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红本女事件--很傻,很天真!(2008-05-08 09:44:13)
五一过去了,但是“五一的那些事”不得不再提下,特别是“联想红本女”这个很傻很天真的营销事件。
回放:五一期间,Sohu的数码公社的头条大新闻“7天7夜不吃不喝网络追踪红本女事件”,“京城第一剑”在论坛里连续发了N张超高清晰的“美女+红本”的写真级别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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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这是一则精心布局的,但是又严重低估消费者智商的“事件营销”,理由如下:
一、图片精心设计
一张张的图片,拍摄超高清,如果是狗仔没事偷拍,哪会有如此之让人秀色可餐之效果?
美女都是面带微笑,就没有一张表情比较木奈的样子,而且美女拍摄前期进行了精心化妆,浓妆淡抹,欲盖弥彰,人家狗仔拍王菲还能拍到素装照呢,这一黄毛丫头连续七天,竟然全部精心打扮,显然是背后设计。


美女动作,都是经典的“小资”动作,美女又不是偷拍者的亲戚?为什么动作都如此“优雅”,摆拍的痕迹严重,甚至连护花使者,都是个超级帅哥;
拍摄角度,这个图片显而易见,不可能是偷拍,这样的图片只能仰拍,一个蹲在自己面前的偷窥者,美女竟然没有一点察觉?或者难不成整个的商场都是高清相机?

就是自己后期处理也要弄出个效果来啊,但是作者明目张胆的把这些照片“不加修饰”的放到网上,欲盖弥彰。
二、逻辑严重不同
不得不否认,现在的网民,只有两类:十分喜欢美女的;喜欢美女的。
男生喜欢,不言自明;女生喜欢,模仿对象;
如果是美女偷拍,那只要美女就好了,就是你摆拍的痕迹严重了点,大家也是可以将就着看的,毕竟大家的视听已经被芙蓉姐姐整到可以容忍的极限了。但是,那为什么就每张图片偏偏加个本本?还都是个红色联想?严重的自我炒作。不符合最简单的逻辑推理,司马昭之心啊!
三、法律因素
偷拍肯定是构成法律后果的,就连台湾这个我国开放度很高的地区,偷拍都会被鄙视,被严惩,但是笔者敢光天化日之下晒美女“偷拍”照,而且还“偷偷”的陪上了联想红本本,而且,又是在正儿八经、绝对奉公守法的良民类网站,搜狐社区的头版头条,根本没有认识任何顾及,没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推断偷拍者只有两种身份:有绝对的政治背景,老子不怕!;联想自导自演,请的专业模特,也不怕。
事件营销的关键点
最基础的实事求是
事件营销讲究的是最起码的事实,我们不反对策划事件,但是事件必须是经过基本的大脑思考的事件,必须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之上的,不能把消费者或者看客当作傻瓜来设计事件,不然一旦被揭穿,换回来的只能是无数的鄙视,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纯粹自我找臭型。
自我传播
事件营销“润物细无声”,不是自己光明正大的放喇叭,不是自吹自擂,是让消费者可以自我传播,媒体自行关注,事件本身的自我复制,这样才能扩大影响,迅速形成话题。
但是纵观整个“联想红本女”事件,竟然没有一个自我扩散的理由,百度一搜“联想红本女”五个字,都是营销者的批评性文章,哎,成了落水狗。
事件营销,成本低廉,效果突出,甚好。
但是,不经过严重低估消费者智商的,不经过大脑思考的事件营销,很傻,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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