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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随笔·听乡村音乐像吃脆黄瓜(2009-10-31 18:26:12)
标签:苏兰朵随笔 凯斯厄本 乡村音乐 乡路带我回家 娱乐 分类:散文随笔

 

我听的第一首美国乡村音乐是《乡路带我回家》,来自约翰·丹佛,来自八十年代东北小城扶余东城区一间朝西的房间,地桌上的一台坐式收音机里,(收音机有两个乳白色大旋钮,一个是开关,一个调频率,红色丝绒布的面板,掺着金线,罩住喇叭,金光闪闪。)星期天。

一充满阳光的女声伴着旋律介绍了歌曲的中文歌词,“乡村路带我回家,西弗吉尼亚,总如天堂一般。那儿有蓝岭山脉,谢南多亚河。生命在那里比树木更长久,又如同山脉那般年轻,像清风一样飘逝……”接着,传出丹佛略显苍老的声音。那首歌,就是我乡村音乐的启蒙。

后来我常常根据几个元素识别乡村音乐:清冽的吉他,(不插电最正点。)简单的旋律,田园诗般的歌词,还有歌手脆生生的音色。

晦暗的声音唱不了乡村歌曲。晦暗可以诠释爵士,是夜晚的音色。而乡村音乐明亮、清澈,属于艳阳天。我记忆中,最脆生生的声音不属于约翰·丹佛,而是仙妮亚·唐恩——一个踩着雪花的加拿大姑娘。说她踩着雪花,是因为她有一张专辑,封面照是站在雪地里拍的,穿一双翻白毛的大靴子。她的声音属于冰雪,绝不拖泥带水,脆得像打碎的冰块。

脆生生与苍老并不矛盾,乡村歌手似乎一直都有苍老的传统,与约翰·丹佛比肩的另一大乡村歌王肯尼·罗杰斯声音里也有苍老,及至后来的阿兰·约翰逊、加斯·布鲁克斯莫不如是。这个传统无形中发出了一种暗示:乡村歌手虽不时尚,却是一种资历和资格的象征。而资历和资格是年龄铸就的。他们的确都不年轻,随便在电脑上搜一下代表照片,出现的都是戴着牛仔帽的成熟男人形象,间或还蓄着点花白的小胡子。他们对歌曲的演绎,或轻快或深情,都很man,是被岁月洗礼过的男人的味道。在很多人的心里,正宗的美国乡村音乐就是这个样子,像烈日下的一枚旱黄瓜,皮稍稍有点硬,里面却脆嫩多汁,饱含着泥土的清香。

最近几年听凯斯·厄本,发现脆生生还在,苍老却没了。他确实比前辈们年轻,也时尚了很多,配得上都市气息浓郁的妮可·基德曼。我是在他们结婚之后注意到凯斯·厄本的,他个子比妮可矮,但总还是高过汤姆·克鲁斯。(据说一米七九。)话说回来,妮可要找一个比她高的丈夫还真有点困难。最初看到被传媒推到人前的厄本天天一副心满意足傻笑的样子,很为妮可不值,心下认为这个小男人占了个大便宜。后来试着听了他的歌,才相信,任何一个女人被这样曼妙的歌唱打动都是可能的。他与传统乡村男歌手不同,不戴牛仔帽,似乎很满意自己的长发,在歌曲选择方面,亢奋型明显多于抑郁型,而且大多是情歌。热情洋溢的情歌,是追求爱情的利器,而幸福的爱情生活无疑也影响着他的歌唱。

乡村音乐是个有点苍老的词了,如今常常在怀旧的时候被使用。在它之后,美国流行音乐经历了漫长几十年的发展期,被大卸八块,重新组合,折腾得面目全非。新奇怪异的音色、作曲、配器被频繁尝试,突显着移民艺术的杂乱气息,像芥末,刺激,却只可消受几秒钟。 凯斯·厄本的乡村歌曲也是改良的结果,这个澳洲男人,并没有在美国的乡村生活过,不会满怀惆怅地唱“乡村路带我回家,西弗吉尼亚,总如天堂一般。”他身上融入了更多现代气息,有漂亮的外表,像超市里的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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