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就要两个礼拜了,在这个季节交替的两周内的大部分的日子里,我折返于卢湾普陀两地,开始习惯将来可能为期六个月的作息新制度。
原来上班单程需要1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后来依靠着上海四通八达的交通作为后盾,我找到了一条更近的路线,这个路线我要多乘一站地铁,而同时就可以少乘三站公交,这笔划算的买卖省去了我超过一刻钟的时间,时间就是金钱,我这样告诉自己。然而我少乘三站路的代价是公交车疯狂的拥挤,我有好几次都看到我要乘的车子好几分钟纹丝不动,就是为了让最后几个乘客努力让自己镶嵌到已经微乎其微的人与人的缝隙中去。我想起来某些描写旧中国电影里上火车或者是纳粹把犹太人送往奥斯威辛的情节,还有陶喆的歌,挤在公车像个沙丁鱼,上班下班每天是规律,多么形象啊。
我们公司是流行叫英语名字的,大家都知道我的德语名字叫Percy,在德语的发音里,很平常,很顺口,而在英语里就显得怪怪的,我生怕某些读音不太标准的朋友把我的名字叫成Pussy,传开以后还以为生殖器能独立思考了,于是,我决定改名字。我在英语男名中挑了好一会儿,最终确定了Joe,在这之中,我淘汰了Jacob,Lost中的终极Boss,Hugo,Lost中的大胖子,还有Jushua,Friends中Rachel的某一任卷发男友,连同那些读音古怪的,能让许多人在看到我名字的同时眉头紧蹙的名字。不过,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我们的HR助理Grace最后劝我不要改名字了,因为又要重新签协议,太麻烦了,所以,当周围尤其是同一部门的同事已经刚刚开始叫我Joe的时候,Percy又回来了。前几天看国外体育台转播阿森纳比赛,每次解说说到Van Persie,都感觉是在说自己。
公司还有规定是要穿有领子的衣服,过膝的裤子,同时杜绝球鞋和牛仔裤,我有点长裤基本都是牛仔裤和运动裤,衣服也有很多太casual了,所以买了件西装和比较formal的裤子,开始起来西装割履的生活,割不割履,穿过才知道。
这近两周的时间感觉上班确实蛮累的,不在于路程的长短,很多同事来公司的路程和时间都比我更远更长,也不在于工作内容,作为一个实习生,工作量虽然繁琐,但还远没有到繁重的地步,事少的时候每天离下班的2、3个小时都还算蛮闲的,但身体确感觉很疲劳,就算是坐着什么都不做都会觉得坐累了,我想,可能是压力和责任的关系吧。
带我的实习生叫Brenda,她已经正式把她的职位移交给我了,而且告诉了我许多的公司的企业文化,以及一些关于工作和职业生涯的看法和宝贵意见,很感谢她,希望她会有美好的前程。
这几天很想重温的是《搏击俱乐部》,真想体会一次爱德华诺顿式的神经分裂。听许多正在工作的朋友说读书的时候是最开心的,我还在念大四,这种体会却已经悄然而至,或许某年某月我会比现在富有很多很多,但我却永远买不回刚近大学那两年的无知愚蠢,年少轻狂,还有那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快乐时光。
由衷祝愿我未来数月的工作愉快顺利,以及今后的职业生涯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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