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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六个月之前,同样是在山西省,还同样是洪洞县,因为“黑砖窑”事件,当时的省长于幼军代表省政府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并引来一阵阵批评声。由于民怨沸腾,追究责任之声高涨。但有人说,山西省“黑砖窑”问题由来以久,而于省长在任不过两年(2005年7月任代省长),如果板子打在他的身上,那是有些怨枉。结果,8月30日,于省长好像没受到什么处分,但也没有象其它年轻的省部级领导一样得到重用,只是平职调任到文化部。
四年前的孟学农,元月份当选为北京市长,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4月20日即被免职。因为隐瞒病情酿成举世关注事件的医院不是北京市管辖的医院,人们对孟的去职抱有普遍的同情。更因为他对该市的卫生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三个月,人们无不为他感到惋惜。当然,一个高级官员面对非典这样的罕见之事,不敢过问非北京市系统医院,的确是胆量不够大,这是另外的话题。
无巧不成书,今年9月4日,孟学农当选山西省副省长代省长,同样只有三个月时间,山西省重大事故前波刚平,后波又起,洪洞矿难105人遇难,成为2006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又让孟学农碰个正着。12月9日,代理省长孟学农代表山西省政府向国务院作深刻检讨。
尽管出现这样大的事故,首先应该为死难百姓感到悲痛,而不应该刻意为某个官员考虑得失,但对孟学农两度“遇险”还是感到有话要说。网上有文“倒霉孟学农”,其实,这不只是孟学农个人官运的问题,而是折射官员制度存在许多暇疵与无奈。虽然这次洪洞矿难特别严重,笔者估计孟学农不会因此重蹈丢官覆辙。因为矿难恶劣影响和对大局的牵扯绝对比不上北京非典,且北京理应成为中央的首善之区,孟学农为非典丢官实在是有替政府打胜非典这一战当“保险丝”和“安全阀”的意义与作用。
但是,当检讨和道歉已成为习惯,那就难以平服百姓心中的愤怒,那是一定要拿要人试问以谢天下的。但上述事件与事故,如果都要打在时任官员的屁股上,那是不太公正客观的。即使是非典时期必须拿孟学农丢官祭事,但我们有没有想过,造成北京医院管理体制不畅不合理,这应不应该进一步追究相关的责任?多少轮机构改革体制改革,为何解决不了这样简单的问题。一个看似偶然的非典缘故,导致孟学农代替了造成体制管理不顺的某个人某个部门或某项成本巨大的“问题工程”受过。
几个月前的“黑砖窑”事件,没有公开追究省一级政府和领导的责任,如果说是因为于幼军任职时间短,那么为什么不追究他的前任的责任?(如果前任任职时间也比较短,这也足以显现山西省事故频发的一个不可回避的原因。)一个健全的法制国家是应该这样较真的。
这次矿难后,出面作检讨的是孟学农,真正值得反思的应该包括仍在山西及洪洞任职的人,敢问几个月前那场人祸究竟有没有唤醒官员们的良知与责任(我相信,已经离任的于幼军,其心灵一定在为矿难而颤抖)?正是因为人们理解于幼军、孟学农对事件或事故客观上的责任程度,才在他们过去调任其它岗位时,没有出现“易地做官”的过激指责。
出了事板子不知打到谁的屁股上,这可能是当前官场上的一个爬坡题,也是一个普通题。因为现在的官员调动更替太过频繁,好些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之类,年初选举年尾走高,今年任命明年上调,这不仅是对各级人民代表选票的“忽悠”,更是对一方百姓的懈怠。对领导干部成长完善履行职责也没有什么好处。尤其是遇到了像“黑砖窑”、“矿难”之类的事故,即使他们的检讨作得再深刻,也不能平服民怨,因为并不一定是作检讨的人造成的过错,作检讨的人也未必不感到委曲。当然,最可悲的的还是那些遇难的冤魂和受辱的百姓。
如果是好事反复出现,各级政府和主流媒体不会为难,总可以让政绩别样闪亮,让新闻精彩叠出。如果是坏事反复出现,如一年之内山西洪洞的“黑砖窑”和“矿难”,如孟学农四年之内的两次“遇险”,官方和媒体如何向百姓交待,其实是很难办的。深层次的原因是由孟学农“遇险”受人同情理解而引发对官员任命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思考,从而促进我们的官员选拔任命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
一级组织对官员的任命,是以一方百姓的福祉或一项事业的发展为重,还是应该以某个有前途的官员走好过场顺达官场彼岸为重?以人为本是以官员为本,还是以百姓为本?这其实是十分明确的,但现实往往相去甚远。
对有些官员的任命屡现事实上的朝令夕改,当然有很复杂的原因,但这里面有没有一种责任成本?谁是这件事情的责任主体?如果出现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当事官员难咎其职没有疑义,但只由棋盘上的棋子负责,那运筹或投放棋子的个人或集体就是没有干系的判官吗?
如果于幼军没有调离山西,这次仍然应该由他来作检讨,想像那份检讨书应该是比孟学农的检查更难写。有趣的是,于幼军离开山西时说,希望山西在未来的日子里不断有好消息,可是不出三个月,让年长于他的后任孟学农为他挨了个“马后炮”。
曾用题:《是什么原因为同情孟学农留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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