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传媒界虽然经常强调编辑自主的原则,但在香港现时的资本主义产权制度下,这只是一句空话。因为,香港的传媒大都以股份制的有限公司形式运作,产权属投资者所有,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公司的权力来自股东大会。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董事会,代理公司的日常营运,以维护股东的利益。传媒机构的编辑,只是董事会聘请回来的公司政策执行者,在职权范围之内,才有一定的自主空间,但如果董事会认为编辑的意向与董事会的取态不一致,董事会仍有权向编辑发出指令,要编辑履行董事会的决议。
这是现行法律赋予董事会的权力,传媒界的朋友不高兴也没有用。因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运作的基本原则,除非能够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否则都没有机会剥夺董事会在这方面的权力。所以,这些年来,虽然不断有编辑被替换,但传媒工作者实质上都无可奈何。
再者,香港的传媒机构,股东大都集中在个别老板手里,以至股东大会与董事会都形同虚设,老板基本上可以一个人说了算。在这种情况下,编辑所面对的,不是董事会的集体领导,而是老板的独裁管治。
据说,某大报的老板,平时虽然标榜民主,但在自己的机构内,却独断专横;编辑们一见老板落场,都只好靠边站,一切听从老板的指引。或许,老板认为,只要自任为总编辑,那他的所作所为就可以符合编辑自主的原则了。
有些老板,平时虽不会落场作总指挥,但只要在关键时刻作些表态,编辑部就懂得主动配合。譬如今次政改,很明显就有张报纸,原先的立场并不支持民主党的修正方案,但当老板表态支持后,编辑旋即跟着转軚,连一些平时骂得很凶的专栏作家,也晓得自动归队,真是一点骨气也没有。
其实,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虽然没有机制去保障编辑自主,但亦不会有人可以有权力逼使其他人违背自己的意愿去行事。任何个人仍有权坚守自己的价值信念,按自己的良知去办事。作为公共知识份子,仍可以选择,「虽千万人,吾往矣!」一个人应首先敢忠于自己的信念,才有条件讲自主。如果自己的想法,这么容易就随风而变,还有甚么编辑自主可讲。做编辑的,大可以告诉老板:「我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你聘我做编辑,我就会按我的信念去完成我的工作。」老板只能选择不用他,但也没有办法非要他跟老板的意愿做不可。
当然,一个编辑要这样做是有代价的,但不外是「炒鱿」吧了,无需抛头颅洒热血。若然连这点牺牲也不愿付出,那编辑自主就更加没有内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