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的方肉始终留在我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方肉始终保持着它原有的温度、色泽和香味。颤巍巍、黄澄澄、油亮亮的,缕缕香气冲着你飘过来……。
对于一个出生于川菜世家、遍尝国内几大名菜,而今回归“味无味”的人来说,记忆中的方肉却永远是美食的化身。
当年的南开已有不止一个食堂,但学校当局规定学生只能到某一个食堂就餐。我们的“计划”食堂是三食堂。在我的印象中,三食堂通常卖的是小炖肉,即类似于四川的红烧肉。每次听说有小炖肉的时候,总有那么一点既兴奋又烦躁的感觉:小炖肉是诱人的,但食堂师傅盛菜的手却未必都那么“均衡”。有时候望着碗中星星点点的小炖肉忍不住喃喃地说:小炖肉嘛,自然应该是小的啰。
与方肉经常打交道是在读研究生之后。研究生食堂就是教师食堂,或者说,研究生有幸获准到教师食堂去就餐。可见,能吃上方肉在当时是一种“待遇”。
准备吃方肉时的心情是兴奋而愉悦的,因为方肉就是方肉,独立支持的方肉,在分量上不仅起点高,而且有保障:大有一诺千金,包你满意的气度。
为什么当时不能同样地“一诺千金”让所有的南开学子都满意呢?
可能是屹立于碗中“孤独求败”的方肉在分量上容易形成“一丝不苟”的要求,进而成为一种无言的制度,对师傅们的行为构成了更为严格的限制吧?小炖肉则不然,它为人们在分量的掌握及操作上提供了太多的自主空间,特别是当他们自己也吃在食堂的情况下。
方肉的“一诺千金”是因为它是一,不是二,更不是三。太多的承诺或被迫承诺的结果往往是什么?
方肉值得怀念,还令人深思,因为在当年南开能吃上方肉是一种“待遇”。而当公正成为“待遇”的时候又意味着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