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受人之托从重庆到忠县黄金镇拍了一些影像资料。我不知道怎么来形容当地的路况和老百姓的愤怒。
以下转载天涯论坛上关于当地挖尸与官司的帖子。
和保障有关部门的利益收入,该县很多不具备火葬条件的村社都被纳入了火化区。
忠县黄金镇所辖的原大岭乡位于海拔1600米的高山顶上,从黄金镇到大岭只有唯一的一条单车道盘山公路,
还是15年前修建的一条黄沙拌碎石路,十几年使用下来,路基严重下沉,黄沙流失,这条路早已成了土路,遇上
暴雨和暴雪天气,交通就得中断。就是依据这样的交通条件,位于高山顶上的大岭乡在5、6年前被纳入火化区。
为了跟上时代的发展并与外界接轨,大岭乡曾经轰轰烈烈地搞“村村通公路”,政府下拨一部分资金,村民
自己筹集一部分资金,就连在外工作的前辈和后生为了建设美好的家乡、造福家乡父老,也纷纷从全国各地寄钱
给家乡修建公路……,只可惜,盼来的只是一条下雨步行都很艰难的窄窄的土路,不能正常通车。为了响应县政
府和乡政府的火葬规定,村民死后不得不抬尸到大岭场的公路边,再由火葬场的车拉去火化。死者家属要支付车
辆运输费、火化费和骨灰盒等总共不低于1000元的费用。
而大岭乡各村的人均年收入不到200元,很多农民是靠卖粮才能有这点收入,有时村民背一袋粮爬一个小时的
山去赶集,只是为了去换回一包化肥。由于交通不方便,很多村社没有任何副业,没有额外经济收入来源。
近年来很多村由于能胜任抬尸的劳动力越来越缺乏,加之农民深感经济方面的压力,逐渐有违规土葬的
情况发生,镇政府一得到举报,便发动多个政府部门,派遣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地赶到违规土葬的村社强制起尸,
由于很多村的路况都不适合通车,政府派来的车也只能停在离起尸点很远(有的甚至相隔3-4公里的距离)的地
方,然后几十个人都下车步行到起尸点,由一队特殊的人员(村民普遍反映是劳改犯)挖坟掏尸并将尸体抬到上
车点,然后送去火葬场火化。死者家属必须缴纳3000多元才能取回骨灰,其中1000多元是火葬场的火化费,剩余
2000多元是政府派遣的大队人马的工资和车辆运输费。这笔费用对多数死者家属而言,都是天文数字,所以很多
死者家属不得不放弃亲人的骨灰。
几年来,农民们怨声载道,却没有任何办法改变现状,有村民联名上访政府部门,希望将农民的疾
苦和困难反映给政府部门,以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重新审核和调整火化区,相关政府部门派遣人员调
查各村社的路况,可是无论采用什么方式到任何村社调查,调查人员都是在调查当天就得出统一的结论:
XX村交通方便,适合火化。
几乎每次下乡掏尸,
都由镇长和几名副镇长带队,其余各政府部门派出大量的代表随同助阵,这样的
掏尸队伍一般由30人左右组成,多的时候达四五十人,有时候遭到村民的强烈反抗,无功而返的话,再次
出动时人数可以达八十人,那阵势特别能起到一种威慑的作用。这些国家干部为工作尽职尽责,不管山多
险,路多滑,他们都能勇敢地到达掏尸目的地。为了给村民一种“杀鸡给猴看”的效果,他们一般是粗暴
地挖开坟墓,敲碎坟石,撬破棺材,用塑料将尸体一裹便抬走,留下敞开的棺材和破碎的坟石,使现场环
境奇臭难闻,让村民心中永远留下伤痛,并要求死者家属缴纳3000多元取回骨灰,以威慑村民不敢再犯。
也有明辨事理的政府干部,深知几年前的火化区划分不合理,无奈深感压力太大,不敢有所作为。
几年前,相关乡镇的政府干部和村干部,为了自己的政绩,将自己管辖的本不具备火葬条件的村社上报
为火化区,并在过去几年里一直在错误地执行火葬,如今,这些政府干部有的正担任政府部门的要职,
大多数村干部都还在位,并在努力地为上级办事。重新调整火化区,等于纠正他们过去所犯的错误。而且
重新调整火化区,也会影响各级相关部门的“财政”收入。所以就连县民政局要求乡政府调查相关村社的
路况以查明这些村社是否具备火葬条件,在实际调查中都受到了来自各级干部的重重阻力,乡镇民政办也
只是搞形式主义,不顾事实真相和广大群众的反映,谎报调查结果。
在那样偏僻闭塞的山区,农民贫穷生病无钱治疗,死了又交不起火化费,导致无处下葬,真可谓活不成也死
不起!为什么?为什么???
