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厅拒绝公开房价成本
关于是否公布房价成本,早在2005年8月福州市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公布该市商品房社会平均成本清单以来,在房地产业内便争论不断。至2006年5月,因董藩教授在江宁第三届房博会高峰长三角房地产发展论坛上宣称“公布商品房成本涉嫌违法”而再度掀起舆论轩然大波,他不得不用专文阐述“公布房价成本既违反法律又违反经济规律”,并引得业内大腕儿级人物都相继加入到讨论中来,而且出现了让人瞠目的“护胸论”。2006年9月,广东省建设厅针对人大代表提出公开房屋成本价的意见,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并且这一做法违背市场经济。官方的这一表态,立即引起网民反对,是否公开房价成本的问题再度占据舆论浪尖。
评说:是否公开房价成本,是个经济学问题,也是法律问题、社会学问题。在喧嚣浮躁的房地产界,科学的精神和态度显得尤为可贵,不顾法律和经济规律的调控政策切不可取。对于激愤的网民,如地产评论人丁宏所言:“就像一个意大利球迷理应为意大利的胜利而骄傲欢呼一样;作为草根为草根的利益呐喊更应该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一个合格的球迷不会对着麦克肆意喊叫而全然不顾全国人民的感受,同样,一个合格的草根决不会为了一己之私就抛弃理智与隐忍。”
温州合作建房项目成功拿地
从2003年底于凌罡在北京率先掀起合作建房运动序幕,到2006年11月15日,由赵智强召集的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委托开发商以1.0458亿元的价格拿到温州市政府挂牌出让的30亩地块,成为全国个人合作建房中首个成功拿到土地的“先驱”,3年多来,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者风起云涌,但都以失败告终。而这次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者委托开发商成功拿地,使个人合作建房运动曙光初现,引来全国关注、效仿。然而,2006年12月13日,该项目不幸被指违规操作,当地房管局局长称其为变相商品房买卖且涉嫌欺诈,并已向建设部递交调查报告。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项目面临被政府收回所取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被没收拿地保证金的危险。
评说:特例还是星火?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在饱受争议中初战告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志?——是不可复制的特例,还是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温州模式下一步怎么走?个人合作建房如何克服法律和操作障碍?我们拭目以待。
郑州大学城事件
一个郑州,四座大学城。2006年年初,高速兴起的郑东新区龙子湖大学城引起了国土资源部的注意。经国土部和监察部的联合调查,郑州市违法批准征收占用集体土地建设龙子湖高校园区案件浮出水面。该案件被认定为一起因河南省政府对国家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和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的决策执行不力、省国土资源厅没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导致的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数量巨大的案件。9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严肃处理郑州市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建设龙子湖高校园区问题。河南省人民政府被通报批评,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和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评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郑州龙子湖大学城案只是地方政府顶风违法征地事件的一个缩影。在中央下决心进行宏观调控的今天,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土地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坚决制止违法征占土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已成为地方政府依法执政的第一要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