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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为小记(2007-08-29 00:14:46)
2007年8月28日,算是一名报社的记者了,尽管还在试用期,从实习生变成了本报记者,身份不同,出去做事,就要更认真仔细了,毕竟出小错都是要命的,光扣钱就受不了,还要被领导训,频繁的话,编辑就要把自己列入黑名单,不到万不得已,坚决不用此人的稿件。
 
本以为可以悠哉地度过第一天,有个小采访资深记者不想去,就丢了过来。一位协警抓贼时被砍伤,上面的领导想大肆宣传一下,把各个媒体的记者叫去采访,结果只有我一个人去,其他的媒体只跟他们要通稿就好了。据说,领导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大呼了三个“好”字,该是心想,又可以好好宣传自己政绩的时候了,巴不得全部媒体过来大肆宣传报道,上上电视,见见报。好无耻,好没良心···
 
事情已经发生好几天了,时效性早就没有了,没有太多新闻价值可言,当然,协警的负责任精神是难能可贵的,拿的钱又少,这次流了好多血,天天点滴,有气没力的样子,看上去,是一个老实人。不知明天见报时,稿子会砍了多少。
 
晚上还去打了一个小时的羽毛球,回到家贼累,毕业之后就没有运动过,体力实在是烂,跑不动,动作又慢,也许,真的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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