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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31 10:49:03
    (为《乐》专栏写,已经出刊,转载请联系《乐》)
     
    在北京,最近我喜欢去两个地儿:高碑店和宋庄。高碑店有老家具,宋庄有新交的画家好朋友。其实两个地方气氛挺不一样的,宋庄更农村、也更文艺;高碑店更城乡结合,生意味儿更浓。
     
    要说最让我喜欢的两个地方的共同点,就是高碑店和宋庄的狗。说白了,就是农村的土狗。
     
    这些在村中游荡的狗特别可爱。我一开始纳闷:脏兮兮的,远不如城里小区中在主人面前撒欢儿的那些狗干净靓丽,我怎么看它们就那么顺眼呢?琢磨了一下,仿佛是因为:它们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狗”的身份,是本分的狗。白天在村里闲逛,刨刨垃圾堆,拣拣剩骨头,偶尔跟别的狗打情骂俏、争风吃醋。晚上回家,来了生人就吠,来了熟人就趴在院子角落(没有资格进屋),安静地想事儿、冲盹儿,决不造次。
     
    我不狂热爱狗,但也是个狗缘不错的人,也喜欢城里的朋友们当儿子、当女儿一般养活的那些宠物狗。毕竟,它们漂亮可爱。但是当听到下边引用的这样的争论,也还是禁不住汗颜。
     
    狗爸(我的发小):“还是给她(他家养的母狗)做绝育吧,生完一胎了,该做了”。
     
    狗妈(发小的媳妇):“不行,太没有人性了。” 
     
    狗爸:“老让她生,咱俩就要累死了。可是不让她接着生,我怕她就会得妇科病。你看咱们的母亲这一代,得什么子宫癌、子宫肌瘤、乳腺增生的特多,就是因为独生子女政策,没生痛快。我奶奶一辈子生九个,什么妇科病都没有。”
     
    狗妈:“那也不能因为怕得子宫癌就给做了呀,女的多了,有因为害怕就先给切除了的么?”
     
    刚当上母亲的小黑狗,透过满脸长毛,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若有所思地在旁边听着。
     
    说老实话,我有点儿受不了这种场面,替狗、替人都找不着北。真有点儿因为拿狗当妇女讨论而心理不平衡;也为既然拿它当人,又不赋予发言权这一基本人权,而深表同情。
     
    每每去这些“视狗如己出”的朋友们家做客,已经养成习惯,把狗当成一口人来寒暄。跟朋友夫妇太熟,不必客套。所以寒暄的顺序理当是:朋友的爸妈(如果他们碰巧也在)、朋友的人类后代、然后就是朋友的狗。合情合理的顺序?才怪。朋友的爸妈和孩子才不会一进门就挡在面前往你怀里窜。所以,最先需要周全礼貌的对象,一定是他们家狗。然后才把弯腰对着狗脸呲出来的笑往上抬:“伯父好,伯母好!小宝,叔叔来了!”
     
    798厂里,有位国际友人,经常带着他的白狗来我们办公室串门,他坐沙发,白狗也大言不惭地坐沙发。我们公司的秘书小心翼翼地提意见,他一本正经地说:“David(狗名)是我的家人,我坐哪他就坐哪。唉,你们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爱狗?”在饭馆里碰见他,他的David也占一席。我不怀好意地问:“David喝咖啡还是茶?”“呕,不,他只用狗粮和纯净水”,他还是那么一本正经地回答。可是据我观察,不管坐沙发还是餐桌椅,David 总是神情冷漠目光呆滞。David最欢快的,还是在电线杆旁翘起一条后腿、片刻后再转身用鼻子闻闻的那会儿工夫。
     
    有文人说:北京的服务整个是沙漠,各个时尚趴体(Party),就像是一个个小小的绿洲。穿梭在沙漠中,进了绿洲,才算感觉到一点人味。。。云云。
     
    有这么个不恰当的比喻垫着,我也就敢不恰当地比喻一下了:宋庄质朴的画家们,可爱就如宋庄的狗,很知道自己艺术家的本分; 每天在秀场、趴体里游走的(有时候也包括我自己),不见得不可爱,可无辜就像城里的狗,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归哪类?
     
    这篇写得不好,估计连人带狗都给得罪了。
     
    顺便说一句,最不忍心看的,是狗穿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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