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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历可多生:血统论阴魂不散?

(2015-03-12 00:12:18)
分类: 时评

全国政协委员、孔子第78代嫡孙孔维克10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计划生育工作当务之急是调整人口结构,调整人口结构比控制人口数量更重要。”他建议高学历者可以生三胎:夫妇双方有一人为博士的,可以不受生育名额限制生育第三胎甚至更多,并享有国家一定的补贴,以优化国民人口素质。(中国网3月11日)

 

首先声明:本人坚决捍卫孔维克先生说话的权利,但旗帜鲜明地反对“高学历可多生”这一建议。

 

孔委员犯了两个常识性错误。从遗传学及家庭教育的角度说,高学历者多生可优化国民素质有一定道理,但并不是铁律。父母优秀而子女泯然众人者比比皆是,反过来说,也有许多高学历者出身于父母文化程度不高的贫寒人家,若当初存在这种“学历生育政策”,现在的某些博士能不能出生都是一个问题。

 

此外,高学历也并不完全等同于高素质。博士只表明他在某个专业领域拥有超乎常人的造诣,并不意味着综合素质就高出旁人一大截。昨日《安徽商报》报道,一名在读博士生因贪图便宜,竟花300元钱购买了一本假的铁路员工工作证,之后凭借该证多次乘坐“霸王车”。

 

“高学历可多生”即便不说是谬论,至少也是偏见,并且颇有些“血统论”的味道,民间的说法叫“龙生龙,凤生凤”。民间有这种观念不可怕,但一旦影响到公共决策,危害不可小觑——它会让整个社会产生这样的认知:一个人的出身决定其素质高低,进而决定其社会价值的大小。当一个人因家庭出身被认定为低素质、其存在对社会弊大于利时,他作为人的某些基本权利就有可能被剥夺。这样的人道灾难,历史上发生过多次。

 

纳粹德国的种族灭绝,就是打着“优生运动”的旗号进行的。当时的德国,日耳曼人被认为是雅利安人种中最为优秀和高贵的,犹太人、吉卜赛人以及其他非雅利安人则被视为“劣等人”受到种种迫害,其中就包括限制生育。这种“通过优生改良人种”的观念经过纳粹科学家的宣扬,在当时的德国深入人心,以至于某些“血统纯正”的德国青年人在迫害犹太人时心安理得。我国的某个特殊历史时期,也有基于出身不同的“红五类”、“黑五类”。

 

孔维克先生在提出“高学历可多生”这一建议时,肯定没有歧视或迫害低学历者的意思,但鼓励高学历者多生,并让他们享受国家补贴,对低学历者而言就是一种不公平,相当于变相剥夺了低学历者的生育福利。孔委员提出这个建议,可以善意地理解为,他看到了实施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成功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对人口素质存在某种“逆向调节”,即越是高学历人群生育权利越是受到限制,生育意愿也越低,长此以往不利于提升国民素质。孔委员为此感到忧心忡忡。

 

但通过鼓励高学历人群多生育来优化国民素质,窃以为并不是正道。生育权是人的自然权利,这一权利现阶段即便不能做到绝对自由,至少要做到相对公平,不能以学历高低论生育权利大小。而一个国家、民族整体人口素质的提高,固然与生理遗传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决定性因素在于一国之文明程度,尤其是教育公平程度。无论出身如何,父母学历高低,每一个孩子都拥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和公平竞争的发展机会,国家人口素质自然得以全面提升。

 

“高学历可多生”的提法并不新鲜,不过是“精英多生论”的变种。张艺谋超生事件沸沸扬扬时,演员刘佩琦就跳出来说,姚明、李娜、刘翔、张艺谋、陈凯歌等精英们就应该多生一点,以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沿着这个思路走下去,富人、名人、官员、专家学者等各路精英都应该多生,而低学历人群、非精英人群最好是少生甚至不生,这些“低素质者”应该从大局着眼,以节育的方式为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作贡献,如果他们不愿意,我们还可以适当采取强制性手段……这种假设太可怕了,简直有些耸人听闻。可当正常思维丧失时,任何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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