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我们常常听到 “群体性事件”这个词。所谓“群体性事件”,就是指有较多人自发参加的、主要针对政府的群体聚集事件,其间发生了比较明显的暴力冲突,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比较大的消极影响。类似这样的事件,中国每年会发生多达十余万起,简直令人错愕。
不可否认,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导致波动,通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的社会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同时各种矛盾也必然显现出来。但发展并不是问题的全部,我们应有更深入思考,当越来越多的公共事件,给人们的情绪带来扭曲时,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它们背后又具有怎样的关联?
我们发现,“气”这个概念一直贯穿于应星对农村抗争政治的研究中。譬如,在《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中》(以下简称《大河》)中他就提到,在中国传统社会,农民投入诉讼之战虽然并不一定都只是为了金钱利益,也并非为法治秩序下具有普遍性的权利而斗争,而是在为礼治和德治秩序下具有差序性的位置而战斗,为一张脸和一口气而战斗。
那么,在应星的理解下,“气”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在《“气”与抗争政治》中,他进一步明确了“气”的含义,是现实性社会冲突与非现实性社会冲突融合在一起的一种状态,是人对最初所遭受到的权利和利益侵害,而后这种侵害又上升为人格侵害时进行反击的驱动力,是人抗拒蔑视和羞辱、赢得承认和尊严的一种人格价值展现方式。
我们不妨对照一下“乌坎事件”的发展过程,应星所描述的“气”的抗争,依然成为了事件后期的村民斗争的主要驱动力。熟悉事件经过的人都清楚,乌坎事件的起因仅是村民与村官的土体经济利益,由于政府僵化死板的“维稳”思路将村民的正当利益诉求和权利表达逼向了死角。在合法利益无法得到满足,且村民“意外死亡”后,一种为赢得承认和尊严的抗争就此爆发,继而出现我们后来看到的村民对“民主选举”,以及“保障人权”等价值型的诉求。
应星认为,“气”作为一种情绪,必然有它诞生的社会基础,国家职能的错失、官僚制度(书中称为“科层制”)的冗赘、贫富分化的加剧、社会阶级的对立、特殊利益集团的侵袭、社会组织的疏松、改革共识的破裂、利益表达的扭曲等等,无一不是大家的切肤之痛。
因此,“气”虽有突发性、偶然性,但偶然之后,往往隐藏着必然。“乌坎事件”的发生,除了村民的“意外死亡”外,村民的合法利益长期得不到满足,积聚的矛盾得不到化解,以及国家僵化死板的“维稳”思路都是导致事件发酵、升级的重要的因素。事实上,“气”的出现,真实地反映了在传统的框架内,已难以解决现代化的种种矛盾,如果框架本身选择僵化,执着于传统的解决方案,那么,自然与人们的期望值与信心不匹配,这才是产生“气”的真正源头。
不过,在应星看来, “气”的出现不是问题,问题是它存在共鸣。在一个单独事件中,利益方的范围本来很狭窄,可为什么会变成公共事件呢?为什么会引发各方的“气”呢?一方面,是因为有了互联网这样低成本的传播方式,使“气”的传递有了公共场域,另一方面,是因为挫折感的普遍存在,经济发展正推动着公民意识显著提升之,人们更需要表达,更需要参与社会生活,如果我们的通道建设没有不上发展的需要,就会埋下隐忧。
“气”是客观存在的,不应回避,不应推诿,而应正视它并解决它。为此,本书尝试性地提供了几种治理模式的思考,比如消除“不稳定幻象”,形成关于社会稳定的新思维;缓解维稳工作的压力,形成宽松和理性的问题解决氛围;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破除僵硬的维稳机制,形成以利益均衡机制为主导的社会矛盾化解新模式。不仅对于专业人员有参考意义,对于普通读者,也能增进常识,以更好地理解当下。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该书相对于《大河》,文笔要流畅很多,少了许多翻译腔。而且可以看出作者在将抗争政治的理论本土化方面做了不少努力。作者试图以“气”的概念来克服学界在抗争政治研究中理性与情感、权利与道义之间的对立,克服在中国农村研究中存在的移植派与乡土派的对立,从而推进抗争政治理论和乡村社会的研究。
这点非常难得,从理论框架上超越了研究抗争政治的“公知”理论,即用宪法、自由民主和法制等概念套用于乡村抗争政治(于建嵘)的做法。不过,此书也有令人失望之处。那就是书中的主要观点都在《大河》一书中有了较为清楚的论述,鲜少有理论上的创新。在学术写作上也是中规中矩,没有了写作《大河》时采取“复调”模式时的那种创新勇气,整体来说显得呆板了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