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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索赔事件”背后的真凶?(2008-11-27 02:59:39)

“黄静索赔事件”背后的真凶?

一剑封喉

事件回顾(援引《IT时代周刊》)一起天价索赔案,让华硕郁闷了两年。

2006年,只因一台2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中奇怪地出现了一颗小小的问题CPU,一个看似瘦弱的高校女孩和一个看似风度翩翩既有大学文化还有诈骗前科的计算机高手,联手向一个在IT业界知名的台湾公司索赔500万美元而入狱。

两年后的今天,随着检察院审议对黄静的国家赔偿,这一在当时不为业界注意的天价索赔案沉渣泛起,在媒体上引发出一场“维权与敲诈”的激烈争论。

到底是巨额敲诈,还是被诬陷入狱?如果是“敲诈”,为何两年后检察院又对两位当事人之一作出国家赔偿?如果说是“维权”,区区一台笔记本何值500万美元?

“人不能无耻到如此地步!”这是电影导演陈凯歌看到自己作品被网络恶搞后脱口而出的网络名言。而在这次由问题CPU引出的案件中,在到底是谁将正版CPU替换成问题CPU的问题上,当事双方各执一词,各有证据却又相互矛盾。到底谁在说谎?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其幕后又隐藏了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目前事件进展:20081111日黄静的代理人和律师向中消协递交的“关于请求立案调查华硕更换工程CPU事件的申请书”一事。1125日,消协拒绝对华硕立案调查,黄静申请被驳回,中消协称华硕已明确表示愿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故未直接予以答复黄静。

 

本人观点:(就新闻事件论事,如有不当之处请包涵)又是一起天价索赔案,又是个体与某团体的利益纠纷,也是弱势个体在财大气粗财团面前上演的一幕悲剧!

个体维权何时有法可循?弱势群体的维权之路何时能依法而行?黄静因向华硕索赔500万美元而入狱十月,这十个月的牢狱生活让黄静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打击,也搅乱了一个在校大学生的平静生活轨迹,从此黄静不再是那个默默无闻的在校大学生,变成了一只受了伤害的“羔羊”。

然而黄静的悲惨遭遇不仅仅是以华硕为代表的强势群体造成的,这起事件的操盘手有哪些呢?

一、导火索:华硕集团。华硕对于的黄静索赔500万美元恼羞成怒报了警。200637日下午,海淀公安局刑警支队的警察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逮捕了黄静和周成宇。414日,黄静、周成宇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周成宇还因其他案件并案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羁押在北京海淀看守所。对于华硕集团处理此事情的态度,我们不得不提出疑问:华硕公司有没有到旗下的代理商北京新人科技有限公司那去核实该代理商是否存在调换电脑硬件的情况,测试版CPU会不会因为某些华硕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之偷梁换柱?

二、主观因素:当事人黄静。黄静购买电脑的发票为什么不用自己的真名,而在购买单位处填写的是莫须有的北大生物技术研究所,购买人处签名是龙思思,而非真名黄静?假如这样的发票是真的话,那么黄静本人的企图又是什么?自己买电脑填写的是别人的信息,因为此事造成的保修纠纷也值得广大消费者深思。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诚信在先,要不等到自己的利益遭受伤害时,你的合法权益又岂能得到保障?

三、发生问题的几个相关环节因素。代理商、华硕内部员工、周成宇,这三方都存在可疑之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代理商、华硕内部员工或周成宇都可能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做有违诚信的事,所以建构和谐、诚信的社会势在必行。

四、助推手。公安、司法机关、消协,这些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部门,理应明察事情原委,对此事件做出合理公正的处理,而不是让受害者蒙受冤屈。

五、背后真凶,根源所在。法制、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漏洞,让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法制的不健全,导致无法可依;监督机制不健全,让不法分子钻了漏洞的空子;监管惩处力度不够,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所以要想“黄静索赔事件”的悲剧不再重演的话,就必须健全法制与监督机制,加强监管惩处力度,让不法分子无机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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