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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控告涉嫌强奸犯罪的黄德智,并要求会见邓玉娇(2009-05-25 21:23:57)
标签:律师夏霖 黄德智 邓玉娇 邓贵大 洗脚女杀官员 巴东邓玉娇 刺官员 分类:社会新闻
对5.10案中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黄德智提出控告

 (注:本控告书已于2009年5月25日20:00提交巴东县公安局,多家媒体在场见证)

控  告  

控告人:邓玉娇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律师

    夏楠律师(实习)

被控告人:黄德智

 

控告请求:

 被控告人涉嫌强奸,要求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5月10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随入内,黄德智骂道:“他妈个屄今天被个屄女娃子戏弄了。”邓贵大遂问,“哪个戏弄你的,给我看下,下不了场了,还不得了了。”黄德智便指着邓玉娇说,“就是她”。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他妈的还挑人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他妈的就必须要服务!”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这里上班,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搧击。每搧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搧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 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其母亲赶快来。

此时房中仅剩邓玉娇一人,后经理来将邓贵大抬走。邓玉娇坐在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后邓母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其母一张欠条,要其母代为清欠,遂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当晚朋友给她送来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内裤未换。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没有看到巴东公安局的警察。次日5月11日晚上巴东县公安局给邓玉娇做笔录后,于5月12日下午17时许将其送至恩施优抚医院。邓玉娇更衣后,其胸罩与内裤被邓母带回家中。期间刑警队未对其胸罩及内裤进行询问检查。

邓玉娇在恩施优抚医院受到的虐待暂略。有些还待本律师查证求实。

鉴于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本律师代理控告人特向贵局提出控告,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贵局立案侦查,立即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律师 夏楠律师(实习)

签字  

2009年5月25日

 

律师要求再次会见当事人邓玉娇

5月25日16:00,我们再次向巴东县公安局提交了会见手续,要求安排会见当事人邓玉娇。该手续由巴东县公安局廖警官接收,多家媒体记者在场见证。依照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应在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 夏楠

2009年5月25日

 

 

 

网友评论:

邓玉娇案:邓贵大是替死鬼,别放过黄德智这只狐狸!

我们逐段分析一下巴东县公安局的第三次情况通报:

一、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

 

按,案发当天的下午两点半左右,邓贵大接到他的上司野三关镇人大主任兼党委副书记郑剑武通知,说福诚矿业施工现场发生“阻工”事件,要他去“协调”,邓当即驱车前往现场,协调完了后,“下午6点,野三关镇项目招商办3位官员在福诚矿业周矿长等5人的簇拥下,来到镇东头美味嘉二楼吃晚饭”,明显是福诚矿业的老总答谢他们这些官员

,吃饱喝得,又陪他们去娱乐城潇洒。怎么到了公安局的通报里,却颠倒过来了?

二、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

这一段只要把“黄德智”和“黄”改成“我”,就俨然是黄的供词:

“我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我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我们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我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

作为公安部门的情况通报,按说只应对案发过程作客观描述,不应该将当事人的交待的心理活动写进去,因为那根本不可信,谁都会权衡利弊,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说。即如所谓“黄认为邓态度不好”,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黄德智于案发后为自己的无耻行为找借口。他若不这么说,可如何解释在邓玉娇声明她不是该区服务员并躲开后,自己还继续尾随人家进入休息室百般无赖死死纠缠的行为呢?

“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上下句成了因果关系,明显偏袒黄德智,把发生口角的责任归罪于玉娇了。言外之意,如果玉娇不拒绝,就没这事儿了。按,玉娇已经言明自己的身份,正常情况下,黄应该知趣地走开,何来的“气愤”和“质问”(巴东县公安局第二次通报中称,黄德智听玉娇说她是三楼KTV的,不提供“特殊服务”,很气愤,质问她:“这里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

三、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

巴东县公安局第二次通报是这样表述的:“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休息室,此时邓贵大推门进入休息室。邓贵大插言道:怕我们没有钱么?……”。

第二次的通报合情合理。是黄德智朝邓玉娇索要特殊服务的,邓贵大破门而入,是来为他黄兄弟撑腰的,“怕我们没有钱吗?”,这话说得很仗义。“我们”,说明他和黄德智不分彼此,黄德智的事,就是他的事(当然,也不排除,他想与黄德智共同享受邓玉娇的特殊服务,即所谓的“混战”也)。

而到了第三次通报中,却成了:“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注意,“我们”变成了“自己”,本来是为兄弟仗义执言意图“成人之美”的邓贵大,反倒要夺人之美,自己来消费邓玉娇了!

这怎么可能呢。看来,这帮家伙是欺负邓贵大不能再说话,什么事就都往他一个人身上推了。从邓贵大推门进来后,警方构思的这部《情况通报》探案短片,就把镜头对准了他,电视画面全切换到他身上来了。黄德智悄悄地脱了身。

邓贵大“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不确。邓贵大身高1米6,而邓玉娇1米65,加之女性一般都要穿高跟鞋,站起来应该比邓贵大高大半头,邓贵大够不着她头顶的。客观分析,邓贵大要侮辱和轻薄玉娇,应该是搧她脸颊,玉娇摇头去躲,就搧到了肩。通报将搧脸的动作说成是搧头搧肩,明显是为了缓解邓贵大对玉娇的人身侮辱,让后文邓玉娇的正当防卫行为缺乏足够的理由。

即便到了这个时候,邓玉娇还是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和他们讲理,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可见,她当时精神是完全正常的。

四、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

据恩施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14日《今晚九点半》栏目的报道,梦幻城水疗区主管亲口说,他看见两个人把玉娇推倒在沙发上。他是现场目击者,提供的情况应该是真实的。另据南都的报道,邓贵大当晚喝完酒后,“已经显露出醉意,无论是走路还是说话,都看起来与常人不同”,可以想见,这家伙当时已经不胜酒力,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了。这种状态,怎么可能推动体重和他一样的,又比他高半头的玉娇呢?再说了,他是为黄德智抱打不平来的,他都出手了,黄德智倒会在一边袖手旁观?不合情理。肯定是他们两个一起上,一起将玉娇按倒在沙发上的,黄德智起的作用更大一些。可到了公安局的情况通报里,却成了邓贵大一个人做动作了

案发当时应该是,两个禽兽在第二次按倒玉娇时,玉娇忍无可忍,抽出刀来,胡乱刺去。邓贵大因为烂醉如泥,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就被连刺几刀,而神智清醒的黄德智,见刀子刺将过来,虽然当时正发力按玉娇,来不及躲闪,但却下意识地用右臂挡了一下,因此只伤了右臂。

然而,照公安局通报的情况,黄德智非但没有去按玉娇,相反还在玉娇行凶时,为保护同志,拼命阻拦,并因此挨了一刀。呵呵,这个始作俑者,到最后还变成正面人物了。

死了的也就死了,有道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多担点恶名也无所谓。活着的,还要避开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指责,还要拼命保住工作和官位。把脏水都泼到邓贵大一个人身上去,摘清自己,对于黄德智来说,确是唯一明智的选择,至于哥们儿义气,人已死,就顾不上了。值得肯定的是巴东县公安局,如此体谅黄德智,配合黄德智,在情况通报上,字斟句酌,一改再改,最大限度地为黄同志开脱,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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