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燎原
燎原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9,870,056
  • 关注人气:4,050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我与胡之胡

(2007-12-16 13:41:11)
标签:

我记录

提心吊胆说胡胡

燎原

分类: 心情随笔
 我与胡之胡
 
文\燎原
 
 
 

     胡之胡比我小三个月,胡之胡的女儿比我的儿子小四岁。

                                                 ——题记

 

 

    我知道,写这样一个题目对我来说很难。弄不好,胡之胡屁股后面的那群粉丝儿能把我给吃了。可是没办法,谁让我刚才非得出去喝了点酒呢。我也不知道究竟从哪里冒出来的这股子力量。也许,真的是应了那句话——酒壮熊人胆吧。

 

    其实,我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胡之胡也是。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区别。不同的是,我的自以为是源自我的自恋,而胡之胡的自以为是源自他的自信。

    这样说也许还不够明了,再直白一点讲,我的自以为是纯系个人自恋意识的膨胀,其实根本不具备自以为是的资格;而胡之胡的自以为是,有着强大的实力作为支撑,比如,他的文学功底,以及他对文字的驾驭能力。

 

    提到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在我所熟知的这个圈子里,没有谁可以跟胡之胡平起平坐,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按照常理,我该对他仰视才对,可我的自恋性格决定了我偏偏无法那样做。因为我始终认为我才是最优秀的,尽管我心里知道他其实比我更优秀。

 

    两个个性鲜明的人在一起相处其实很难。但人又偏偏是一种集内涵与外延于一体的动物,狭隘的内涵部分有着冲突,并不等于丰富的外延部分不可以相容。求同存异也好,臭味相投也好,反正我与胡之胡成为了朋友,乃至成为了很好的兄弟。这里面不包含任何堂而皇之的谦恭、尊重、信任或欣赏,只是一个真真切切的结果和事实,它就落落大方的摆在那里。

 

    我的脾气非常不好,胡之胡却很乖。我对胡之胡,经常是以兄长的身份发号施令兼指手划脚,其实我心里清楚,我没有权力更没有资格对他采取那样的态度,胡之胡也完全可以不接受。但事实是,对于我的所作所为,胡之胡不但完全接受,而且接受的是那样心悦诚服,我有时会深深为此感动。所以,即便他偶尔跟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背地里同流合污、随声附和地打击我,我也只能强压心头怒火付之以虚假的宽容一笑。本来嘛,毕竟得给人家留一个排遣情绪的出口,否则做我的兄弟岂不是太辛苦!

 

    胡之胡的文字很有吸引力。我非常喜欢。但又不是都喜欢。坦白的讲,就是能看得懂的喜欢,看不懂的我不会认为自己的水平有限、理解能力差,反而会觉得他是在故作深沉、不说人话,自然就不喜欢。

    看过他的一些描写亲情的散文,感人至深,几乎每篇都有让我流泪的冲动;看过他的一些教育类的文章,读罢真的令人受益匪浅;他的一些诗作,或激情或忧郁,让我在叹服于他的奇思妙想的同时,更体味到前所未有的灵魂深处的共鸣与震撼……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当然,他的文字,也有我欣赏不了的。比如,那些用大量华丽的辞藻堆砌而成的、被他的粉丝儿们疯狂追捧的所谓美文。总觉得他的运笔过于奢华了些,反而掩遮了意欲表达的笔触,失去了应有的张力。正如我们原本想要领略一缕恬静的月光,却被炫目的霓虹蒙蔽了双眼。

    其实,一篇文章,有几处精彩之笔作为必要的点缀就足够了,无需句句经典、段段完美,你写着累,我看着也累。

 

    胡之胡精通音律,尤其擅长唱赞歌,我不。

    胡之胡给博友写评,很能抓住博友的心里,他知道谁爱听什么,谁想听什么,所以他是众人眼中的宝贝,即使偶尔露一次虎牙,也是一只可爱可亲的乖乖虎。相反,我给博友写评,40%都是驴唇不对马嘴,60%是在唱反调,为此得罪了不少人,所以才会常常招致被恶搞的命运。

 

    胡之胡思维发达,思想深邃,考虑问题的面比较广,角度也是变化多端。因了这些特性,使得他对博友的文章解读非常精准到位,他写的评论甚至比博友的文章本身还要精彩。同时也正是因了这些特性,使得他偶尔会对博友的文字产生妄读和曲解,把本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比如对我。

    前几天他和雅珏在某些问题的观点上产生了分歧,导致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激烈争吵。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其气势之恢宏绝不亚于当初的中苏论战。作为大哥,我自然要想办法出面斡旋,于是便给胡之胡留言劝其赶紧更新博文。其实我的意思很简单明了,就是赶紧把这不愉快的一页翻过去,省得让一些居心叵测、趁火打劫的人(如汗青师徒)看笑话,但胡之胡却不这样认为。刚才看见他在给雅珏的评论中写道:“大哥让我更新,虽没有直说,但我知道是让我写一篇哄人的文章,可以含蓄一点。其实,我也想过,但是我坚信一条,真朋友无论如何都是真朋友,假朋友,早晚要解体。”乖乖,你把你大哥想得未免太复杂了些!如此的自作聪明、自以为是,是我不能忍受的。

    其实,我举这个例子没有别的意思,纯属是文章结构的需要:首尾呼应。自以为是,也是需要首尾呼应的。

 

    本打算写一篇送给胡之胡的檄文,不曾想写出来后竟成了一篇软文。没办法,因为我实在找不出胡之胡身上有什么大的人性缺憾。至于他人性以外的东西,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与胡之胡

 

 

    我在前面的题记中写道:胡之胡比我小三个月,胡之胡的女儿比我的儿子小四岁。表面上看,这句话毫无意义,因为它什么也说明不了。但仔细想来,它还是有着很深的含义的。我是想说,我与胡之胡彼此之间非常熟悉,就像亲兄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城里的月光
后一篇:写给儿子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