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晚,针对媒体报道“重庆原司法局局长文强弟媳包养16个情人”,重庆警方正式回应称,谢才萍包养一名26岁的同案组织成员属实,其包养16个情人的说法则无事实依据。
重庆打黑中这个闹剧般的插曲,真让人哭笑不得。谈论文强弟媳的男宠数量,意义在于何处?当今社会,金屋藏娇、红杏出墙,已经不算什么新鲜的事情。16个情人或1个情人,只能证明当事人道德败坏的程度而已,不是法律范畴的事情。媒体不去矿难现场数尸体,反而跟随民间传言数男宠数量,这样的报道实际意义在哪里?
媒体对重庆打黑的报道,很明显已经走偏了。近日重庆涉黑案开审,引发报道热潮不断升温,请欣赏如下新闻标题:“文强弟媳所包养男子曝光男宠比她小20岁”“女赌王罪五宗承认包养司机”“三个女人上演三出丑剧”“谢才萍涉黑团体覆灭记:赌字当道陷无底深渊”。还有重庆当地媒体,大概得到了警方提供的材料,得以将侦办过程以小说般的语言详细报道,黑道之强凶极恶、警方之智勇双全,跃然纸上。
抛开格调问题不谈,这些新闻,首先不符合平衡报道的原则。按理说,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应当以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为准,并不是警方、检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但我们的记者们乐于改编警方、检方提供的案情资料并大段刊发,却很少以同样的力量来处理被告人在庭上的辩护词。其次,这些报道有“未审先判”之嫌。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案件当事人在未经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是无罪之人,并且在理论上都有将被判决无罪的可能。现在媒体如此“重口味”的报道,大肆渲染一些与案情无直接关系的、并未得到证实的情节,已经把当事人搞臭了,如果当事人最终被判无罪,媒体对其的损害该如何弥补?
内地的政法新闻报道,本来就被警方、检方牵着鼻子走,未审先判的现象屡见不鲜,现在又向“桃色”方面发展,忽略了真议题。这些报道,还显得有些媒体格调低下,格局太小。很明显,打黑除恶的真议题,不可能是媒体所热衷报道的当事人男宠数量和奢华生活。一个真正有追求的媒体,应该挖掘和追踪的是,谁应该为警方口中穷凶极恶的黑社会负责:除了如文强这样直接涉事、充当保护伞的官员之外,是否应当有更高级的官员对纳税人检讨并承担政治责任?
重庆这场运动式打黑,一直是以正面形象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是舆论监督的空白点。16日,两名被控为涉黑团伙“保护伞”的警员当庭指遭到诱供:一名警员称,自己当时两天两夜没睡觉,被迫承认;另一名警员称,当时天气炎热,只有按照审讯警员的意思说,他们才能让他舒服点(10月16日新京报)。值得注意的是,早前已经有媒体报道,重庆打黑民警不眠不休工作,甚至有人因此牺牲,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否也要“不眠不休”地配合警方的工作呢?现在有被告自曝遭到诱供,媒体应该就此进行调查。经验告诉我们,运动式的执法,常常有很多违法法治精神的地方。因此,媒体应进一步关注,在这场气势宏大的打黑运动面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的保护?政府的决策是否符合法治精神?
打黑要经得起历史考验,新闻报道也是如此。希望我们的媒体,能够以独立冷静的姿态,在“男宠数量”和其他更有意义之间的议题之间作出正确选择,作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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