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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一个“骗子”

(2014-02-25 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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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刚刚送走了一位,先说做社会调查,问如何看待戒毒成功的人?我说很好啊。问你认为戒毒后又重新开始吸毒的反复比例是多少?我说一定很高,80%吧。问戒毒成功后可以做哪些事让这些人不再碰毒?我说继续治疗。问是否能够接纳曾经有过吸毒史的人作为同事、同学,我说戒了就可以接受啊。

 

然后这个眉毛上串着钢钉的人就开始说,“我曾经吸过毒,但我戒了,可我找不到工作,因为用人单位知道我的过去后都对我说不。”我打断他,他们怎么知道你的过去?“因为警察那里有记录,并且我不能隐瞒这段历史,不允许,我必须得告知用人单位,所以我现在找不到工作。通过一家电视台的帮助我可以得到他们的资助,让我继续上学,但我必须担任一年的社区工作,比如送报纸。你看(他用的你称,而不是您称)这些报刊杂志,你想订阅些什么?”

 

我去,之前碰到的是“动物保护”要我订杂志,今天又是失足青年的故事。我很坦诚地说,“这些我都不想订。”他说,“那你就是不愿意帮我啦。”我又说了一遍都不想订。他倒是合起那堆带有政府印章的纸啊、信啊准备离开,只不过很露馅的嘟囔道,“不愿帮我,那我就继续去吸毒。。。”

 

他走后我给110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我问这种行为合法吗?警察说,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因为他们一定是被某些企业雇佣,就是推销,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让他们离开,警告他们以后不许再来骚扰。我又确定了一遍,“也就是说,当这种人站在我家门口时,就算此时我报警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警察明确回答,“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只能让他们离开,您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好。”

 

多么下贱的推销方式啊,在德国要拒绝一切上门推销,绝X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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