、为什么一些英国人最偏激地反对孩子看电视?
英国孩子太迷恋电视了,看电视太过度。所以,一些人因噎废食了。
引用博文:1.世界著名奇幻小说家罗尔德·达尔在《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面说:“千万、千万、千万别让孩子,靠近你的电视,最好是别购买、安装,这最最愚蠢的东西。”2.英国的华德福教育专家马丁·洛森说:“如果你能让孩子在十一二岁之前不看电视,他们终生都将获益。”
3.前不久,英国有专家向国会递交报告,建议政府制定法律禁止家长让年龄低于3岁的儿童看电视。
驳:以上三种偏激观点均出自英国人,第一位是文学家,第二位是教育家,第三位应该是心理学博士Sigman(但上文与他的观点似乎有出入)。这说明一些英国人终于从电视的沉迷中醒悟过来,实属可喜可贺。但很可惜的是他们欲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英国孩子确实大把大把的时间交给了电视,他们的学业没有压力,四年级数学也许等于中国一年级的程度,阅读能力很差(其实这也存在于美国,不过美国在此方面也已经和正在觉醒),他们把课余时间过度滥用在电视上。例如来自英国电讯的资料(http://www.telegraph.co.uk/news/uknews/1577921/Ban-children-from-watching-TV,-says-doctor.html
关于希格曼(Sigman)的观点,读完英国卫报的文章(http://www.guardian.co.uk/society/2007/apr/24/childrensservices.medicineandhealth),晴认为Sigman所有观点都针对过度看电视而言,包括0-3岁孩子。只要看电视适度,那么他所列举的看电视之“罪”均不成立。大可不必大惊小怪地完全剥夺孩子看电视的权利。以下是Sigman的建议,除了第一条,其他的我赞同,也是晴所主张的适度:
Dr Sigman's recommendations:
1. Children under three: no screen exposure
2. Ages three to seven: 30 minutes to an hour a day
3. Seven to 12: One hour a day
4. 12 to 15: one and-a-half hours a day
5. 16 and over: two hours
二、孩子适度看电视不会产生危害
引博文:看电视带来的主要害处有:坏处一、看电视替代了孩子的玩耍,而玩耍对孩子的成长极其重要;
驳:只有过度看电视才可能替代孩子的玩耍,适度看电视则不会。
以下是晴记录女儿的点滴文字:“今天下午从幼儿园接了津津,来到小区的小树林,这里只在寒风刺骨的深冬没几个孩子(但几个小学高年级孩子不怕冷),一年四季都很热闹。近来回暖的春风,把小朋友们都从家里吹了出来,大大小小的孩子,跑的,跳的,一群儿,一伙儿的,竟然二十多个。
一般让津津疯玩1小时左右,回家弹琴,弹完琴是自由时间,她会看一看喜爱的智慧树节目,她常常跟着智慧树做手工,跟着音乐做那些快乐的跑跑跳跳扭扭的运动或游戏,而后或读书或画画或作其他事。
从日本转回来的同学家儿子,也天天在此玩耍。同学说国内人多,孩子也多,在小区、公园到处都能找到小朋友一起玩,在日本却不行,她说日本的公园里孩子少,更没有伙伴,日本家庭也没多少多生孩子的,独生子女很多。”这段文字想说明:只要安排合理,孩子既有疯玩时间也有看电视时间。
引:坏处二、看电视阻碍了孩子的语言发展,因为看电视是单向的,语言学习需要通过交流来实现;
驳:此针对“过度”看电视而言,每天30-60分钟电视不会阻碍语言发展。况且不少少儿节目是有所互动的。我认为适当看电视有利于语言发展,这也是不少专家的意见。如果认为看电视单向而否定它,那么读书更是单向的了,更不利于语言发展,也要否定读书么?
