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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ouch 三要素:
一、在marker或同组球友确认前,球员不得擅自移动使用中的球,No Touch 不许动;
二、在无法确认使用中的球下水或遗失的情况下,回原地补发,罚一杆;
三、保持使用中的球之原始状态下击球,不许动,可宣布不可打,回原地补发,罚一杆。
除此之外,所有细则都适用于R&A规则。
备注:
1、 上述三要素,就是我十余年信守的规则,没有觉得它们哪里违背了R&A规则,或发生抵触的地方。至于“见桩死”,井盖,水泥路必打等等,不是我们提倡的,也严重背离No Touch的原意。
2、No Touch不是中国人发明的,起码不是大陆的中国人发明的。
3,适用于竞技性高尔夫活动,在有裁判的情况下,三要素出现的情况求助裁判,根据裁判判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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