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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魔兽事件,文化部能否不扯淡(2009-11-03 19:42:40)

今年以来关于魔兽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先是网易从九城手里抢走魔兽的中国区代理权,最近又冒出新闻出版总署终止《魔兽世界》审批,今天又冒出来文化部多名官员指责新闻出版总署是越权行为。

 

先看新闻出版总署的:

 

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终止《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退回关于引进出版《魔兽世界》的申请。通知要求,网之易公司立即停止违规行为,纠正错误,停止收费和新账号注册。新闻出版总署将视情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停止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对网之易公司申请代理运营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的审批过程中,新闻出版总署考虑到该游戏运营代理转换过程中有大量数据需要梳理,为保护玩家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允许网之易公司在对不良内容进行修改的同时自7月30日起进行内部测试,重点是对玩家在游戏中的各种数据进行有效恢复,同时明确要求内测期间不得收费和提供新账号的注册。网之易公司对此表示完全接受和执行。但是网之易公司在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9月19日擅自收费并提供新账号注册的行为,已经造成事实上的公开运营服务,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网络游戏上网前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和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规定。为此,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决定终止《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退回申请。


来看文化部的:

11月3日电 文化部今日下午举行第七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新闻通气会,会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表示,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的终止网易《魔兽世界》审批通知,是不符合三定规定的,明显属于越权行为。李雄在会上表示,随着各个部门对三定方案的理解和解释不同,在社会上也客观造成对同一款网络产品由两个部门进行审批。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务院中编办专门发布了相关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文化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处长刘强昨晚表示,文化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而新闻出版总署只是对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有监管的权力,所以允许不允许网络游戏正常运营不在新闻出版总署的职责范围之内。刘强表示《魔兽世界》自7月30日以来属于正常运营,目前《魔兽世界》收费运营以及注册新账号均属于合法行为。他还表示,“三定”里写得很清楚,只有文化部有权力查处网游市场。刘强提到的所谓“三定”规定是指2008年7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三定”规定。规定中确定“文化部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对网游进行前置审批

 

这里一看,两家似乎都有理。让我们仔细看看所谓的“三定”规定:
http://news.qq.com/a/20091103/001916.htm

 

关于游戏:

 

“在文化部的统一管理下,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是指网络游戏的出版物,“前置审批”是指在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许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服务之前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游戏出版物进行审批一旦上网完全由文化部管理。对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过的网络游戏,文化部应允许上网,不再重复审查,并在管理中严格按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内容管理;网络游戏出版物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擅自上网的,由文化部负责指导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进行查处,新闻出版总署不直接对上网的网络游戏进行处理。”


看到这里,我们应该明白了,就是说,任何游戏先要有新闻出版总署作出“前置审批”,然后才能上线运营,然后上线运营后的事情,就是文化部的事情了。也就是说,文化部只能对新闻出版总署作出“前置审批”通过的游戏,才有接手管理的权限。

 

首先两家都承认,新闻出版总署对游戏有“前置审批”的权力,也就是说没有经过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游戏是不能商业运营的。

 

那么我们来看看魔兽。魔兽在九城运营时,是证照齐全的,问题出在转移到网易手里,游戏转了运营商,自然要重新审批拿证,总不能网易拿九城的证去运营。


网易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了申请,请新闻出版总署作出“前置审批”,然后才能上线运营,这样过程就合法了。但是问题出在网易在没有拿到新闻出版总署作出的“前置审批”就开始上线运营了。显然这时,网易的魔兽需要的是新闻出版总署的“前置审批”,他没有拿到,那么魔兽就不能运营的,也就是不是合法运营的。

因此新闻出版总署作出不再“前置审批”是其范围内的权力,

新闻出版总署是没权利停止正常运营的游戏,但是问题现在是魔兽并不是正常运营的游戏,而是一个没有合法身份的游戏。


文化部在这里很搞笑,一个没有经过“前置审批”的游戏,好比一个连营业执照到没拿到的企业,去搞经营活动,如何是合法行为

 

本来按照规定,网易魔兽未拿到新闻出版总署的前置审批,文化部还应会同文化执法部门去查处。“网络游戏出版物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擅自上网的,由文化部负责指导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进行查处。”

  

看到这里,大家基本上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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