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中国证监会27日晚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修改决定,鼓励上市公司股东增持自家公司股票,而且大股东增持不超2%可“先斩后奏”。这意味着,8月15日晚证监会针对市场七大热点问题发言之中所提出的“六大措施”之一已经兑现。
分析称,今年以来,个股不断下跌,部分个股跌幅甚至超过70%。在此背景下,大股东和上市公司高管一方面为稳定股价提振信心;一方面认为个股价格远低于其价值,纷纷选择增持;而该措施是对大股东增持行为的制度完善。对股民而言,这将预防大股东利用增持牟利,使大股东增持真正成为稳定公司股价、提振股民信心的利器。
综合媒体报道,这项新办法规定,对于“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三成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2% (俗称自由增持)”提出豁免申请的,由事前申请调整为事后申请。
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将加强增持行为的透明度。交易所近期将发布业务细则,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首次发生增持行为或增持达到1%时要披露信息,并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
市场人士认为,完善增持制度的积极意义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有利于上市公司推进市场化的市值管理;二是给予控股股东增持行为更大的灵活性,将有利于控股股东在公司低迷时发出积极信号,提高上市公司的公信力。
不过,细则将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年报、业绩预告或重大敏感信息时,不可进行增持。
此外,为防止控股股东滥用信息和资金优势进行短线交易及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将对监管配套制度订定相关法则。
提示:本博文章内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此外,转载的文章并不表示博主赞同其观点,更不要求投资者认同,只提供参考,莫作为依据。
相关链接(48小时最新财经资讯与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