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新浪网也有网友反驳说:“一个没有正义与是非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任何所谓人性的表白,都是企图使他人陷入人性的陷阱,而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王胜国教授则激动发短信赞赏原告举动“必将得到天下有正义感人们的共同支持和敬仰!”
河北省影视家协会副主席汪帆指出,“这部作品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在艺术领域是一个败笔”,“艺术太精致了,其隐藏的倾向性就自然而然的表露出来了”。
人民网一位网友评论说:“现在某些人的审美及价值观确实出现了很大的误差,《色戒》的公映的就是一个例子,我相信许多人看了它以后的感受不会是受到什么艺术感染。现在许多媒体往往会视大导演、名星为至胜法宝,而丧失了真、善、美原本的标准。希望文化部门严格审查电影、电视剧的质量,给全国人民一片干净的文化天空。”
银河网网友“小芳芳”针对导演李安的“挑战”说法评论说,“挑战是勇气,但莫成了莽勇,人们的道德底线和国人的爱国意识不是打个艺术的幌子就能随便挑战的!”
人民网一位署名“昱喜”的网友发表评论则称,“电影《色"戒》是彻头彻尾的“汉奸文艺”现代版,”“电影《色"戒》恶意改编抗日故事,贬损抗战志士,美化汪伪头子,不但民心不容,情理不容,法理也难容!”
新浪网一位长春的网友说:“律师寻找热点题材进行炒作已形成一种风气,而律师作为社会理性和法律的标尺,过于参与这些热闹,会让社会浮躁升级。”
对此,银河网网友南南反驳道,对两位原告的这种嘲讽是“心中无正邪、眼里唯票房”之人向两位律师扣帽子、抡棍子了。若以此论,我们见贼别喊,见盗莫动,否则就是沽名盗利?怒!
原告张力则在博客中则称,“我们提起诉讼,更多考虑的是一种气节和大义,所谓的"目的"不是我们的本意,所谓的"炒作"不过是持不同意见者的批评工具和藉口而已。为社会公益而呐喊,是不问身份和动机的,否则就没有人敢说话了。”
针对网友对原告的苛责和讥难,腾讯网也有网友指出:“我一直对律师有偏见,但我支持两位。”
(转自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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