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
—— 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猜想
周虎城(康不德)
从各方面反馈来的信息可以作出一个基本的判断,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将继续锁定三农问题,其主题可能是“加强现代农业,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果此一判断未出错的话,这也是继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增加农民收入”、2005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6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中央在21世纪连续第四年将一号文件锁定为三农问题。
去年底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2007年三农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换言之,现代农业已经上升到解决三农问题突破口的地位。而现代农业之所以区别于原始农业和传统农业,于我观之,就在于新的体制、新的诉求,而关键词就是市场。
在迈入后农业税时代之后,农村的税费矛盾可以说得到了很大缓解,但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又逐渐出现,比如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冲突、基层民主矛盾、看病难等等。但所有的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权利问题。农民的发展权如何得以保障,农民有没有合作权,农民有没有属于自己的金融权……这些权利问题与农村的整个经济环境、法制环境、文化环境都息息相关,这也属于农村综合改革的具体内容。但是,要确保农村综合改革成功,不仅要着眼于长远,也必须紧盯当下现实。以农业而论,这个现实就是:当前,我国农业资源还面临约束,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支撑力还很薄弱,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诸多不足。而这个现实的约束使得很多农村改革的努力效果缩水,即使这几年国家的“三农”政策偏好于农民,但种粮比较效益偏低的状况未发生根本改变,农业水利、公路等基础设施不适应农村发展要求的状况未发生根本改变,农民实际增收的难度未发生根本改变。
农业始终是农村的立足之本,是国家的基础产业。“无粮不稳”,但我们不能仅仅把农业当成稳定之所需以及安全之必要,还应该通过一系列改革,使得农业成为农村繁荣的根基。这个繁荣,不仅仅是经济繁荣,也理应包括政治繁荣、文化繁荣、乃至法治的繁荣。而发展现代农业,思路一定需要转变,要明确这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之下的农业发展,绝对不可能再回到计划经济时代,以闭关自守的姿态来发展农村经济。如果脱离了市场基础,一味靠资金投入,那这个资金投入的结局只能是造出一些不具备生命力的设施,甚至是政绩工程,而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整体发展格局。
以市场为基础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又面临着许多问题。尤其是部分农村“原子化”,农民组织能力不强,从而在市场上缺乏谈判能力。去年10月31日颁布,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于提高农民合作组织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合作经济发展而言,可以说至关重要。农民要想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立足,单凭个体的力量,是很难与强大的城市话语体系以及工业话语体系博弈的,只有通过合法组织起来,农民才能提高自己的协作能力、谈判能力,才能促使农村经济社会逐渐与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对接,从而真正地建立起现代的农业体系和现代的新农村。以广东而言,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最为发达的地区,农村的市场化因素可以说发育较早,而且农业领域长期与港澳合作,利用港澳平台,也积累了很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经验,因而这一对接也就具有了先天性的优势。所以,广东有条件通过进一步加强制度辐射,对农村进行政策调整,使市场优势、地理优势等转换为制度优势,从而为国家现代农业的新发展试水。
当然,即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本身也存有许多重大不足,比如没有给予农民的金融合作权,也因此,李昌平说看到这个法律有想哭的冲动。我想,为农民立法,总是无法确保农民的利益,农民的声音缺乏是立法缺失的一个关键。
新的中央一号文件毕竟尚未出台,但在进入新年之后,对一号文件的猜想越来越多,但愿农村越来越好,农村改革驶入康庄大道。
2007年元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