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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一嘴粉丝(60)(2006-09-18 00:19:45)
狗咬狗,一嘴粉丝
 
 
 
文/横刀问雪
 
 
  今天九一八,不说日本人,说说狗。
 
  狗不是什么坏东西,“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说的是狗对主人的忠心。狗对主人的忠心,几乎是一条“狗命”意义的最真实写照。所以郑板桥就不惮做狗,为了表达对徐渭的仰慕之心,郑板桥不惜以狗自喻,题曰“青藤门下走狗郑燮”,昭示世人,以明心智。在我食毛践土的乡邦,养狗是一种家常行为。打小养狗,不下十条(家里人养的都算我头上了,参与了嘛),觉得“忠心”对于一条狗来说,意义重大。狗无忠心,几乎等于没有了灵魂,那就与狼无异了。所以,要评价一条狗,“忠心”应该是绝对的第一标准。从这个角度来讲,土狗应该算最地道的狗,你拿刀劈它,它躲的远远的,却始终向着家的方向,一脸的悲戚,叫你如何刀刃相向。现在都市人豢养的一些千奇百怪的狗狗,我觉得都是乖巧型的,靠乖巧和搞怪来换取主人的欢心,不见得有多少忠心,要说依赖主人倒是绝对的,没有了主人,它们在都市的喧嚣中没有多少生存的机会。土狗不一样,它们离开了主人照样拿耗子逮兔子,独立生存能力比较强,只是它们认可了从一而终的价值观,所以很少离家弃主。
 
  狼狗是我最不屑的一种生物,与疯狗无异,见谁都叫,有时候连主人都咬,这样的东西,养它们的人要是没有点“狼心狗肺”的气质,怕是养不起来。
 
  都市里养狗的人,多有自我中心意识,有一种相对强烈的被爱倾向。养狗往往不是爱心的体现(不排斥有爱心的养狗者),而是一种时尚的附庸风雅或者是潜意识在作怪。希特勒就喜欢养狗,在纳粹盛行的德意志第三帝国,曾经就颁发过保护狗的条例。宠物狗是一种没有多少思想的动物,便于控制和调教,可以满足一种潜意识的宣泄欲望。所以,我对大街上牵着狗溜达的人往往敬而远之,这样的人对动物宠爱有加,但是他们对人却往往奉行社会达尔文主义。因为人是不好控制的,“宁赠友邦,不予家奴”,“宁养猫狗,不济苍生”,“提笼架鸟,放犬纵鹰”——古往今来,这可都是官宦子弟、达官贵人的真实写照,在现今,无非是换了一些表现方式而已。
 
  女人一养狗,男人就养女人。这也是养狗狗的一个孽生之象。在现代都市,每一条宠物狗身边,可能都有一个宠物化的女人,或者说是一个孤寂的女人。狗毕竟是一种动物,一身寄生虫,对人体不利。家里有小孩的家庭,一般不会养猫狗,家庭幸福的男女,呵护宠爱对方已经够消耗精力了,恐怕也不会在狗狗身上倾注太多的情感,至于都市白脸,工作压力甚大,业余时间都消耗在迪厅酒吧里,也不会有多少时间和精力养狗。倒是那些不为经济问题担忧,却又往往闲得无聊的男女(女性居多),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要养一条狗,这样的女性都是什么样的女性呢?有一些是家庭优越的女孩,其他的,我不说,您也会知道他们都是一些什么角色,但不管怎么说,她们大多数不是靠自己的能力生存着的,而是被养着的,她们和她们怀抱里的狗狗一样,被男权的暴力宠物化了。
 
  狗命下贱,但是对于爱狗的人来说,狗命却又是很尊贵的。我基本上算是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自然知道一条狗的存在价值,作为人的亲密伙伴,我觉得狗狗自然要比我们人类要纯洁的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人类总要把一些不好的概念都强加到狗身上,“狼心狗肺”实际上是对狗狗们的诬蔑,骂一个人的命贱说成是“狗命”,说一个人低俗用的词是“猪狗不如”。可是,很多地方人真的还不如一条狗,大多数狗执著忠诚,悦人无数,可是人呢?一代一代的折腾了几千年,却还是逃不脱生杀予夺尔虞我诈的怪圈。
 
  狗是一种政治觉悟比较高的动物。对主人像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像冬天般的严寒。就算是主人家的客人,狗狗们虽然碍于主人的面子不得不隐忍,但却也保持着十分的警惕。其实我们常常喜欢“以小人之心度狗狗之腹”,在我们大谈忠心的时候,却又喜欢诬蔑敌方的忠诚之士为“走狗”,其实狗狗们都是各为其主,在此,我们人类倒是不必深究的。
 
  狗狗虽然忠心,政治觉悟高,但是狗狗们又是一种生活作风相当腐朽的动物,它们混迹于人类社会,却常常是性情狂乱之辈,当街媾和的事情时有发生,实在有伤风化。官员嫖娼,还知道小心翼翼开间房,狗狗们在这个方面就太赤裸裸,而且很杂,由此说来,我们的有些官员们在这方面比狗狗们表现的要好一些。
 
 
 
 
  “丧夫”、“丧父”、“丧母”、“丧考妣”,说的都是人,“丧家”,说的是狗。人和狗,同用了一个词:“丧”。这说明,“丧家之犬”实际上是一个褒义词,说明了一条狗没有主人,是一种莫大的痛苦和耻辱,从而反证了狗的忠心。城市里的各种宠物犬却难有“丧家”之痛,你可以看看那些大街上的流浪狗,它们真的只配叫“流浪狗”,不配叫“丧家之犬”,它们常常在大街上寻找新的主人,看谁怜悯它们,它们就跟谁走,这是很没有气节的表现,你要给点什么东西它吃,如果不合它胃口,它就毫不犹豫地糟蹋你的同情心,这又显得太无知和失礼。土狗不一样,它们丧家之后,总是夹着尾巴做狗,到处游荡,基本上是在找食物,不会找新的主人。
 
  狗狗身上的毛,叫狗毛,这谁都知道。自从狗狗们在都市被宠物化之后,狗狗们的毛色和毛质就成了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斑点狗、金毛狮王、银狐……这些称谓体现的都是狗毛的特色。不过这都是很平常的特色,不值一提。最新的消息:现在的宠物狗已经有了新品种,它们身上的毛已经进化成了又粗又长的亮绒,很像山东出产的龙口粉丝。前不久,博客上出了件事情,沪上名犬HH和三湘名犬BB,因为主人给自己拍的MV土不土的问题,终于红了脸,在博客上乱咬一气,从上海的城隍庙咬到非洲土著,又从非洲土著咬到了巴黎的埃菲尔铁塔,最后呢,大家猜怎么着,也就是我这篇博文的标题:“狗咬狗,一嘴粉丝”。以后大家千万记住了,如果你胃口好,想要吃狗肉,别忘了先把它们身上的粉丝搞掂,对付不了它们的粉丝,你可千万别想着吃什么狗肉。
 
这狗狗有俩超级粉丝
 
  今天是九一八,汉奸走狗们在这一天日子都不会好过,只是又对一个词想不通了,这“狗日的”该怎么解释呢?是说日本人他爸都是狗,还是说日本人像狗?不管怎么解释,反正都对不住我们的狗狗,看来,在日本人和狗之间实现种族隔离,至少不会让大多数中国人反感,当然,那些牵着狗狗哈日的人,就另当别论喽。
 
  开篇就说了不说日本人的,可是一说狗的话题,就总绕不开日本人,狗,日本人,狗日的,这都谁跟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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