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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宁如何分割财产要看他价值观念的中西比例
丁启阵
前几天,现金资产分给已故夫人所生的三个子女,82岁以后的人生伴侣翁帆女士只获得某大学提供给杨振宁的一座别墅的“使用权”——杨振宁遗产分割完毕的新闻,在微信上刷屏。很快,杨振宁的助理发声否认,指斥该新闻为“完全胡说八道”。
本来,对于杨振宁不公平的遗产分割新闻,我是持怀疑态度的;但是,杨氏助理否认之后,我反而认为该新闻并非空穴来风。理由是,如果新闻真是空穴来风,科学家的助理没有必要予以置评;即使在新闻记者的围追堵截下不得不予以回应,也没有必要如此义正词严、疾言厉色。疾言厉色有个近义词,叫色厉内荏。
可以预见:不论杨振宁只给翁帆留下别墅使用权的遗产分配新闻是否属实,杨氏遗产如何分配终将有一番风波,将再一次成为热点新闻,再上热搜榜。
不少朋友认为,除了现金财产和别墅使用权,杨振宁一定还有其他形式、价值不菲的资产,比如著作版税、字画收藏,可以悄悄赠予翁帆。
我认为,这种充满人情味的中国式思维的揣测,可能跟美籍华人科学家杨振宁及其定居美国的三个子女(分别是电脑工程师、化学家和医生)的处事方法与原则相抵牾。长期受法制观念浸淫的人,这类事情一般都会交给律师去处理,依法办事。感情用事,暗度陈仓,可能性不大。假如杨振宁先生在娶翁帆女士为妻之前,做过财产公证,那么,他的大部分现金财产分配给前夫人所生的子女,完全是可能的。杨振宁人生道路的数次抉择,学成之时未选择归国报效,退休以后才回国享受政府优渥待遇,耄耋之年迎娶青年女子……无一不是利己的选择。
杨振宁先生,不像是意气用事、感情用事的人,他有严谨的计算。十三年前,迎娶翁帆女士的时候,杨氏说过,翁帆女士是上帝给他的礼物。礼物,有必要以遗产相赠吗?
退一步说,即使杨振宁先生有中国男人“爱后妻”、“宠新婚”的情感取向,他的三个子女也未必会允许他随心所欲。如果杨振宁先生是一个重家庭、爱孩子的男人,在三个子女均定居美国的情况下,他不应该选择在太平洋彼岸的中国度过晚年。
遗产分割,古今中外都是一道难题。
我想起古代文学名著、短篇小说集《今古奇观》中《滕大尹鬼断家私》一篇的故事,跟杨振宁处理遗产,或许有一定的参照价值:
明朝永乐年间,顺天府香河县太守倪守谦,“家累千金,肥田美宅”。夫人陈氏,生了一个儿子,名叫继善。倪继善长大成人后,陈氏夫人去世。倪太守罢官鳏居,虽然年老,但精神健旺。79岁时,到乡村收租,看中一位在溪边捣衣的17岁女子,设法将其纳为妻室。两个月后,被称为小奶奶的妻子有了身孕。倪守谦满80岁的前两天,是个重阳日,小孩子出生,乳名重阳儿,后取学名述善。84岁那年,倪守谦撒手人寰,撇下22岁的年轻妻子梅氏和年仅5岁的儿子。
一边是坚决反对父亲再婚、绝不承认述善是自己弟弟、一心想要独吞家产的强势长子,一边是寡母弱子。如何分配遗产,无疑是倪太守的一大难题。
杨振宁跟倪守谦的情况有如下三点相同之处:一、都是成功人士,身后都有可观的遗产;二、都是高龄再婚,娶青春少艾为妻,夫妻年龄相距五六十岁;三、前妻都留有成年的子嗣,都有遗产分割的问题。
杨振宁跟倪守谦的情况也有如下两点不同之处:一、杨氏再婚妻子没有生育,倪氏再婚妻子有个儿子;二、杨氏表示自己百年之后翁氏可以再嫁,倪氏知道梅氏矢志不再婚,将为自己守节养儿。
倪守谦分割遗产的方法是这样的:表面上,他把几乎所有的田地房产都给了长子继善,没给梅氏母子留下任何值钱的东西。但实际上,他以类似锦囊妙计的方式给梅氏和儿子留下了巨额财产,埋在地下的一万两白银和一千两黄金。最后,在一位机智威严的官吏滕大尹的帮助下,顺利获得了其中的一万两白银(一千两黄金被滕大尹巧取豪夺)。一是有官吏做主,二是继善当众接受分割条款(只分给述善一处堆杂物的旧屋),三是述善已经长大成人有能力保卫分给自己的财产。因此,除了被滕大尹夺去一千两黄金(倪守谦的计划是以三百两白银酬谢他)出于意料之外,其他都如愿以偿。
有个细节值得注意,倪守谦先是劝梅氏将儿子述善托付给继善,自己另嫁好人,“图下半世受用”,在梅氏发誓守志终身之后,说了句“你若立志果坚,莫愁母子没得过活”,然后“向枕边摸索出”图轴交给梅氏。也就是说,假如梅氏有意再蘸,她将得不到任何遗产。
杨振宁处理遗产,不外如下三种可能:第一种是,现代西方人的方法,一切依法而行,婚前财产归前妻三个子女,婚后财产一半归翁帆女士;第二种是,中国古人倪守谦的方法,像新闻里所说的,翁帆基本上得不到什么财产;第三种是,中西结合的方法,杨对翁有真感情,杨氏子女也都通情达理,杨翁婚后挣得的财产,全归翁帆女士所有。
杨氏最终怎样选择,将取决于他头脑里中西价值观念的成分比例。
我认为,杨氏最明智的选择是第三种情况,中西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