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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读不二

(2011-10-10 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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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

不二

鱼玄机

柴静

文化

分类: 乱读书

冯唐的《不二》真的是本淫书。

    是的,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特别想抓个人过来大声说出这个感受。但我不能随便。我怕那个被我随便抓来的人,听到淫这个字会对我立地就生三分疑窦四分不敬二分鄙夷一分邪思。其实淫字是无辜的。

    我查了这字的本义,前数条词义根本不含褒贬,不过形容尔尔。淫者,过甚也;浸渍也;迷惑也;放任也;沉溺也。最后才见引申义为:男女两性行为失当。

 

    邪念,往往藏得深,觉得浅。

    就像浅睡时的梦,最易惊觉,还偏偏愿意信以为真。

 

《不二》是这样一本书。一个小和尚不二,见证了唐高宗李治、大文豪韩愈、禅宗两大高僧大德五祖弘忍、六祖慧能,以及与慧能争衣钵的大和尚神秀,拜倒在一代名妓鱼玄机的石榴裙下。也读不二

冯唐,男。1971年生人,金牛座。中国医学学府最高录取分数线的协和医科大妇科博士,更以惊人的托福满分考入美国长春藤名校就读MBA。曾受雇大名鼎鼎的麦肯锡公司,给全球著名企业作管理咨询顾问师。赚了在北京后海买下一幢四合院的钱后,辞职。如今混进驻香港的国企。四十岁,养老。他以一本《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入文字行,以《万物生长》而被广为认可。他著书甚少,却名声大噪。

倒像一个意淫派被当作唐璜,念念不忘。我的结论是这男人活出点本色。就算中年夭折,也是尽了一头雄性动物的兴。但这话听着怎么这么恶毒,显出我这种不成器的小文人羡慕嫉妒恨的小心眼出来。收了。

这次,他写了本淫书。文字任性放肆,过甚也;浸渍也;迷惑也;放任也;沉溺也。诚如企划文宣:白日宣淫,就地正法,肆无忌惮,一晌贪欢。佛门清净地成了风情万种的极乐世界。

鱼玄机。说她是一代名妓,有些作践她了。不如一代名媛,晚唐长安城交际花,来得妥贴。鱼玄机,初名鱼幼薇,又字蕙兰。十六岁嫁于长安城中名少李亿为妾。这个小妮子算是那年头的美女作家。你若没听过她的“自叹多情是足愁,况当风月满庭秋。”,没听过她的“忆君心似西江水,日夜东流无歇时。”,没听过她的“红桃处处春色,碧柳家家月明。人世悲欢一梦,如何得作双成。”你一定听过“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那一句的。足矣了!一部《全唐诗》,李白杜甫白居易旁边,有她。她留存的诗作四十九首之多,还不够吗。何况这女子——

是个杀人犯。

当她还叫鱼幼薇的时候,欣欣然嫁于李亿填房。她认了。可不仅不得宠幸,还被自己陪嫁的丫环绿翘抢了风骚。可怜她遭李亿始乱终弃,被送进道观出家了事。观门深深,那个叫鱼玄机的女道士写尽怨诗仍不得抒怀。终择一日藏着凶器回到李家,把抢了自己风头的丫环绿翘一剪子捅死,藏尸榻下。与李亿在那榻上极尽春宵一夜。黎明时分,赫然掀榻曝尸,自首。她斩首长安城门下的那个午后,不过年方二十。比起后世的秦淮八艳,她活得死得都足够狠角色!

这是《唐才子传》里的鱼玄机的故事。这个生平未录入唐史的女子,其才情比肩薛涛、班昭、蔡琰、李清照,传奇野史散见江湖。自宋至元,顺明达清,凡才子者清谈无不论鱼玄机者,却多以猥狎之论,极尽亵秽。

 

前有古人,于是后有冯唐者?……

男欢女爱之美,从D.H.劳伦斯到渡边淳一,开禁与唯美得兼者,可被称为性灵自由挑战卫道禁忌的宣言。但冯唐的《不二》汁液淋漓的笔下,字字不堪倒也罢了,却是读后茫然。他写得是什么?这是什么?这是什么呢?我从来没读书如此费解。

