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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a victim of。Telephone。(2008-12-26 10:36:15)

发现自己原来是没有改变的,到底是一件开心的事情,还是一件无奈的事情呢?

据说成都冷到了零下,因为期末,每天都往学校跑,我已经很久没有在学校里面走过,好像,在一家小小的咖啡店每天喝一杯无糖的拿铁,老板从朋友处得悉我是写小说的,说:以后出书了告诉大家啊,好去捧场。

于是我端正作为网络言情小说写手的心态,说:好的。

 

所以我看起来就那么不像正经人咩?

 

最近博客更新得很少,你们知道么,当我博客更新得少的时候,就是我快乐的时候。因为一种平静,安和,宁远,以致的沉默。

所以,我很开心。

 

曾经说过,我听的歌,反反复复都是高中听的那些,我不愿意听到新的歌曲,接受新的样子,新的心情,触觉,味觉,统统如此。

原来自己依然会改变,原来听到新的好听的歌曲也是开心的,我开始像莹莹一样在网上听各种奇怪歌手的最新专辑,总会有一两首契合了这两个星期的心情。

 

所以,到底是一种饥饿让我觉得饱足,还是我的肠胃已经满足到叹息?

 

我是一个电话的受害者。我是一个短信的受害者。我是一个空调的受害者。我是一个电热毯的受害者。

I am a victim of。 这句型可以用到很多很多。

am a victim of U。

 

过去生活中的总总,终于像白象的影子那样显露出来了,我坐在那里看the gate of eden。乌托邦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我们只需要躺在那里,张开身体,呼吸,深呼吸。身体会告诉我们世界的尽头在哪里吗。

让我再睡一会,就一个小时,我就可以看见你的样子。

 

我还是没有离开,是应该叹气呢,还是微笑?

 

Anytime..it will appear in its own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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