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5
搬了酒店,从Fairmont搬到了Westin,住在“华丽一英里”上。
整晚我没有关窗帘(因为昨天有一个非常美妙的早晨,阳光照在湖面把我照醒,让我愉快了一整天,这篇博客晚一点补上)。我希望今天也能如此,阳光直接照到我的身上——后来发现,貌似我的窗口对的是北边。
一整夜,突然醒来,都会看见外面的灯光,区别只在于多一点,少一点,但不曾全黑过。
睡去的时候,窗口正对面的钟现实:11点30.
半夜突然醒来,睁开眼睛看了看外面,还是亮堂的。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这样的“亮”有了太阳的色彩,虽然不是红色,或者粉红,不像昨天哪样直接,但我知道,天亮了。
站到窗口,看见公车已经开始工作了,从人们匆匆的步伐和身上紧裹的大衣可以看出,今天很冷。
但是这样的“冷”,让我有冲下楼到街道上去的冲动。
我该和这个城市一起醒来,一起工作,一起看太阳。
(房间窗口看出去,重点是注意看灯柱上的鸽子们,真会找地儿,他们在开早会么?)
7:25
摸摸索索,虽然没有化妆,没有吃早餐,但出门的时候,已快7点半了。我背着包,里面放着我的数码单反、小本子、昨天买的明信片、笔、MP3和地图。
地图其实是不不要的,我打算只是在酒店的周围晃悠,按照经验,我应该能在三条街之内找到星巴克,或者别的咖啡馆。而芝加哥的街道像缩小版的北京,方方正正,其实是不容易迷路的。
说是缩小版北京,是因为北京的一条街能让人走个半死,但芝加哥的一条街大约就是十个店铺的样子,四个车道,或者两个车道。
确实很冷,到芝加哥的第四天,我终于有机会穿上了高跟鞋,套上了深棕色羊毛长袜、羊毛短裤、紧身上衣,外面裹上羽绒衣。
从北京回来后,我认为我的这个红色羽绒衣从此宣告进入永久性冷宫,没想到他还跟我到了这里。红彤彤的,走在街上比较打眼。芝加哥的姑娘、小伙儿们都很爱打扮——或许是因为我总在华丽一英里打量他们,这一英里,是奢侈品的秀场,也是他们的秀场。
但他们很少有穿一身红的,老外总是认为中国人最喜欢红色,穿着这衣服,我想,总算不会有鬼子认为我是小日本了吧~~
果然,出酒店,右拐一条街道,一个右拐,再右拐,找到了星巴克。
好吧,方向感好的同学可能已经听出来了,如果当时我出酒店直接往西边走,左手边就是:(
但总算是找到了,多溜达一下也没啥,顺带Windows shopping了一下,我喜欢这个时候看橱窗里的东西,没有人看着它们,也没人看着我,我可以站在那看很久,他们这个时候都变得很美,而不是很物欲。
星巴克的隔壁有另一个咖啡馆,我想进去挑战一下的,但门口的三明治广告恶心到我了,我真的真的无法接受这种食品。这个点儿的星巴克,就是一个早餐店。
推卡门,首先看见的是一直被主人栓在门口的小狗狗,这宝贝儿的眼神太忧郁了。我掏出相机拍它,它总是躲我的镜头,耷拉着脑袋,或者默默转过头去。拍了三张都比较虚,我也不忍心吓这小宝贝儿了,作罢。
点咖啡,不知道是我口音问题,还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点美式咖啡,最后到手上的成了摩卡——星巴克里我最讨厌的咖啡种类。
不过夸一句,我点的面包圈很好吃,这个东西像Donut,但又不是,要软一点,可是还是很好吃。
抹上牛油,抹抹抹,很快一块牛油就被我吃完了。好吧,肥死我好了。到这里这么多天了,我竟然没有吃过肉,这对于我这个肉食东西绝对是天大的刺激,今天如果我再吃不到肉,估计就要发飙了。
都说芝加哥是美食天堂,为什么我看不见看不见?
(尽情咬了若干口后,才想到拍照的早餐)
10:17
写完博客,该出门了,今天的目的地是Museu of Science and Industry,如果有时间,就在Shedd Aquariu和Adler Planetarium之间选一个,多半我会选后者,我对水里的东西从来没什么兴趣。
然后会去芝加哥大学。
然后找肉吃:)
(早晨在星巴克的涂鸦,把星巴克单词拼错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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