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实在想不到一个好的开头我就不开头了,直接进入正题——music!不是说要放音乐啊,只是此文的主题是音乐。
我也写过歌你相信不?从小我就有良好的体育方面的家教,自己从来不运动(除了游干泳)的妈妈每天早上都逼我去跑两圈然后拿牛奶。我这个人从来是能偷懒的就绝对不勤快,牛奶不去拿会被发现,但是跑没跑步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了,鬼才去呢。于是每天早上拿牛奶之前我就跑到来馨馨家玩小猫。两个对音乐充满热情的灵魂碰撞在一起就必定产生了创作的火花!我们决定合作一首关于小鸡的歌。旁边的小猫肯定很奇怪,为什么世代爱猫的来馨馨会不用它们作为处女作的主题。我们雄心勃勃!我们扬帆起航!我们行云流水!我们……好像后来搞别的去了……就这样,我真正认真去写的第一首也是唯一一首歌只能留在记忆中了。
“钢琴”我也学过,或者说成“键盘”会更加确切。爸爸妈妈很清楚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特点,所以没给我浪费买钢琴的钱的机会。买了个电子琴,然后当时致力于家具事业的爸爸给我做了个形似钢琴的架子。现在想起来,早在十几年前我们家就深得山寨文化的精华啊。请来了个艺校的学生教我,我好不容易学会了怎么用右手的5个指头弹出哆来咪发唆拉西多,她就跑了。跑去干什么我也无法考证了。之后山寨钢琴被一向大方的妈妈送给了同事家的小孩,我童年学音乐的梦就到此为止了。
长大后Linkin
Park,五月天等乐队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这又重新燃起了我对音乐的渴望!想到大一时还跟小蚊子写信互相拍马屁以排遣到了小社会中的挫败感。她那个时候因为迷恋一个摇滚男开始学打鼓,还用我在城市英雄玩手舞机的优异表现鼓励我也去学乐器,冲动之下我居然跑到华师去买了把吉他并报了那个吉他店老板的学习班。那可是半个多小时的车程再加翻过一座山的路程(华师整个学校就是一个小山包),瘦弱的我背着大大的吉他学会了几个和弦,然后我确定自己没有力气按住弦也没有力气再跑来跑去了。惟一一次演奏表演是妈妈去看我时我给她弹唱了一曲“蓝蓝的天上白云飘”。此为千古绝唱。
虽然我不能拍着大腿说以后肯定不可能再去学音乐或者写歌玩了,但由上文可得出我的前半辈子的主题其实还是听歌。所以原来我整个这篇文章都只是个开头,正题就只能下次写了。对不住了您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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