文明社会的形势下,其镇政府却被要告上法庭,并将于2008年10月10日在忠县法院接受首次开庭。
事由起因是由于政府领导直接带领相关人员对当地民众实施不切实际的所谓合理的“强制起尸”规定,
(据传为了满足招商引资火葬场的利益,以文明安葬为由,把许多不适合火葬的地区乱划分)。把群众埋的
尸体强行野蛮挖出,而且不作任何处理,尸臭远闻。不断升华的群众气愤差点引起群乱治安。
如今就引起了这场诉讼
我想任何中国人都对5.12的事很感触,心里有悲痛,但也很自豪,悲的是国家发生这么大的事,失去这
么多生命。但自豪的是我们都身处这么个团结的民族,这个和谐社会中,更可喜的是我们有这么好的总理和
主席。
当我们一次次被感人场景感动流泪时,谁还会想到在这众志成城,抗震救灾时刻还有不堪的场景发生呢?
挖开,棺材敲开后,一股恶心之味冲天而出,病死的尸体已高度腐烂,只能用大袋子捞起包上,一会几十人带去
火葬场火化。现场只留下狼藉的坟和远散的臭气,只是可能“忘”最后一件事比较遗憾,就是没把现场消毒。相
信在世的很多人没见过这样的场景吧,就是历代也很难有机会见证。确实不简单,了不起,因为他们也在执行一
项任务――“强制起尸”,这是当地政府的一项有特色的地方“法规”,是为了创建和谐社会的文明火葬而制定
的――就是当地被划为火化区的,如不火葬而土葬的,将被挖坟取尸火化。
当然,顺利执行好这样的特殊任务,是要值得“庆祝”下的,特别是镇领导和村干部了。不过庆祝
也讲究时间地点吧!于是来到事发地附近一农户家了,中午时间,也许喝上几杯,下午干活更来劲点,旁边当然
也少不了一些“助兴”群众。不过酒性当头,也有人来搅局了。被挖家的两个孙辈找领导了,人年轻,常识还是
有,进门要求村书记既然坟挖了,但收拾下总要的,至少消毒下吧。酒刚上兴,怎么谈坟,书记说喝好再说也很
“理”。一段时间后,酒好,年轻人也等急了,拉书记就要去坟地,可书记怎好被拉呢,这点规矩要懂,要不书
记上气也不怪了。谁也会料到,事情要恶化了,果真,人的理性这时只能被埋了,争吵演化成了打架。这样值
吗?“好”事成了“恶”事了。
事情这样发生,这里就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特别是我们的一些政府领导及父母官去探讨了,
阻呢?假如群众火化碰到困难了,领导关心帮助解决了吗?
3:挖就挖了,但基本常识的消毒,领导干部就真没这心吗?
4:谁都知道,公务期间喝酒不好,那个时候还去农户家“庆祝”合适吗?
5:被“处理”后辈发生情绪了,作为领导此时如何理性对待呢?
我觉问题太多,很值得我们关注,要不我们党提出的创建和谐社会将面临多多少少的阻碍。
经了解:事实当地山高路远,单人走到街上至少要40分钟,而且山路狭窄,最宽不过3米,最窄只有1米,
只能容一人过,如何抬尸上街很成问题。由于交通问题,也有好多人向政府上访要求过,但要么没有结果,要
么得不到合理解决。更甚至上访信件被政府向外流传,当众展示,严重违反政府部门的保密制度。还有,此后,
由于群众历来的不满,在樟木村执行“强制起尸”时,引起群愤,差点引发群乱,亏挖尸队伍自动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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