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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童话《我和吵架王》被《儿童文学》杂志留用。此文是长篇《奔跑的兔子》中的一节。节选:
我说一下认识吵架王的经历。
我第一次看见吵架王,它正蹲坐在铁路旁,看火车通过,周围的空地上长满了夏日的青草。它是一条野狗,黑不溜秋,癞皮脱毛,邋里邋遢,蔫了巴叽;第二次看见它,它正在咖啡馆里听音乐。当时我正喝咖啡,我看见一只狗在门口蹲着听音乐,样子可谓心醉神迷。每一个路过它身边的人都朝它踢一脚,它一声不吭,仍然尽情地沉浸在音乐声中。谁也不知道它为什么蹲在那,为什么对音乐露出一副陶醉的样子。咖啡馆的人说它经常来这听音乐,赶也赶不走,是条怪狗。
我从来都没踢过它,因为我不想踢,哪怕它连条狗都不如。如果它冲我呲牙咧嘴,没准我会踢它一脚,如果它不可一世,我会再补上一脚。
闲着没事,我坐在椅子里,端着杯子打量着它,就在此时,我注意到了它的目光。那是一种深沉忧郁的目光,我不由得认真地看了看这只黑狗,它多么的与众不同,这种目光只有人类才有,只有思想者才有。这目光使我身上顿起一阵寒意,不由打了个哆嗦。
我望着它,它也望着我,就那么样对视了很长的时间:我坐着,在充满了喧嚣和躁动的却早已忘记了同情心的世界里;它坐着,在已经被人类的冷漠冲刷得冰凉的石板地上,两个都一动不动,有那么一瞬,我们好像感觉到了什么,那是一种命运互通的感觉。我想我们肯定彼此了解,我养过狗,而它被人养过,我可以看出它的困境,它也可以看出我的同情。我们应该有着太多的共同语言。
我决心跟它沟通一下。于是我走过去把手伸出想摸它,我知道它一定会把鼻子凑过来闻——这是人和狗之间最普通的问好方式。
“别碰那狗,它是野狗,碰了身上会长癞。”当我的手离那狗的鼻子有一厘米的时候,有人这么说。我的手不由自主缩了回来,只好端起杯子,冲它扬了一下。
“哥们,改天请你喝一杯。”
话音刚落,只见刷地一下,它的眼里闪出一道清澈而湿润的光芒。仅此而已,它没表现出更多,连尾巴都没摇一摇,忽然转身走了。
一种感觉让我强烈地意识到,我应该跟上它。我得跟上它。我必须跟上它。于是我放下杯子若无其事地跟出去。
我不想让人看见我跟着一条狗走了,虽说这没什么不正常的。
当时我有一个感觉,这狗会说话。
我戴上一副墨镜,跟上那狗,来到咖啡馆外面。强烈的阳光一下子罩住了我们。今天我特想做一个神秘的男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感觉怪怪的。有人说,神秘是男人的必杀技,嗯,应该修炼下……
拐弯处有一条小巷,空无一人,穿过这条小巷,是一条没人的小巷。再是一条,还是一条,又是……
我慢慢地跟在后面,它慢慢地在前面走,头也不回。人行道上有一个铁皮罐头盒,我条件反射的踢上一脚。我们一直到走到一个花园里,围着街心花园转了一圈儿,最后我指指一张长椅,然后一同坐下。我转身吐了口唾液。
脚下是芬芳的鲜花,草坪上的草闪着亮光,蝴蝶围着我们旋转。沉默持续了一分钟,接着又是一分钟。
是我先打的招呼。
“哥们,你好!”
……
“真静啊。”
……
“嗯,一个人都没有。”
……
“不谈点什么吗?”
实际上都是我在自言自语。我觉得有点不真实的感觉,像是在做梦,就假装挠痒痒,把手伸到背后,使劲掐了自己一把。不疼,原来是梦。这时黑狗忽然哧哧地笑起来。
“哥们,你掐着我了。”
“唉……你真会讲话的。”
“那是,也不是轻易开口,只有遇上懂我的人。刚刚遇上,刚刚。我叫吵架王,你呢?”
狗说,朝我伸出爪子。
“陈飞扬,网名叫做尘飞扬。” 我答,握了握爪子的尖端。
“你常上网?”它问。
“唔,曾经换好几个名字在网上泡女孩子,现在不了,越聊越无聊。”
“哦,是这样。”
“你是条流浪的狗吗?”
“是的,从前也给人家养过,命我看守菜园,如此大材小用,还挨鞭子,就走了。”
“狗都不嫌主人的。”
“理论上如此,可我不同,我要得到尊敬,要找一个懂我的人。刚刚遇上,刚刚。”
“唔,谢谢。你靠什么生活呢?”
“我有流浪基金。这座城市给我提供了避风的墙角和满大街的垃圾筒,一日三餐还凑合,生活不好也不坏。你觉得我无依无靠?也许。孤独凄惨?那倒未必,如果把这些不良情绪都抛之脑后,生活对我来说可谓幸福至极。如果幸运,还会吃上一顿辣味鱼头。这些都不值一提,最关键的是自由自在,我喜欢。”
“我真的很喜欢你的言论,跟你说话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这时,过来一个胖女人,手里的皮带上牵着一条肥狗,狗脖子上还拴了只铃铛。狗和它的主人一样骄傲地斜了我们一眼,叮叮铛铛径直离开。我们两个在石凳上沉默着,等狗和那女人走远。
你一定以为我们的谈话会激动不安,事实并不那样,就这么平淡。这天午后的太阳灿烂而温暖,正是一个适宜谈心的时分。我们的谈话随心所欲地进行着,仿佛相交多年的老朋友。有时候就是这样,你和一个人相处很久,可从来不向他披肝沥胆,倾吐心曲,而有的人刚刚相识,便视为知已,把心里的隐私全掏给对方。我和吵架王真挚的友谊就是这样开始的。
(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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