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了两件奇特的事情:
一件是:云南镇雄县大湾的一位中学教师,在昭通市被民警打伤5根肋骨。这天夜里,这位教师出去准备找一位朋友,不想被几位穿便衣的人一下抓进车内,只说了声“我们市公安局的”,便考问教师是否嫖娼。当警察先生们经过核对认为是误会时,才让这位教师走人。可是教师已经走不动了,派出所的警察先生们才不得不将教师送往医院。
另一件是:四川一对夫妻,晚上睡在自己家里,深夜,却有人闯进来,号称是公安局的,硬要人家起床到派出所走一趟!原来警察华怀疑女主人所开的理发店有卖淫嫖娼行为。后果当然还是以误会告终。
这两则消息,真让人难以接受。这些警察先生们到底懂不懂办案的程序?到底知道不知道尊重人权?在随便怀疑别人的情况下,便可以随便拷打公民,而且情节是这样的严重,真不知道这些办案人员有无基本的职业道德!我看,需要考问的正是这些素质低下的公安部门的办案人员。
我丝毫没有全盘否定公安部们的警察之意。应该肯定,绝大多数警察和相关办案人员是依法行事的。但是,也确有一些民警,素质实在太差,这已经引起老百姓的反感了。虽然是少数,但也是害群之马,有关部门的确应该好好查处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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