坏处三、看电视阻碍了孩子想象力的发展;因为孩子处于被动的灌输;
驳:过度看电视阻碍想象力发展,适度看电视利于想象力发展。一些优秀动画确实很不错,以动画来表现亲和、自然、协调,作品蕴含的创意和想象力是没有边际的。靠阅读和文字激发想象力是孩子充分识字之后。识字之前的阅读是画报类、图片类书籍,这本身就是一种概念的认知与固化过程,电视比图片更形象生动。0-3岁孩子可以通过图片画报增长知识,更可以通过电视来学习。孩子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来开发智力,其中就包括电视的声光影。
关于画白雪公主的案例,晴之前没见过,但所持观点被这个例子验证了。几年前跟某家长辩论过,那位家长带孩子在美、日居住过,深深刻着当年美国教育的烙印,他主张多看电视少阅读,看优秀动画可以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而我认为他走了极端,优秀动画能开发孩子想象力,文字阅读给予想象的空间可能更大。在此,我仍然要批驳那些“远离电视论”者,你们也走极端了。
坏处四、看电视限制了孩子的感觉体验;感觉体验丰富的孩子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驳:适度看电视不会限制孩子的感觉体验,孩子会有其他时间去感觉世界,况且世界不是仅仅靠感知来认识的,要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去开拓孩子的视野和知识面。
坏处五、看电视多的孩子注意力不集中;使孩子今后的学习变得更加困难;
坏处六、看电视多导致活动减少,使孩子的身体协调能力降低;
坏处七、看电视多的孩子习惯不加思索地接受信息,懒于思考和探索;
坏处八、看电视多的孩子人际交往能力差;因为缺少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体验;
坏处九、看电视会上瘾,看电视多的孩子会受到电视中购物消费的影响,养成不良消费习惯;
驳:以上种种皆为“看电视多”的危害。适度看电视不会产生以上危害。
总而言之,所有害处都有一个前提:看电视过度。那么好了,看电视我们只需要一个度,而不是危言耸听告示大家远离电视。我们需要对看电视有一个正确态度,不要走极端,不要把它列为洪水猛兽,不要剥夺孩子看电视的权利。
“至少要争取让孩子5岁前远离电视”,“至少做到3岁前不要让孩子看电视”,彻底剥夺小孩子看电视的权利,
引文:动画片确实是孩子的一种娱乐形式,优秀的动画片能带给孩子乐趣和知识,但是,如果有更好的替代方法,还是不要把孩子交给动画片。
驳:正因为电视是孩子的一种娱乐方式,正因为电视能带给孩子乐趣和知识,才不能漠视它的价值,不能替代它,剥夺它。为什么不努力研究如何科学利用这一工具呢?难道因为“过度看”会带来危害就索性禁止看?!这是一种非白即黑的幼稚简单处理法。
如果实在没有其他更好的事情可做,动画片不是完全不能看。
驳:
用什么替代电视和动画片?户外活动,讲故事,涂鸦绘画,听音乐,唱歌跳舞,做家务,做手工,参观博物馆、音乐会、演出,游戏。
驳:
电视作为教育手段,对成人来说可以,但是不应该是孩子的;真正的学习,应该是相互影响的;
驳:不要把电视的教育作用理解的太狭窄、太简单。。。譬如电视可以把一个深奥的道理或知识浓缩在30分钟的声光影故事中,让孩子很容易地接受和理解。这也是电视的教育作用。
如果希望孩子从电视中学习知识,我建议转为从书本学习,看书是一种主动学习和思考的过程;
驳:读书是一种学习,但学习的途径不唯读书。有些东西很难从书本获取,比如电视中的配乐之美、光影之美、色彩之美。
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就不要把孩子交给电视:看电视不如看书,看书不如去真实的世界中体验,对孩子而言,真实的感受永远是他的发展最需要的。。。对孩子而言,相比看电视和看动画片,看书无疑是更加枯燥的。有机会看电视和看动画片的孩子,会优先选择这种不费力气的形式,长此以往,阅读的分量在他的心中会越来越少,将难以养成喜爱阅读的习惯。这对今后的学习和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很多教育专家认为:“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是需要在早期教育中打下基础的,否则会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而孩子迷上电视也是在最初成长的几年里形成的。”
驳:阅读习惯的养成其实很简单,孩子出生后,伴随着大人经常坐下来静静地读书,孩子也会坐下来静静地读书。天长日久,潜移默化,孩子的阅读习惯便形成了。适度看电视不会阻碍阅读习惯的养成。我家女儿是书虫,离开书似乎难生存,但她从零岁就开始看电视,从最初看几分钟到十几分钟,再到每天30分钟。我支持她看电视,特意为她挑选和下载动画片,为她计划每天看电视的时间。如今她也学会了上网查找资料。当我与老公争论某个知识性问题时,她有时会打开电脑搜索结果并作出裁决。
我们需要做的:
不是让孩子远离电视和电脑,而是教会孩子如何看电视和如何使用电脑。
家长简单地下令禁止孩子看电视是一种因噎废食的幼稚的偏激的懒惰行为。
看电视、看书与看世界要有机结合,而不是谁替代谁。
任何偏激的极端观点都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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