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 goodnight,when sunrise(2008-05-20 13:30:47)
<向籃球,时尚,母爱,挣扎,致敬》》>
这几天忽然很想去附近的公园看书,坐着。其实所谓的公园,在他开始翻修的那一刻起,就只是繁华车流中的一个绿岛,或者说一个泥岛,而已。只是在那样的地方,反而心会静下来,留意或不留意的,看着各色各样的膝盖以下和脚踝和形形色色的鞋子,在自己的眼眶里,从各个方向,走向另一个方向。反而这时不会忙乱,会蛮认真的看起手中的书。就像一个寻找舞台的吉普赛舞者,可以金碧辉煌的宫殿也可以是落籍凌乱的街头拐角的一方空地,有或者没有观众,只要有那个舞台,就有了继续生命的载体。喜欢在这样的地方,喜欢在公车上,喜欢在一切看似杂乱的地方做起这些毫不搭调的事情,只有那时,才会觉得可以进入手中书卷里的一行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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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静,而()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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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着害怕着安静。
我总在等着自己,可以认真或者敷衍的记录下在广州的日子,所感觉到的,所看到的。在学习之余间或抽离的点点滴滴的时间,在广州的城里转了几遭。给娃娃买些自己认为她会喜欢的东西,给自己拼凑一副对这遥远而陌生的地方的零散的记忆。

<来广州如果连雨都没有遇上,那遗憾可就大了。还好我遇见了,而且没有伞。广州的雨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就像路上的一班班车流,留也留不住。雨下在身上暖暖的,不论多大的雨播撒在地面,总是几个小时就干爽了。也许的是下得太多太频的缘故,这里的雨并不会像家里这边那样,低沉的让人惆怅。也许在家里,晴天太惯着我们了吧.>
已经是很久前的话语了,欣说她喜欢广州的这座城市,也会把将来,把家安放在这里。当时除了佩服欣的适应能力剩下的就是不解了。这次有机会来过叻,在短暂的时间里,漫无目的的体会着,却也渐渐知晓了欣那份对广州美好的心意。更重要的是,一座座城市的流连,行走。已经教会了自己用一分平和的神态去感觉每一座城市,感觉时间感觉历史留给它们的道道年纹。不会再去极端的排斥起家以外的城市,城市并没有罪过于你,罪过的,只是自己对自己的心。

<欣的学校,充满了港式的味道。其实自己也不知道港式的建筑会是怎样的风格,可是这种感觉却再第一眼留下。这里的老师。学生,还有他们所钟爱的旱地冰球,都是南方独有的味道独自的风格,凛冽却真实的温柔着,张扬却踏实着.>
在广州的日子,也许是月份不到的关系,只浅尝了两三天的闷热就都是大抵可以穿住长袖的日子叻。这里大多的路,都陪衬着一个百年老城,不是很宽,却车流如注。坐在公车上,放弃听觉,单单看着窗外,形近形远的人,高耸或低矮的蓬户,一切都氤氲在潮潮的水气中,匆忙而互不搅扰。
对于广州的知觉,如果一个人只可以从话语或文字,也许是永远都体会不真切的。这座一直都跟上海北京同语的城市,却一直孤傲的坚持着自己的风持,一种岭南淡雅的内秀。在这里每一条蜗居的街道上走着,你很难去买那些刺激的饮料或酒水,会不自觉的买起各式各样的茶饮料或干脆是现泡的凉茶。会不自觉的用手边的东西配合起身边这座城市雍容却缓缓的调子。
<狭隘的我并不知道南方的男生是否适合做朋友,只是我知道他们身上大凡都有南方男生独有的温文和秀气,就好像在街上看到的男生包包上的可爱小熊,不做作,反而很妥贴的说。
在一个的陌生的城市,会喜欢用这样的眼光去悄悄的定格每一个喜欢的角落。不是有那样一句诗么,你看着窗外,窗外的人在看着你。你的一举一动都妆点了整个世界。>
对广州最大的知觉,其实只要一个字就可以说得完:慢。这种慢,不是拖沓,不是臃阻,而是一种从容不迫的淡定和对生活的一份细致入微的眷恋。不会像北京,会给一个异乡人排山倒海的压迫感,洪流会挤压着你的心房,让你在街边恐于站立。让你在华灯初上的时刻,感觉自己被决绝的孤立在这座城市。会不自觉的计算起自己回家的日子。
来到广州,如果你自己不跟对方说普通话,你会觉得来到了另一个国家,白话虽然好听却真的不好懂,可是这些都不耽误你融入这座城市,至少我是这样的,这里,就好像是城市间的一片美好的绿地,只要一个人喜欢,她都可以来这里坐坐,徜徉她的那份欢喜。

