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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强吻儿媳系表演,多少丑陋借民俗孝顺之名
文/维扬卧龙
扬子晚报2月27日报道
近日,江苏盐城一公公在婚礼上强吻新娘事件引发广泛关注。27日,经该事件当事人授权,大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发布了严正声明,称按照当地的“闹新娘子”习俗,做出了看似亲吻儿媳、实为假亲吻的“表演”动作,纯为营造喜庆气氛。
盐城强吻儿媳视频经亲友和司仪之手传上网络,遭遇广泛批评后,当事方雇请律师发声明,婚礼现场强吻儿媳只是表演非真亲,只是为营造气氛,只是遵从当地闹新娘子习俗。更有微博金V刘平称:盐城人婚礼上公公强吻儿媳,只是当地风俗而已,这种仪式,大致是象征新郎父亲对新娘行使初夜权,类似把好吃的东西先给父亲吃一口,表示孝顺。
笔者感觉,孝道和民俗这次是被黑得最惨的一次。不错,我国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当然会流传很多风俗习惯,但是风俗非一成不变,而是与时俱进的,传其精华弃之糟粕。在号称法制文明的社会,还要提及初夜权之说,简直是令人惊诧。这不是中世纪,更不是野蛮人统治时期,居然还有揣着人皮当禽兽腆着脸皮耍流氓的东西,把女性物化说得这么正义凛然,献儿媳的初夜是为孝是对权威的服从。
文明社会讲究尊重平等,哪怕是婚礼,对新人也是怀着祝福之心,而不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邪恶,借婚庆三天无大小幌子伸咸猪手猥亵新娘或者伴娘。那些沉渣泛起的观念,那些扒灰恶俗羞辱新娘人格的节目早该扔到爪哇国,遗憾的是,在老一辈脑子进水的人群中特别是一些所谓孔孟之乡讲究礼仪的地方,婚闹恶俗尺度之大却比任何地方都要有市场!
按理来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从小熏陶在孔孟诗书之下,对礼仪理解对文明更该向往,然而却恰恰相反!孔孟中的孝道却被扭曲解读,连婚礼上公公强吻儿媳这样的丑闻,都能被解释为尊重民俗和孝道顺从。儒家精神的精华没学到,糟粕却是一点没漏!传统的传承,不是囫囵吞枣,必须有所取舍,婚礼公开场合这样的取闹,不是给孩子们从小就传递错误的信息?
对孩子的教化不只是学校的课堂,身边大人的言行举止都能起到潜移默化作用,类似这样的婚闹恶俗,很容易会让孩子们模仿,那些校园欺凌手段,除了暴力色情影视影响,难道现实生活中大人的恶俗趣味没有一点责任?现在被网民批评,还用律师声明警告,不去反思自己错误观念,只盯着别人错误,这是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如果心中有法,就不会出现婚礼上强吻儿媳的节目,如果懂得尊重,就不会出现强吻儿媳的表演。尽管不是真亲,表演的目的难道不是给亲友造成已经亲了的印象?打着尊重民俗的幌子,就可以无视对儿媳人格的尊重,无视女方家亲友的感受,双标怎这么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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