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中的若干短篇,仿佛是加拿大现实生活的一个缤纷万花筒。不过,现实是一回事,表述现实则是另一回事,在这里,我们所关注是艾丽丝·门罗怎么去艺术表述,否则我们不如直接奔安大略去旅游一趟,何必还埋头读《逃离》呢。
其实,艾丽丝门罗小说的故事性并不鲜明,鲜明得却是情节的浓缩型,简洁得叫人每个细节都得琢磨半天,否则非云山雾罩不可,觉得这个娘们儿很费解。不知道西方读书界怎么会认为她是当代的契诃夫?
几个短篇都以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个小镇为背景,主人公也都是女性,而且大多是知识女性,敏感,惆怅,有教养。读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很容易使我联想到王家卫的电影——暧昧的主题,迷离的情感和不确定的艺术氛围,所以她注定是一位叫好不叫座的作家,不可能像村上春树那样讨巧。
就以《逃离》一篇为例,它是小说集中的开篇,也是最能代表艾丽丝·门罗风格的一部典型作品。主人公卡拉和她的丈夫一起养马,养了很多年,突然有一天,她最心爱的一只小羊弗洛拉丢了,这让她很是郁闷,偶然一个机会,在诗人的妻子帮助下,她竟出走了,要离开她的马厩和她的丈夫,看似毫无预兆,但是仔细琢磨琢磨,又意味深长,更意味深长的是,半途她又折回来,从此再也不想见那位诗人的妻子了。她的丈夫去还诗人的妻子借给她的衣物,就在两人唇枪舌剑的时候,走失的小羊突然出现,化解了一场口角,这似乎是不可或缺的一笔,莫名其妙的是,她丈夫并没有将找到小羊的消息告诉给卡拉,而是卡拉自己经由蛛丝马迹发现的……一切都不那么明瞭,读起来,总觉得什么地方,作者没给读者交代清楚,然而这就是艾丽丝门罗的作风,她不想给你讲得太明白了,你自己寻思去吧。
作者是不是用笔太吝啬了,答案是肯定的,她把太多的线索,都压缩在迷宫一样的小情境中,极为节制地渗透出来,并一再淡化情节,让韵味更加悠长。为了简洁,她甚至很少采用描写的手段,更喜欢白描似的叙述,如果你足够细心的话,你会发现她的叙述是精确到极致的。作者仿佛有意识地怠工,她只告诉你有一个女人要逃离这个养马场,之前她也曾经是从别处逃到这里的,而不告诉你,她凭什么要逃离,逃离的结果会怎么样,作者认为,那是读者的事,跟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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