<这里的便利店,都有一个独特的名字,叫士多。会刻意的找寻起这些斑驳的,老广州的影子,也许是原住民,也许不是。要体会一个人,就去体会他留下的伤疤;体会一座城市,就去体会她过往的岁月。>
一直以来都这样觉得,媒体也这样撺掇,广州是跟上海平行的两个潮流之地。待到真的走在这方街道上的时候,反而弱了这份感觉,不论是路上,还是地下潮街,北京街的潮楼,都是会这样觉得,眼前的人都不会让你惊奇,并不是这里潮风不够凛冽,只是因为这里的穿着都凸显着“自我”,每个人都想理顺出自己的风格,而不是蜂拥的穿起所谓“潮流的校服”。多么乖张的打扮,在这里看到都会觉得很正常,因为这里的一切都很包容,想法,理念,只要愿意,都可以大胆的去表现。也许这就是那么多世界潮牌把自己的新品发布或着party都放在这里的原因。就好像朋克的打扮在英伦会让人觉得有味道有噱头,因为那里有朋克的“底”。而如果在周遭看到,却会让人发自肺腑的作呕。

<这条街的地位近似于北京的王府井,不过比王府井有趣多叻。我还是最喜欢右下角的夜晚,繁华却不耀眼,可以让一个人像啜一杯绵茶一样,慢慢的徜徉。>
清楚的记得在体育场附近逛的那家小店,其实已经蛮大的了,店里不同的地方规整着不同风格的衣服和新奇而零碎的物件,店主则是一群合得来的朋友。有的在角落里看书,有的两三个在一起聊天。谁愿意谁就起身照顧客人。也许他们真正想售卖的,是他们对于每一个心底梦想的执行力。
在广州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所有女学生的校服裤子都被她们裁剪过,全都是椎角的版型,看来这里真的很潮,已经潮到校服上了,呵呵。

<步行街上的地下城市,有宋元明的街道。右下角是南方不变的传统:祠堂牌坊。>
城市的苏醒在这里常常要等到早晨九点,而沉睡也发生在后半夜。所以常常一份早茶可以吃到晌午,午茶可以吃到天光昏暗。在这里的一切,都要秉承着淡的风格,水,美好的食物,还有交际,君子之交淡如水在这里真的适合。因为两个地域的人,做事的风格和目的是完全迥异的,也就更没有叻求全责备的必要。
用这样简短的笔触去描绘这样一个丰满而韵味十足的地方,显然会像鸡肋一样无味,可是我又何必去担心这些,因为每一笔记下的,都是长久以来给自己的一份份信笺。待年华老去,摩挲起一团团早已模糊的足印,却是多么极乐的事情。

< 右上角的早茶和右下角的大排档是比较钟情的,只可惜形单影只的自己没有太多欲望去品尝广州的美妙食物。留个遗憾,也是蛮好的事>
只是在走叻这么久这么远以后,越发的会觉得,一切美好都是用来欣赏而不是自私的收纳腰中的,因为不论外面的世界多美好,我都清晰的明白,内心深处我爱的地方,我爱的人,是这里,是你。在广州给你写下的二十篇日记,从回到家里就不敢再翻起,怕那种噬骨的想念再次将自己吞噬。也许我会把它写在自己最珍视的这里,告诉全世界,我有多爱你……

<阴天
离开的那天。最不喜欢的,是记录离别。而离别发生了,就像yesterday永远不会once
more。慌张和留恋总是溢满叻月台。会受不了,照完这张,还有一张爸妈的合影,就头也不会的进了车厢。列车,可不可以让离别,快些结束。>
(发现自己真的喜欢写下一段段无边无际的文字,每当那时,心会踏实的沉下来,会让这一段天光变得明亮而充满叻收获的小小欣喜。对于文字的梦,既然已不会实现,那就好好的,一遍遍的用文字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