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
自己一直坚持一定不染发,不烫发,因为坚信最原始最本的才是最美的。
除了高中毕业后的唯一一次剪短,也一直保留着长发。
虽然怀孕后期曾经有剪短的念头,但因为宝宝还是希望偶长头发,于是一直留到现在。
但是这几天实在太烦躁了,每晚无论白昼,脑后都是潮湿的。
天天自己洗头腰受不了,去楼下洗头又因为要照顾小心肝而没时间。
偶尔出去公司也是临时请POPO回来帮忙,时间都紧张得不行,哪里还敢去洗头。
骤然发现头发以长至腰,而且发量实在太多了。
前天去洗头,下了很久的决心,然后跟发型师说要换发型。
可一被问说是要剪短发吗?偶又犹疑了。
最后,还是只做了削薄的动作。
开始有点鄙视自己,连颠覆自己的发型都没胆量。
网上看到一则八卦,说巩俐为了喜欢的男人,可以跪在地上擦地板,而且是成名后。
为一个男人,为一段爱情,放低自己的身段,最低可以到什么程度?
偶于是,忽然找到自己始终不敢变换发型的原因,就是因为宝宝不喜欢。
又开始浮想联翩,如果宝宝叫偶跪在地板上擦地呢?偶会愿意吗?
偶知道偶做不到。
如果说这是“做女人”的必须条件之一,那么好吧,偶承认偶不称职。
虽然早上自己也如此地把楼上的地板擦了擦,但实在是因为太脏,连自己都看不过去。
而且擦的时候宝宝去了医院,也看不到。
偶只有对两项家务主动,就是洗晒衣服和整理,让表面看来整整齐齐。
当然,幸而宝宝除了要求偶洗碗和偶尔下个厨,从来不会要求偶擦地擦桌子什么的。
因为他和偶一样懒惰。
总是一句话“明天叫阿姨来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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