倒是书中收录的柴静说冯唐一文,看得让我似有所悟。

柴静这文的标题是:杂种冯唐。好一个“杂种”二字。

柴静说:冯唐是“火炭上的一滴糖”。好一粒焦糖作喻。焦糖者化甘作苦,暧昧不明的滋味。暧昧不明分两层境界,天上地下。低及地下的一种暧昧是不够胆色。至臻境界当是回光于天地未开,返照得混沌天真。那暧昧不是装的。

柴静这文中说,杂种冯唐狷狂。她直截了当的:“冯唐的小说我不太喜欢,一股元气淋漓,但横冲直撞不知所终,在我们姑娘家看来,这是由男性荷尔蒙驱动的写作,是另一种动物的呓语―–好象我们的存在只是象一面镜子映射出他们,不容易有共鸣。”她说出了我的心意。但这是一种吸引。我喜欢文章中的这一段。柴静说:“香港有个董桥,句子写得刻苦又艳丽,六十岁的时候感慨:‘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衡量了每一个字,我没有辜负签上我的名字的每篇文字。’文章叫《锻句炼字是礼貌》。冯唐见罢,说:‘这些话听得我毛骨悚然,好象面对一张大白脸,听一个日本艺妓说: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每天画我的脸,我没有辜负见过我脸蛋上的肉的每个人。‘。”我突然因为冯唐的这段话,喜欢起这个人来。

我重新开始读《不二》。它的字面如此淫荡。但我未起春心,倒也未起恶心。我只是这般看着。看着一个才子的残忍乖僻与灵明清秀相遇。我在想,我敢不敢诚实于内心,驻诸于字。敢不敢痛快?

 

YEE在世的时候,有一天我们在谈什么。他突然就在那里静静发呆,久久方说:你知道人生三世,就是说你修作人身可得三辈子。然后又要重归九道轮回,从一粒草籽,一株花,一只虫子修起。再复还人身。我不解他何意,问他:怎么呢。他又定定了半晌说:我突然觉得你的聪明,应是作过两辈子人的一个,如果你死了,我等在来世也遍寻不到你的人了。我当时直觉阴气陡然,不寒而栗。痛斥他憨气蓬勃,神经搭错。懒得理他。

他走后。我常常想起这句谶语,会莫名悲恸。觉得有些失错,就再无团圆了。《不二》的淋漓里,我到底不是如见失乐园,而是似懂非懂得领会了那种叫作“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的意境。

 

三十以后。我一直是个不安于室的灵魂。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这灵魂也断不独是个女子了。

就像文中写到,很多人劝冯唐,可以不为钱而写字。这般条件,完全可以找个风景好的地儿,停下来专职作个作家。冯唐回答说:“有一个人,天天背水上山。后来山上有了井,他还是一直背着那个水篓行走。别人不解,问他为什么。他答说:后背冷。”

写字,对于我。就像某种技能对应于某个人,就像那水篓。是最贴身的相信和依靠。也是最后的相信和依靠。我不想把它卸下来,捧到手里,做饭碗。因为那样,我后背是冷的。

 

柴静问冯唐,你为什么写黄书?

冯唐回答:“因为接受新思维对于流氓是很容易的。”

我总是喜欢这样的流氓。

 

蔡元培说过,“一个没审美的民族是不知善恶的。道德的提高要依靠美育,美无私利,可以‘隔千里兮明月‘,有普遍性。将人我之见渐渐熄灭。“ 爱与美的教育,是大道。这是我最认同的。一个流氓或以身试法得反证出美与爱,那也是一种情操。有没有想过这么看待事物?《不二》或亦如是?百无禁忌里其实踌躇满志?

冯唐自述中说,他常常感到心里有肿胀,要写出来,要化掉,才舒服痛快。我突然就是明白的。我写这下这篇文字,也是心中有肿胀才写的。

还是想到YEE。他后来变本加厉得装神弄鬼。他说:我觉得你三生三世中还有一世是个妖精。好吧,怎样都好。我其实倒是喜欢妖精的。我喜欢“妖”这个字。就像我喜欢的一些时刻——

比如云压檐上,比如雨粒甫落,比如雪羽弥漫,比如黄昏如梦,比如铁道悠长,比如酒至高处,比如月明空照,比如夜深不知何处的那些悉索作响,比如一恍惚众人散尽的空场

——这样的时刻我突然觉得自己或是个妖精,以不同形态曾经来过一场。在平行时空里,与自己和自己的故事俩俩相望,俩俩相忘。

 

挺二得看着《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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