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BITDA估值概述
(2010-05-19 14: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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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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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投资者都知道PE,了解EV/EBITDA倍数的人相对少。其实这是一个在估值实践中与PE并驾齐驱的估值方法,由于能有效的弥补PE的一些不足,它在国外的运用程度甚至比PE更为普遍。EV/EBITDA倍数和PE同属于可比法,在使用的方法和原则上大同小异,只是选取的指标口径有所不同。
EBITDA=营业利益+折旧+摊销
注:营业利益=毛利-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不包括财务费用)
EV=股票市值+(总负债-总现金)=股票市值+净负债
从指标的计算上来看,EV/EBITDA倍数使用企业价值(EV),即投入企业的所有资本的市场价值代替PE中的股价,使用息税折旧前盈利(EBITDA)代替PE中的每股净利润。企业所有投资人的资本投入既包括股东权益也包括债权人的投入,而EBITDA则反映了上述所有投资人所获得的税前收益水平。相对于PE是股票市值和预测净利润的比值,EV/EBITDA则反映了投资资本的市场价值和未来一年企业收益间的比例关系。因此,总体来讲,PE和EV/EBITDA反映的都是市场价值和收益指标间的比例关系,只不过PE是从股东的角度出发,而EV/EBITDA则是从全体投资人的角度出发。在EV/EBITDA方法下,要最终得到对股票市值的估计,还必须减去债权的价值.在缺乏债权市场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债务的账面价值来近似估计。
在具体运用中,EV/EBITDA倍数法和PE法的使用前提一样,都要求企业预测的未来收益水平必须能够体现企业未来的收益流量和风险状况的主要特征。这体现于可比公司选择的各项假设和具体要求上,缺失了这些前提,该方法同样也就失去了合理估值的功能。相比而言,由于指标选取角度的不同,EV/EBITDA倍数弥补了PE倍数的一些不足,使用的范围也更为广泛。
首先,以收益为基础的可比法的一个使用前提是收益必须为正。如果一个企业的预测净利润为负值,则PE就失效了。相比而言,由于EBITDA指标中扣除的费用项目较少,因此其相对于净利润而言成为负数的可能性也更小,因而具有比PE更广泛的使用范围。其次,由于在EBITDA指标中不包含财务费用,因此它不受企业融资政策的影响,不同资本结构的企业在这一指标下更具有可比性。同样,由于EBITDA为扣除折旧摊销费用之前的收益指标,企业间不同的折旧政策也不会对上述指标产生影响,这也避免了折旧政策差异以及折旧反常等现象对估值合理性的影响。最后,EBITDA指标中不包括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其他收益项目,仅代表了企业主营业务的运营绩效,这也使企业间的比较更加纯粹,真正体现了企业主业运营的经营效果以及由此而应该具有的价值。当然,这也要求单独评估长期投资的价值,并在最终的计算结果中加回到股东价值之中。
总体而言,相比于将所有因素都综合在一起的净利润指标,EBITDA剔除了诸如财务杠杆使用状况、折旧政策变化、长期投资水平等非营运因素的影响,更为纯粹,因而也更为清晰地展现了企业真正的运营绩效。这有利于投资者排除各种干扰,更为准确地把握企业核心业务的经营状况。也正因为如此,作为一种以可比为基础的估值方法,EV/EBITDA倍数法的合理性相对于PE也就更强。
当然,和其他任何方法一样,EV/EBITDA也有一些固有的缺陷。首先,和PE比较起来,EV/EBITDA方法要稍微复杂一些,至少还要对债权的价值以及长期投资的价值进行单独估计。其次,EBITDA中没有考虑到税收因素,因此,如果两个公司之间的税收政策差异很大,这个指标的估值结果就会失真。最后,和PE一样,EBITDA也是一个单一的年度指标,并没有考虑到企业未来增长率这个对于企业价值判断至关重要的因素,因而也只有在两个企业具有近似增长前景的条件下才适用。
