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方大囧的喜歡,我是【後知後覺】派。卻後勁十足得要去搶當【方太太】……
私以為,從《橙月》開始他找到了一個難得的“平衡點”——在專業里自得其樂之外,還有足夠好聽的旋律支撐。(原諒我是凡人的耳朵,好聽,是基本需求)
做翻唱從來是討巧又危險的,他的編配他的唱腔一出來,就把“可以啦也可以思念的時刻”(《可啦思刻》)貼上了【方大同】的獨有標籤。而不僅是一個唱的還不錯的歌手重唱了一堆經典。
開場前主持人蜆仔來問今天有什麽【新聞點】嗎?
是呢,以往每一次做發佈都要絞盡腦汁如何嘩眾吸引媒體爭取版面,話題不夠八卦來湊。
少有的如他,用音樂撐場,安靜的唱,需要製造氣氛時有一些笨拙的真實可愛,也能讓媒體開心買單。
我和同事坐在採訪間一角看媒體來來往往和他交談甚歡,忍不住小聲感慨:“寫的好、唱的好、長相乾淨、謙遜聽話、不抽煙不喝酒、不好色、不泡夜店、早睡早起、會樂器會功夫的藝人哪裏還有?!”
友人抱怨景氣差唱片業將亡,我說其實是媒體和消費者越來越聰明,懂得分辨挑選。
你沒發現近兩三年能被認同的新人/演唱會能賣座的歌手都是唱得寫得或自我風格鮮明得拔尖之人嗎?
所以,卖不好不要怪市场,【產品】本身大過一切。
從眾多簽回的歌詞本里發現這個,我相信態度決定一切,認真如他,哪有不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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