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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宠物医生(2007-11-23 03:14:01)
 
 
怎样做宠物医生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尝试告诉您宠物医生的责任。它可能出现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从而使这份责任具有决策性的意义。我们要向读者事先声明:此文不适合作为专业的法律个案咨询文章,只能作为对专业问题的问询而存在。

      宠物医生的责任可以涵盖很多领域,最为人熟知的就是在买卖犬只时对犬只进行完整的身体检查,对不健康的犬只实施手术、进行诊断并对症下药。在买卖犬只时,宠物医生的责任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宠物医生的责任问题应当尽早地阐述清楚,应尽可能将责任细化。

      关于宠物医生责任的最大问题无非就是对宠物医生诊断错误的界定,并正确评判由此产生的后续影响。我们并不是要无休止地纠缠这个问题,而是要在个案中寻求解决之道。而宠物医生更应当正视这个问题,正确对待自己的判断失误和由此造成的影响,并尽可能立即发现问题,避免进一步对犬只的伤害。

解释

      宠物医生有义务向犬只拥有者解释由于手术可能给犬只带来的伤害和影响,因为犬只拥有者是唯一有权利从法律的意义上对犬只进行手术的人。宠物医生应主动对手术的所有风险做出解释,但此规定却没有出现在OLG Karlsruhe卡尔斯鲁厄上。宠物医生的义务就是告诉委托人一个手术的危险性,但这与人类医生的解释义务并不完全等同。

诊断失误

      对犬只进行某个手术的合同或实施某个固定的诊断过程需要有正式的医疗合同存在。这也是医生实施诊断的依据。对诊断失误的界定也同时包括实施了不必要的手术,如果宠物医生对诊疗没有一定的把握,不能选择风险系数最低的治疗方法,特别是在实施手术时,则应该按照医疗教学的规则对待这种情况,由权威的医疗诊所进行最后的确诊。相反,如果宠物医生有多种治疗方案,则有义务选择风险系数最小的方案实施救助。

      虽然现代医学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没有人可以保证在手术的麻醉过程中会万无一失。所以,宠物医生一定要将麻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告知犬只拥有者,以征得犬只拥有者的同意。在实施特殊的麻醉前应对犬只进行认真的身体检查,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宠物医生还应当注意,一定要选择最容易成功和风险系数最低的治疗方案。在能取得相同的医疗效果时,要尽可能选择没有风险的治疗方案。虽然对待宠物医生的每个治疗方法没有详细的正误界定,但即使对犬只实施基本的注射治疗时,宠物医生也有义务告知犬只拥有者,以征得同意。对待急诊情况,宠物医生应不遗余力进行紧急救助,在紧急救助完毕后,宠物医生不应马上离开,而应当至少陪伴犬只几分钟的时间,以观察犬只的反应。

      宠物医生也并不是对所有后果都承担责任。如果犬只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在实施注射治疗时,如果犬只发生过敏性休克的不健康反应,宠物医生不负有责任。不是因宠物医生的治疗方法引发的问题,则不应有宠物医生承担责任。

补救措施

      一旦治疗过程中出现问题,犬只拥有者有权要求宠物医生进行补救。这时应确立一个限期,并要求宠物医生在限期内对犬只进行有效的补助,限期时间的长短,依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宠物医生应立即实施适当的补救。但对待紧急情况,限期肯定是不起作用的。

      对待每个手术失误要想出很多方法进行挽救。在这样的手术失误中,犬只拥有者一定会失去对宠物医生能力的信任。对待重大的医疗事故针对不同的情况,可能上升到法律范畴。这时已经脱离了时间期限上的限制,应马上进行救治。有时出现了一个事故,可以马上进行一个手术补救,消除或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因为动物正在宠物诊所,便于及时进行挽救,不必要承担送往诊所途中的痛苦。

      事故后进行挽救的费用,犬只拥有者无需承担。犬只拥有者只需要负担,他在首次手术签订合同上的救治费用。其它费用由宠物医生的失误造成,不是犬只拥有者需要担负的责任。

      如果宠物医生在限定的期限内没有消除给犬只造成的病痛,犬只拥有者有权终止治疗,而选择其它的宠物医生,而进一步治疗的费用由造成事故的宠物医生承担。

      事故治疗期间的赡养费用也不应由犬只拥有者承担,显然这期间他不能跟他的爱犬散步了。而对于以后赡养费的裁决,则与动物健康还是生病无关。犬只拥有者无论如何都要赡养他的爱犬。

      对于犬只其它方面损耗的裁决,要依据不同情况而定,要看是否对犬只的行为能力和生活状况产生了影响。如果是一只工作犬,显然身体伤害带给它的损害与一只家养宠物犬是完全不一样的。

对损害的补偿

      犬只拥有者在与宠物医生签订治疗合约时,有要求对因医生治疗失误引起的病痛作出赔偿的权利,还可以保留选择其它医生,进行物理治疗的权利。

      如果犬只拥有者怀疑,是由于宠物医生的治疗失误引发了犬只的伤病,在法律程序上可以要求专家对犬只的损伤做出鉴定。犬只拥有者可以以此为证,要求宠物医生作出补偿。

责任的限度

      可以看出,宠物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担负的责任非常广泛,这些责任大多有证据为证,所以很多宠物医生可能会立即销毁证据。鉴于此,对故意逃避责任和行为恶劣者的限定行为就成为必要之举,BGH已经对此做出了规范,明令禁止任何销毁证据的做法,即使是一个毫无责任的完美手术,相关治疗病例也要完整保留。事先复印好的合约,出版物的样本在BGH裁决时都可以作为证据,即使是手抄写的合约,此时也能派上用场。

      对于失误的宠物医生,较好的办法就是就是通过私下的调解对较小的失误进行补救或者在法律介入的情况下接受调解。就此问题我们只能给出建议,进行调解的过程通常是复杂的,有些则可能是在签订手术合约前始料未及的,裁决也无法一概而论,还是要“因事而异”。宠物医生也有可能证明,犬只拥有者自身的决策失误,这个阻碍仍然难以逾越,这就要求宠物医生事先呈交一份证明,说明私下里商定的责任条款细节,但是这样的一份说明大多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而且消除一份原有签订的正式合约,而选择一份私下签订的合约行为在法律上通常是不允许的。

      尽管如此,对宠物医生责任的限制在法定赔偿责任的条件下也未必能做到万无一失。如果不能证明因宠物医生的失误造成了对犬只的损害,则法律裁决就没有任何意义。

      总体上说,如果一份医生提供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整体的诉讼时效会缩短到一年以内。这里我们无暇过多地进行阐述,宠物医生还应在实际情况中谨慎对待自己的工作,肩负起救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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