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今年王志文和许晴联手主演的电视剧《宽恕》的主要内容:A强奸了十七岁的B。十年后B嫁给C,两人事业成功生活幸福。这时候和C有工作往来的A用裸照要挟B给其150万元,C得知后一方面答应给A钱,另一方面四处搜集A的罪证并查证A患绝症。某夜,C和A两人约定150万换裸照底片后,A跳楼自杀,D(A的女儿)认定C害死了A,遂展开复仇计划。D在C公司里卧底,并联手C的竞争对头整垮C的公司,又指使人拐走BC的女儿F。复仇过程中,D逐渐发现BC是好人,不像她原来想的那样,再加上以为F溺水死亡,决定结束复仇。但局势已不受她控制,C的公司面临破产,D的真实面目也逐渐暴露。最终的结局是F找到了,而BC也决定宽恕D,不再冤冤相报。
费了这么多唇舌,不单单是介绍剧情,是为了引出另一件事情--艳照门。可能大多数人对待艳照门事件都采取口诛笔伐的态度,或者还有一种“偷窥”的乐趣--发现“玉女”原来是“荡妇”。我觉得,艳照门其实是对明星隐私的一种极为低劣地侵犯,性质同公开明星住址电话是一样的。明星也是人,凭什么不能拍艳照?凭什么就得表里如一地清纯?凭什么不能多有几个性伴侣?常人能做的,明星也能做。也许有人会说,他们是明星,有扩大示范效应,但他们做这些事时并没有公开啊,而是私底下做的,他们的本意并没想“毒害”谁、“欺骗”谁,反而是抖落这些艳照的人居心叵测,卑鄙地利用了他人隐私肥私。媒体还趁火打劫大赚点击量,真不厚道。至今,还有媒体在不断爆料艳照门主角们的动态--是为了满足一些人的持续好奇心,还是为了炒作以使主角们不要被大众遗忘?如果是前者,相信现在还对艳照门有兴趣的人不多了,审美疲劳嘛,艳照看多了也就那么回事,娱乐圈也就那么回事;如果是后者,时间会让大众淡忘一些事,但不会遗忘,艳照门已作为一份档案被储存在意识里,只要某一时刻提××们,就会马上联想到艳照门,所以用艳照门后续炒作××们完全不必,反而只会让××们一直背负不应有的舆论压力(我不觉得艳照门是他们的罪过)。
请放过艳照门,如果你们一定要觉得这是罪过,那么就请你们宽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