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陈冠希七宗罪(图)(2008-02-18 11:53:40)
文:阳光
“临阵脱逃”罪
“破坏他人婚姻”罪
“故意泄露她人隐私”罪
“作风糜烂”罪
把陈冠希比做现代版的韦小宝再恰当不过,谈情说爱没什么大不了。问题是陈冠希恋爱对象太过频繁,换女友就像走马观花一样。并且热爱到交友网站去勾搭女孩。从近段时间发现跟不同女星的艳照,以及各种各样的性爱姿势,作风糜烂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完全可以胜任三级片主角。如陈冠希真把做爱当做最喜欢的运动,建议去做鸭,这是双向互赢的活动,何乐而不为呢?
“诱导粉丝”罪
做为明星,应该在粉丝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艳照门事件的发生,对那些追星的青少年来说,心理上的打击是非常大的。陈冠希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粉丝盲目追星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本身的意义。也给其他的明星上了一课。
“与谢霆锋妻乱来终反目成仇”罪
同年出生的陈冠希与谢霆锋,早年同于香港国际学校读书,其后二人相继加入英皇娱乐,感情要好。奈何少爷脾气的陈冠希经常得罪人,连好兄弟也不放在眼里,导致兄弟关系决裂。早在2003年张柏芝与谢霆锋分手后陷入感情空窗期,传闻陈冠希此时乘机力追柏芝,曾被拍到二人约会,被传媒广泛报道,这些都令谢霆锋不满,加上这次事件可以说也让谢霆锋的男人尊严扫地。
“露鸟污染网络”罪
不论于戏内、音乐MV、以及接受传媒访问时,陈冠希的言论举动都非常出位大胆,05年曾经拍下自己的下体发到交友网站,当年的露鸟事件曾引起不小的轰动,不过比较现在的艳照门事件,那可是小巫见大巫。
以上种种,陈冠希是该退出娱圈了。床照事件继续热爆整个网络,观众在对艳照门说不的同时,也请当事人陈冠希勇敢的站出来给观众一个交代,平息恶俗事件继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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