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国社会学会会长郑杭生先生的公开信
尊敬的郑杭生会长:
鄙乃社会学后学之辈,一介书生,携拙文《社会学本土 化(中国化)的合法性问题》一文有幸获邀参加贵会7月21日于长春召开之2008年会。因文涉评议先生之社会学,虽因故未往,仍感激涕零,度学界言路之 广,实非小儿辈之妄揣,深愧之。岂料待年会文集公诸于世,竟见拙文惨受腰斩之刑!凡言涉批评先生之学说处,无一字幸免,皆删之无赦,全文三去其一,论旨全 无,不由得令人仰天长叹扼腕叹息叹为观止!
先生学贯中西,著作等 身,位高权重,雅望非常,素为晚辈所慕仰。鄙亦曾孤灯黄卷挑灯夜习先生之佳著。然先生著述,却常令晚辈有不解之惑、不苟之论,虽愚昧顽钝,不吐不快,枉时 数载,草成数文,肆意评议,实非私人之怨,亦无名望之想。先生去年曾于贵会2007年年会之上,谆谆告诫“青年学子”“只有增强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才 能茁壮成长为对国家对社会对中国社会学有 所贡献的社会学者和社会工作者,成就自己的事业,前途无量;如果自觉不自觉地倾向做一个愤青式的学者,那么就会处处碰壁,做不成什么事业”。鄙铭刻在心。 唯学术之旨,在义、在理、在信,尤在疑,故万难认同。鄙论若有不妥、不周、不善、不全处,且当晚辈请教大方,警望海涵。
未 能参加贵会论坛讨论,鄙深憾之!在此亦特向邀请鄙人参加论坛并作发言的论坛主持人、联系人表示感谢和歉意。然此次,贵会竟不知会论文作者,肆意删除拙文评 议先生学说之处,实令学界为之含耻,学术为之蒙羞,学人为之寒心。古人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况学术乃公器,岂能禁毁他人评说?!删篡论文,致使拙作文 意不全、旨趣全无,这样的学术会议还有什么意义?这样的学术讨论还有什么价值?这样的学术环境还有什么希望?这样的学术规则还有什么良知?
鄙亦在此郑重声明,如中国社会学会2008年年会“社会变迁中的理论社会学”论坛的参与者无法看到拙论之全文,鄙收回年会的会议论文。
凡大器者,必有大度。鄙相信先生自会有一个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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