企业倍数估值法
价值型的投资在于挖掘企业内在的价值,在企业市值低于其历史平均水平和市场水平时来判断内在价值是否低估。这也是企业和股票投资价值的体现,正如我们此前所讲过的周期股一般,在其进入盈利周期底部时进行投资也是一种对其价值的挖掘和发现。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的方法多种多样,今天投资百科网要提到的是采用企业倍数(Enterprise Multiple)的方法来进行价值类投资的发现。
股票的价值评估
股票投资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衡量股票的价值,而对于股票价值的评估方法实在是多种多样:市盈率估值(P/E)、市净率估值(P/B)、企业价值(EV)、息税及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企业倍数(即EV/EBITDA)等等。PE估值强调的是对公司盈利的预期和把握、PB估值则是从公司净资产的角度出发,而企业倍数则通过EBITDA这个指标着重体现了公司当前业务盈利的能力的强弱。每种估值方法都有自身的缺点所在,企业倍数也不例外,但由于企业倍数扣除了税、利息、折旧和摊销政策的影响因素,相对可以比较好的展现公司主业的盈利能力。由于价值型公司一般属于业务已经进入稳定期,盈利再投资的扩张需求相对较小,财务结构和折旧等方面比较稳定,因此,采用企业倍数来进行价值型公司的挑选有一定的优势。
企业价值
企业价值(Enterprise Value)是一个企业所有资产价值的体现,而根据最基本的资产定义:资产等于所有者权益加上负债的总和。因此,企业价值也分为两块来看待,所有者权益的价值一部分体现在通过股票价格表现的公司市值,另一部分是少数股东权益;而债务部分的价值等于总负债减去现金及等价物。企业价值的计算公式是反映了股东、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出资人的价值体现。
息税及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顾名思义,所谓息税及折旧摊销前利润是在扣除利息、税、折旧费用、摊销之前的利润情况。计算EBITDA是有捷径的,首先在利润表中找到营业利润,加上财务费用、再加上折旧和摊销(折旧和摊销在公司现金流量表或附注中可以找到)就得到了EBITDA。需要注意的是国外的营业利润就是息税前利润(EBIT)没有扣除财务费用,只需要加上折旧和摊销即可。
企业倍数的运用
企业倍数=企业价值/息税及折旧摊销前利润,即=EV/EBITDA。由于EV不仅仅考虑了股东价值的体现,还考虑了债权价值的部分,因此EV对企业价值的体现相对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中仅考虑市值的情况全面一些。而EBITDA扣除了利息和税务这种受到政策影响较大的因素、以及折旧、摊销这两个受企业主观性掌控的因素,能够较好的体现公司业务当前时期的盈利水平。用来比较不同行业、资产结构存在区别的公司业务的盈利状况时非常有效。但EBITDA的缺陷也非常明显,首先就是忽略了资产结构的问题,拥有强健的资产负债水平也是公司运营非常重要的考虑,另外,由于没有考虑折旧,使得公司在资产性投入的开销被忽视。
一般来说,在过去12个月公司股票的企业倍数低于7.5可以被认为是有投资价值的。不过,这个倍数并不可能精确,毕竟还需要参考具体的市场和公司的情况。通常,市场平均的倍数、同类企业的平均水平以及公司过去历史上的EV/EBITDA水平可以用来做为比较重要的参考。而一些存在周期性特点的价值类企业在运用EV/EBITDA来进行估值时就需要把周期性的特征加以考虑。
另外,由于EBITDA对公司业务的实际盈利能力有比较好的评估效果,使用企业倍数估值时可以比较好的减少价值陷阱(即低估值倍数,但公司业务的基本面滑坡并且恶化)的发生。
总结
股票投资是一个综合的过程,不仅仅需要了解估值,更要了解公司的基本面、行业的竞争等情况。而各种估值指标的运用都是建立在过去已经发生的数据或者预期的数据基础之上,没有投入研究来建立正确的预期而只关注各种估值指标,无疑就是最大的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