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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乖命蹇两弱女(2009-05-21 19:03:59)

    最近二个命运被瞬间改变的女人,引起举国关注。
    一是深圳机场捡金案的清洁工梁丽,一是湖北巴东野三关的洗脚妹邓玉娇。
    梁丽在机场捡到一包14公斤重、价值约300万的黄金首饰,先是懵然不知,后来与工友发现,起了贪念,三人私分。之后,深圳警方追查到梁丽,认定清洁工机场捡到300万金饰属盗窃,提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国律师网在网页头条讨论该案,很多律师针对该案发表自己的看法。大部分律师支持梁丽无罪,也有律师认为涉嫌侵占。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鲁英评论说:“我从这个案子里看到了道德缺失的问题,看到了制度缺陷的问题,唯独没有看到刑事犯罪的问题。”
    在多个网站投票中,90%以上的网民认为梁丽无罪。
    随后深圳宝安区检方正式对该案作出声明称:梁丽案属于争议性很大的案件,公安机关还需补充证据,检方并没有倾向于梁丽涉嫌构成盗窃罪。并称在这种情况下下任何结论性的意见,都是极其不负责和不严谨的,对梁丽本人也不公平。
    此案到底适用侵占还是盗窃罪名,事关重大。若以盗窃罪起诉,因涉案金额太大,最高刑期可至无期。若以涉嫌侵占罪起诉梁丽,最高刑期只是有期徒刑5年。如果无罪开释,法律的适用解释是什么?这都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原因。
    邓玉娇则更象是一场无妄之灾。
    据巴东警方公布的调查:“案发时在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洗衣的邓玉娇,遇到三人要求提供异性洗浴,邓拒绝。邓贵大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邓玉娇欲离开,被邓贵大两次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其伤势严重死亡。”
    邓玉娇随即电话向警方自首,巴东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名将邓玉娇拘捕。邓被冠以抗暴烈女标签,引起了网民极大关注。
    其后又传出警方在邓包内发现治疗抑郁症的药物消息。警主也一再改变对案发过程关键词的描述,连换“按倒、推倒、推坐”三词,形容邓贵大等对邓玉娇的人身限制程度。对邓玉娇是否属自首行为,也含糊称“应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认定”。
    邓女被送往恩施忧抚医院(精神病院)强制治疗。恩施电视台采访时,她面对镜头哭喊:“爸爸,他们打我”。可以想象邓女归案后,遭受了一定程度上的暴力摧残。暴力来自何方?是精神病院还是警方?施暴是想逼迫什么?消息传出,民间甚至出动了网民和律师联盟前往恩施调查。
    按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不认定强奸,则邓玉娇防卫过当,持刀杀人构成犯罪;如果认定事涉强暴,则邓玉娇挥刀抗暴就不存在犯罪问题。
    综观此案,疑点甚多。如“异性洗浴”是不是性服务?去的三人只提及两个,是想保护谁?自首是否成立事关定案情节轻重;“抑郁症”的说法,是否想掩盖事涉强暴这一实质?我们听不到任何来自当事人女方的说法。
    警方先认定邓女有精神病嫌疑,她给警方的证词不能被采信。也就是说,现在警方公布的几乎所有案情描述,是单方面且不利于邓女的。
    法律公正与弱势一方能否得到公平对待,这都是我们本周重点关注的理由。
                                                   

                      (此文发表于5月25号第27期时代周报头版第一专栏)      赵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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